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工作要點
時間:2022-07-21 04: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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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激發創業熱情,推進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形成“人人想創業、能夠創成業”的局面。積極組織青年參與“中國夢?創業行—青年在行動”活動,參加“青年創業大賽”、“挑戰杯”比賽等省級創業相關賽事。聯合郵儲銀行舉辦大學生網絡商務創新應用大賽、舉辦皖年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市人社局、團市委牽頭,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配合)
(二)放寬準入條件,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放寬企業經營范圍登記,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國家工商總局、省政府的安排下,推行“先照后證”工作,公司注冊資本由實繳制逐步改為認繳制。推進“個轉企”工作,力爭引導3000戶規模以上個體工商戶轉制為私營企業,對“個轉企”后的企業進行升級補貼。(市工商局負責)
(三)加強創業孵化基地載體建設,提升已有創業孵化基地服務水平,積極創建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和農民工創業園,鼓勵創業載體吸納民營創業企業入駐。全力扶持小微企業成長。進一步強化各類創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功能,采取“一站式服務”。推進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多渠道籌集擔?;穑鉀Q初創企業融資困難。(市人社局牽頭,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團市委配合)
(四)消除限制民營經濟發展的隱性壁壘,貫徹落實國務院兩個“36條”相關實施細則,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擴充民間投資項目庫,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或參與重點產業、社會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公益性事業。落實《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完善建立民營資本參與重大項目招標工作機制。(市發改委牽頭,成員單位配合)
(五)以突出產業鏈為紐帶、存量企業為載體、兼并重組為手段,通過外引內聯,大力推進企業結構調整、資源整合、機制再造,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品牌提升、規模升級、做優做強。制定促進全市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推進縣水泥行業轉型升級規劃方案的實施,推動無為縣電線電纜行業、全市非煤礦山等行業的整合優化。(市經信委牽頭,市國資委參加)
(六)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的通知》(皖政辦〔2013〕29號),鼓勵市、縣探索實行一站式收費或一費制管理。(市物價局牽頭,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配合)
二、拓展企業發展空間
(七)促進民營經濟集聚集約發展,堅持產業引領、項目支撐,堅持做大做強支柱產業,聚焦發展首位產業和新興產業,實行“一個園區、一個專班、一個規劃、一套政策”,集中要素資源,加快培育形成5個千億元產業集群。(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農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環保局配合)
(八)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落實好推動企業創新政策措施,集聚創新要素,實施“一企一新”示范工程。出臺《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認定辦法》,今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70戶,認定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戶。申報一批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重點培育產值500萬元—2000萬元的成長型小微企業,推動中小企業上規模上臺階。(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總工會配合)
(九)推進項目提質提效,引導民間投資投向通用航空、工業機器人、新型顯示、循環經濟等新的經濟增長點。引導企業加大投入,推動傳統行業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積極推進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確定一批工業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引導企業高強度投入。(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農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配合)
(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鼓勵民營企業積極開展以職工技術創新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競賽,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鼓勵企業爭創國家、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培育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計劃,指導企業建設工業設計中心。鼓勵和指導企業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和名牌創建。推進產學研合作,支持各載體單位圍繞主導產業和首位產業,開展1--2項行業性或專題性的產學研合作。(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委、市農委、市質監局、市工商聯、市總工會配合)
(十一)推進民企“引進來”和“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對外投資合作。以推進展會改革為重點,組織民營企業參加廣交會、華交會、投洽會、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境內外經貿活動,對民營企業境內外參展展位費和人員費給予補貼和支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與國際戰略伙伴合資合作,推動民營企業到境外投資,建立生產加工基地和境外營銷網絡,參與我國、我市企業領辦的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建設。(市商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工商聯配合)
(十二)促進產銷銜接,組織參加產品“全國行、江淮行、網上行”活動,推動裝備制造業、建材、紡織、家電、汽車、食品等產品進西部、出國門。加強民營企業與市內鋼鐵、水泥等行業、項目的產銷對接,推動大宗產品直供銷售。發揮大企業大集團“龍頭帶龍尾”的作用,組織中小企業與其協作配套,實現抱團發展。(市經信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配合)
三、著力緩解融資、土地、人才等突出問題
(十三)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引導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探索設立由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入股農村銀行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指導商業銀行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推出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工作,加大中小企業信用培植力度,著力降低融資成本。(市金融辦牽頭,市經信委、市人行、市銀監局配合)
(十四)加大對小微企業新增貸款的考核力度,引導金融資源更多地投向實體經濟,力爭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兩個不低于”。(市金融辦牽頭,市人行、市銀監局配合)
(十五)支持中小企業通過上市、發行私募債、集合債、扶持債、短期融資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資。培育直接融資后備資源,搶抓IPO重啟、創業板上市財務門檻降低、“新三板”擴容以及首發在審企業先行發行公司債等政策機遇,推進更多的民營企業實施直接融資。加快構建區域股權投資基金中心,研究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發行私募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創新業務,為民營企業提供綜合融資服務。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與再擔保體系,進一步增強融資擔保服務能力。(市金融辦牽頭,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行、市銀監局、市民強擔保公司配合)
(十六)運用經濟手段、市場機制調節土地使用成本,鼓勵集約節約用地,大力提高多層標準化廠房使用率,盤活用地存量,讓有限的建設用地發揮出最大的效益。各縣區政府將民營企業用地納入年度計劃,對投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大項目,優先統籌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經信委、市住建委配合)
(十七)組織參加全省企業經營者素質提升工程和新生代培養“萬人計劃”,舉辦“企業管理大講堂”系列培訓,開展分類梯級培訓。(市經信委牽頭,市人社局、團市委、市工商聯、市婦聯配合)
(十八)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加大就業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力度,加快公共職業訓練基地建設。促進校企培訓對接,組織職業(技工)院校面向民營企業采用多種形式開展職工培訓。對民營企業新錄用人員實施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市人社局牽頭,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參加)
(十九)鼓勵大中專、技工院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在戶籍準入、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等方面一視同仁、同等對待,促進人才自由流動。對民營企業引進市外“兩院”院士、“千人計劃”、“百人計劃”、“萬人計劃”人員和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資金補助。(市人社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參加)
四、完善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拓展延伸企業幫扶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蕪政〔2014〕30號)第一條規定,設立覆蓋全市的企業服務中心,改進企業服務受理、轉辦、督辦、反饋工作體系,建立以縣區為主體、市直各部門相互聯動的企業幫扶呼叫中心,做到企業反映的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市經信委牽頭,成員單位參加)
(二十一)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完善企業法人基礎數據庫,通過建立“一企一戶一網頁”,實現企業幫扶工作全覆蓋,提高服務企業效能,打造具有特色的企業服務品牌。(市經信委牽頭,市信息辦、市財政局參加)
(二十二)深化民企合作,繼續加強與全國知名企業的對接,做好光彩事業“六安行”簽約項目的調度和跟蹤服務,促成一批合作項目落地,發揮合作效益。(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工商聯參加)
五、加大政策宣傳貫徹力度
(二十三)市主要媒體通過開辟專欄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市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重點宣傳省委、省政府《關于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宣傳我市民營經濟發展取得的豐碩成果,重點宣傳一批特色鮮明、產業競爭優勢強、發展潛力大的優秀民營企業和創業致富帶頭人、優秀民營企業家,形成尊重、支持、善待民營企業家的良好社會風尚。對阻礙民營經濟發展、侵犯民營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干擾民營企業合法經營活動的典型事例及時予以曝光。(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經信委、團市委、市工商聯配合)
(二十四)應用信息化手段,發揮經信委網站、中小企業信息網的作用,及時為民營企業免費提供政策信息、技術信息、行業資訊等綜合信息服務。(市經信委負責)
(二十五)細化、實化民營經濟“55條”配套政策,強化政策的跟蹤問效、考核評估,建立健全政策落實長效機制。(市經信委牽頭,成員單位配合)
六、強化統計考核機制
(二十六)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各縣區和市有關部門定期報送民營經濟信息,年底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總結,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整理后報市委、市政府。(市經信委牽頭,成員單位參加)
(二十七)督查民營經濟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情況并進行評估問效,結合績效考評結果,優化2014年市民營經濟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分配方案。(市財政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監察局、市金融辦參加)
(二十八)健全民營經濟統計報表制度,完善民營經濟監測、預警機制,開展民營經濟政策知曉率、執行率專題調查,定期分析、通報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組織參加2014年度全省民企百強評選。(市統計局、市工商聯牽頭,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參加)
(二十九)對各縣、區2013年民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發展民營經濟先進縣進行通報。(市經信委、市統計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工商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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