建筑管理工作要點

時間:2022-07-11 1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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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以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為核心,深入推進實施安全質量標準化、監督規范化和監管信息化,強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持續開展行業文明創建,強化企業主體、監督主體責任落實,完善監督保證體系建設,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進一步健全監督保證體系建設;推進企業改革改制、轉型升級,拓展經營領域和市場,加快多元化發展,著力轉方式調結構,促進建筑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力爭全年建筑業總產值突破285億元,同比增長12%,其中外拓產值突破60億元,同比增長10%,實現增加值130億元,增幅10%;百億元產值死亡人數控制在0.7以內,爭創芙蓉獎工程2項、省優質工程10項、市優質工程30項,省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50項,市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80項,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夯實質量安全基礎,促進行業安全發展。

1.深化“打非治違”,強化動態監管。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建設廳的統一部署,在今年3-8月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縣(市)要加強基層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能力建設,組織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房產、城管、安監、監察等部門全面排查和聯合執法,重點檢查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實驗區等園區和大型工礦企業廠區的房屋市政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私人規模建房項目、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站點。著力打擊未通過開工安全條件審查、未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非法違法建設項目,理順監管體制,糾正分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職能行為,消除質量安全監督的“盲區“、“特區”。繼續強化監管底數意識,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完善項目、重要設備動態監管臺賬。

2、全面推進“三化”工作,完善監督保證體系。

(1)市場現場聯動,強化企業自律。加強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身份信息與上崗證真偽的核查,加大對人員人證相符、到崗履職的檢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強化施工現場達標驗收、示范工程創建和企業安全認證工作,嚴格按現場抽查符合率確定省級示范工地和市級示范工地的數量和項目;對不在規定時限內申請安全認證的企業實施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核查,對不符合資質管理規定、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予以停業整頓、吊銷企業資質和暫扣、吊銷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已通過安全認證企業啟動安全認證動態核查。

(2)深化文明創建,強化監督考核。進一步深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系統文明行業創建活動,抓好文明創建與業務工作結合,抓好活動載體和成果檢驗結合,促進行業文明監督、陽光監督、規范監督;進一步完善監督績效考核機制,繼續實行常態化的月度、季度監督考核,結合施工現場考核比對情況做好講評點評工作,促進項目整改與教育培訓有機結合。

(3)加強信息錄入,強化信息應用。全面使用新版項目監管信息平臺,強化監管信息錄入管理和非正常項目信息錄入,切實落實信息錄入、跟蹤檢查責任;繼續加強平臺信息在現場監管、企業資質升級增項中的應用,著重查處人員重復押證、無證、假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

3.強化專項整治,加強層級督導。

(1)繼續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加強對租賃、安裝、頂升加節、附著、檢驗檢測、運行使用、維修保養、拆除等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檢驗檢測結果合格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監督抽查,確保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強化落實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員、機械員和監理人員在設備管理關鍵環節的履職情況檢查。

(2)繼續開展腳手架支模架專項整治。強化落實施工總承包單位對鋼管、扣件等原材料的進場驗收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材料員落實材料稱重、測厚和分色標示、分類使用的履職情況檢查;加大對腳手架、支模架專項方案是否按規定編審、現場搭設是否按方案實施的檢查力度。

(3)繼續開展監理和檢測行為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現場監理人員身份信息與注冊證、上崗證真偽的核查,著力查處監理人員無證、假證上崗,不到崗、不履職的行為,加大對市外入岳監理企業現場監理部檢查力度;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對監理企業誠信等級實行動態管理;加大利用誠信等級評定結果對監理企業實施資質動態核查力度。切實加強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培訓,完善培訓管理制度,改進證照管理辦法,優化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完善考核方式,采用理論培訓考試與實際操作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檢驗檢測技術人員的綜合素質。

(4)繼續開展預拌商品混凝土專項治理。結合“打非治違”全面清理整頓無資質生產預拌商品混凝土的企業、分站、“黑站”,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無資質預拌商品混凝土行為。對使用無資質混凝土的施工單位和允許無資質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的監理單位進行嚴厲查處,及時上報不良行為記錄并提出行政處罰建議;加大對混凝土原材料質量和出廠質量的監督抽查,嚴禁不合格混凝土流入施工現場。

(5)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研究住宅工程質量問題和成因,針對屋(樓)面、墻面滲水、開裂、外觀尺寸偏差大等常見質量問題編寫專項治理技術措施;根據省建設廳下發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方案,推進新建住宅工程開裂、滲漏等常見質量問題專項治理;創建一批以預防開裂、滲漏為主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開展示范工程經驗交流和觀摩活動,加強人員專題教育培訓。

(6)著重抓好深基坑、高切坡、高支模、大跨度、復雜轉換結構和超限高層建筑施工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嚴格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和專家論證的程序監督,嚴格按審批方案組織施工、檢查和驗收的過程監督,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確保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

(7)著重抓好建筑節能監管工作。以日常監管為抓手,重點加強對進場節能材料見證取樣監管和檢測抽檢,強力推行節能樣板墻、樣板間做法。監督檢查時發現相關責任單位不按規定設置公示牌、違反規范規程中“強制性條文”的、沒有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不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施工的、建筑節能設計重大變更未通過原施工圖審查單位復審的、沒有建筑節能專項施工方案的,一律不得允許繼續施工并責令立即改正。

(8)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階段性達標驗收制度,針對高層和超高層建筑工期長,工程質量不容易掌控等特點,采取按照一定的樓層進行階段性達標驗收工作,確保對主體結構和部分隱蔽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早發現、早整改。

(9)建立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抽查制度,落實質量監督工程師按不低于5%的比例且不少于3戶對單位工程分戶驗收進行抽查,將有可能出現的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在監督一線,把關在竣工驗收前。重點查處保障性住房分戶驗收走過場和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分戶驗收覆蓋率和合格率達到100%。

(10)實施建筑揚塵防治。按照《省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意見》(湘建建〔2013〕245號)要求,強化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推廣綠色施工,抓好施工現場圍擋和揚塵防治,將項目建筑揚塵防治納入達標驗收和示范工程(工地)檢查的重要內容;

(11)繼續實行一、三季度重點督查,二、四季度全面督查的質量安全集中督查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從監管底數、企業自律、監督規范、現場質量安全受控狀況等四個方面完善監督保證體系。

(12)開展安全生產“四大三基”三年行動。按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四大三基”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湘安〔2014〕1號)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大宣傳、大培訓、大檢查、大整治、基本建設、基礎工作、基礎創建(簡稱“四大三基”)三年行動的實施計劃,落實相關工作要求。

(二)加快行業轉型升級、促進行業科學發展。

1、強化市場引導,激發企業活力。

以《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為依據,抓好湘建建〔2013〕18、282、283號文件的貫徹落實工作,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為重點,以全面推進電子化招投標工作為手段,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強化過程監管,著力規范建筑市場交易行為,扎實開展建設領域治理商業賄賂和制止圍串標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招標投標全方位和全過程監管,在全市實施“招標計劃書”制度;加強專家評委的培訓,確保評標質量;嚴格規范機構行為,促進招標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業務,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2、堅持扶優扶強,提升企業競爭力。

按照“扶優扶強、扶專扶精、提高產業集中度”的原則,扶持企業向高等級資質企業、專業企業發展;以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重點,以招投標為抓手,支持質量安全可靠、誠實守信的市內建筑業企業、監理企業擴大市場份額;支持具備實力和條件的企業申報特級資質;支持市內大型建筑業企業與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抱團發展,形成集成優勢。

3、引導企業調整優化經營結構。

支持企業拓展業務領域、完善優化資質結構,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鼓勵企業在投資比重大的水利、環保、鐵路、機場、軌道交通等方面發展專業能力,積極支持企業積累工程經驗,取得相應資質,搶占新興領域。引導企業積極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參與縣城和小城鎮的綜合成片開發,進軍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領域;引導資金雄厚、管理技術能力突出的骨干企業,開展資本運營,延伸產業鏈條,實現多元發展。

推動企業外拓發展,認真落實支持企業對外開拓的政策措施,圍繞建筑企業外拓市場的實際需要,簡化服務程序,加快市內建筑企業“走出去”步伐。

4、加強建筑業人才隊伍建設。

強化“人才是第一資源”觀念,把人才培養和管理作為產業發展的核心戰略,鼓勵企業參與省建設廳舉辦的“魯班講壇”,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支持企業建立健全人才培養機制。大力加強人才培訓,繼續做好專業技術管理崗位資格考試、執業技能鑒定、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和“八大員”繼續教育培訓。繼續抓好項目工地流動人口計生綜治工作。

5、強化行業勞保統籌,加強基金監管。

積極推動建筑企業的參保擴面工作,逐步把市內建筑企業全部納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體系。積極引導已參保建筑企業及建筑勞務企業將一線從業人員中的技術骨干逐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疇,使建筑勞保統籌工作惠及更多的建筑從業人員,維護行業和諧穩定。

(三)加強市場監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完善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

按照省建設廳的統一部署,全面啟用《省工程建設企業及執(從)業人員資信平臺》,完善全省企業和人員信息數據庫,推進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三大基礎數據庫的關聯整合,提高企業資質升級增項、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審批工作效率。

2、嚴格市場準入,加大清出力度。

嚴格準入條件,認真落實資質審批六項制度,確保企業資質審批質量,取消入岳企業備案登記后,加強部門聯動,加強動態監管,將監管重點轉變為“淡化前置管理、重視事中和事后監管”,加大入岳企業清出力度,對被公布不良行為記錄,擾亂市場秩序的企業及時清出市場。

繼續實施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制度。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資質審批中對質量安全、市場行為、信用狀況等衡量企業能力指標的考核,弱化企業規模等非關鍵性要素指標條件。進一步強化行政審批事后監管,開展資質動態核查,重點核查生產經營不正常、質量安全管理失控的企業,對問題突出的給予停業整頓、降級或吊銷資質的處理。

3、嚴格執行工程造價管理政策。

認真貫徹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6號部令)、《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期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辦法》;加大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力度、加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力度和已備案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積極參與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具體項目的概算審查、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備案審查、施工合同備案、設計變更備案以及竣工結算備案等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

4、加大執法力度,優化市場環境。

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及時對建筑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及相關違法責任主體進行行政處罰和記錄不良行為,加強與規劃、城管、國土等部門的執法聯動,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公示違規違法行為和責任主體。進一步規范不良行為記錄的告知、核準、上報程序,嚴肅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后出現爭議的處理,加大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