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要點

時間:2022-08-05 03: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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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要點

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是首要職責,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是核心任務,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是國土資源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工作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國土資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部署要求,始終堅持“四個領先”,緊緊圍繞縣委提出的“產業興縣、生態立縣、開放活縣、富民穩縣”戰略,穩中求進,改革創新,在大局中找準工作位置,把深化改革作為工作動力,以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努力做到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范、利用資源更加節約集約、維護群眾權益更加有力有效,不斷提高資源保障和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和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快實現“都市后花園·夢”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主要工作目標任務

(一)積極爭取100公頃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二)土地出讓和礦權價款收入實現2億元(其中土地出讓收入1.5億元、礦業權價款0.5億元)。

(三)土地整治項目爭取和實施3個億(其中爭取1個億、當年實施2個億)。

(四)地質災害防治爭取4個省級治理項目。

(五)完成5個鄉鎮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積極探索建立6項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新機制,即:耕地保護和地災防治共同責任新機制,國土資源執法新機制,土地礦權出讓新機制,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新機制,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實施新機制,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新機制。

(七)打造7項國土管理亮點工程,即:“三保”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地災防治工程,結對幫扶工程,信息化工程,人才培養工程,廉政建設工程。

(八)制定并實施好8項管理規劃,即:縣鄉土地利用局部調整規劃,國家級地質公園建設規劃,省級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規劃,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規劃,增減掛鉤項目建設調整規劃,低丘緩坡地開發實施調整規劃,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規劃。

三、工作重點措施

(一)強化責任,堅守全縣47810公頃耕地和36542公頃基本農田“紅線”不動搖。一是強化耕地保護共同責任。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部門聯動,落實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從數量、質量、生態等方面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確保年底耕地、基本農田總量不減,質量不降。組織好年度鄉鎮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開展耕地后備資源調查和評價。二是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以提高耕地生產能力為目標,把提升耕地質量放在首位,堅持統籌規劃、先建備補、占劣補優、占優補優。三是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工程實施新機制,加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積極爭取4.5萬畝的土地整治項目,把好設計立項關;抓好已通過省級財政投資評審的8.5萬畝項目的實施和驗收工作,把好建設質量關。土地整治做到驗收與啟動并重。開展耕地質量等級評定與監測,切實提高耕地質量管理水平。

(二)主動服務,節約集約利用好資源,確保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用地。一是積極主動服務。加大對上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爭取力度,實施優化流程、限時辦結的服務機制,對事關發展的大項目、好項目主動跟進,每個項目、每個實施階段定人員、定內容、定辦結時限,確保用地得到及時審批,項目順利落地,盡早開工。二是嚴格執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和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供地、不審批。精心組織,陽光操作,充分發揮土地、礦產資產效益,力爭實現土地出讓收入1.5億元、礦業權價款0.5億元,積極為財政創收,為我縣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提供強有力地支撐。三是加強制度建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建立征地拆遷補償、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和多元化安置途徑。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將可以劃撥的、原劃撥的經營性用地采取多種方式實行有償使用。完善土地租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探索存量工業用地退出機制。用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年度變更調查、全國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等成果,將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納入鄉鎮黨政領導干部考核體系。四是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計劃。積極爭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低丘緩坡地開發、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加快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科技創新,開展節地技術、節地模式應用推廣,鼓勵礦產資源采選冶技術創新。開展國土資源國情教育,把節約集約上升為全民行動,引導公民樹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意識。

(三)加強礦政管理,大力支持新型礦產業發展。要將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貫穿于礦政管理的各個環節。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一十百千”礦業發展戰略,認真實施好省政府審批通過的《全縣礦業權設置方案》,積極打造百億礦業產業集群。著力規范礦業秩序,加強礦業權管理,按時完成礦業權年檢。加強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管理。深化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積極開展探礦找礦工作,理順政府、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的關系。

(四)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是切實維護群眾資源權益。要加強對違規征占土地、征地拆遷補償等問題的監督檢查,督促鄉鎮、村落實好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要深入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確保全年完成5個鄉鎮。二是切實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汛前完成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預案,與各成員單位和鄉鎮政府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認真組織做好汛前排查、汛中檢查、汛后核查。實施好向家坡滑坡、城區地災詳查和丹水撇洪渠等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繼續積極爭取丹水撇洪渠滑坡險區搬遷避險資金和資丘亂石窖二期、鴨子口滑坡等滑坡治理補助經費。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三是做好信訪和信息公開。加強“信、訪、電、網”資源整合,暢通群眾反映渠道。堅持從源頭預防、初信初訪、化解積案、政策化解四個方面入手,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要堅決避免不負責任、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防止“初轉重”、“信轉訪”,最大限度地減少問題積累、矛盾上行。要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體制機制、豐富方法手段,解決好各類國土資源信訪問題。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規劃、征地、交易、招標等信息要上墻、上報、上網,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障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加強新聞宣傳工作,著力強化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認真做好國土資源信訪工作,接訪率100%、答復率100%、結案率力爭100%,矛盾排查化解率力爭100%,落實領導包案制度,領導包案化解率力爭100%。四是深入開展好新“三萬”活動、文明創建結對幫扶工作。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要求,做好新“三萬”活動、文明創建結對幫扶對象的精準幫扶。加強聯系、蹲點調研,多利用技術、人才、專業、項目等方面的優勢,切實幫助解決幫扶對象在制約發展、影響脫貧方面的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

(五)強化執法監察工作。執法監察是保護資源、維護權益的重要手段,要完善工作機制,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當好嚴守耕地紅線的“哨兵”,群眾權益的“守護者”,敢于直面、敢于碰硬,切實加強資源監管。一是要積極推廣視頻監控、手機執法、聘任信息員(協管員)等執法好做法、好經驗,加大巡查力度,加強日常監管。二是要進一步做好衛片執法整改工作,強化鄉鎮、村責任,把“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的源頭防范機制落到實處,確保用地合法不問責。三是要加強與公檢法司和鄉鎮政府等部門協作聯動,集中力量,開展一系列大規模專項整治行動,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四是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行為,務必做到“三個一批”,即堅決拆除一批頂風違法建設的“小產權房”,嚴肅查處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嚴厲追究一批責任人的責任。

(六)推進生態國土建設。國土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

載體、物質基礎和基本要素,要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在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中的主體作用。一是實施國土綜合整治。統籌協調土地整治、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礦山公園、地質公園、地質遺跡、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諧礦區、綠色礦山等各項工作,推動實施國土綜合整治和修復,保護青山綠水。二是嚴格執行國土資源保護利用制度。堅持“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環境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加強礦山環境、地面沉降和地下水監測,以及城鄉人口聚集區、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環境調查評價與治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要加強生態保護,實行點上開發、面上保護,要突出“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原則,做到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開展好綠色礦山示范區建設。

(七)始終不渝地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人力資源在社會各種資源中,是最寶貴、最重要的資源,國土資源隊伍決定著國土資源事業的興衰成敗,要加大人才培養,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黨章教育、道德教育、時政教育。一是長效機制建設。在作風建設方面,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修訂相關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操作性。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研究制定資源配置和重大資金、項目分配監管辦法。探索建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新機制,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四風”的漏洞。二是黨風廉政建設。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國土資源系統干部職工一定要進一步警醒,加強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好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推動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要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