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工作要點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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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縣地稅系統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總局、省局、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重點和市局創新完善“六項”工作機制要求,規范內部行政管理,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完善多元稅收服務平臺,提升標準化辦稅服務質效,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切實維護納稅人的權益,全面推進全縣地稅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一、開展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
1.繼續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績效考核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見》,與績效管理相銜接,開展2014年依法行政綜合績效考核工作,創新考核方式方法,強化依法行政綜合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指導全縣地稅系統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績效考核工作。(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牽頭,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2.推進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按照省局、市局部署,選擇有條件的基層稅務機關建立法治稅務示范基地,跟蹤了解和指導評估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情況。(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牽頭,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二、強化制度建設,提高依法治稅水平
3.繼續落實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簡政放權”的要求,清理、減少和調整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管理職能轉變,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的監督,努力營造統一有序、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及時制定后續管理辦法,做到放管結合,對無需出臺后續管理辦法的項目,要加強指導,跟蹤管理,保證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準確適用;對取消和下放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防止變相審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稅政科)
4.繼續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日常工作,做好稅收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工作,嚴格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根據上級要求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有關業務科)
5.貫徹執行《基層涉稅請示事項協調處理辦法》,對于明確屬于法規職權內的請示事項,嚴格按照要求牽頭辦理,及時進行協調答復,防止部門間互相推諉,切實解決基層困難。(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有關業務科)
6.落實《省稅收保障辦法》、《市地方稅收保障辦法》,加強與縣國稅局和有關部門的協作,推進涉稅信息共享應用。(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有關業務科、信息科配合)
7.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加強工作銜接,促進內部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按時有序運轉。加強行政管理系統應用,提高督查督辦、簽報審批等政務管理工作效率。(落實單位:辦公室牽頭,各科室配合)
三、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制度
8.明確重大決策范圍,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規則和程序,逐步建立公開征求意見、專家咨詢論證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制度,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完善決策實施情況調研、決策執行效果評估、決策失誤責任追究、決策內容調整等制度。(落實單位:辦公室牽頭,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監察室等配合)
四、規范稅收執法,防范執法風險
9.穩步推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加強復議制度機制建設,暢通復議渠道,強化復議職能作用。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國法復函〔2011〕628號)文件要求及稅務總局績效管理辦法,健全和完善復議應訴材料報送制度;加大對各級稅務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適時開展典型案例交流,提高各級稅務機關辦理復議、應訴案件的質量和水平。(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牽頭,稅務行政復議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
10.加強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調整和優化審理程序,發揮政策審核和把關作用;繼續推行書面審理,不斷提高審理質效,指導和推動全市重大案件審理工作有序進行。(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牽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
11.進一步落實稅務行政裁量權。督促檢查各基層單位執行《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和《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情況,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嚴格責任追究,保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稽查局、監察室)
12.完善執法督察工作機制,提升執法督察工作質效。按照省局部署,開展土地出讓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稅務行政審批等專項督察。進一步鞏固稅收執法督察信息應用機制,提高督察線索查找技術及數據式執法督察水平。完善稅收執法督察結果應用機制,落實督察結果通報制度,對督察發現的問題、原因分析、整改要求、改進措施等以書面形式予以通報。(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牽頭,執法督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13.繼續推行使用說理式執法文書,擴大文書使用范圍,加大對基層單位文書制作規范的指導力度。(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
五、依法落實稅收政策,加強稅種和重點行業稅收管理
14.落實各項稅制改革措施和稅收優惠政策。適時開展優惠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分析,支持我縣優勢產業、潛力行業做大做強。
(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稅政科、計財科)
15.積極穩妥地做好“營改增”擴大試點工作,加強“營改增”試點后續管理工作。落實不動產、建筑業項目登記管理,做好項目建設過程稅源跟蹤。加強營業稅差額征稅管理,加強建筑業、旅游業、金融保險業等行業營業稅稅源管理。(落實單位:稅政科)
16.強化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重點做好金融、建安行業及個人轉讓限售股等稅源管理。探索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所得稅管理體系,加強所得稅重點稅源、重大事項、高風險事項管理,加強跨地區匯總納稅管理。(落實單位:稅政科)
17.全面加強土地增值稅預征管理;繼續抓好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及時、規范地組織項目清算。(落實單位:稅政科)
18.開展定點聯系企業風險管理工作,做好全流程風險管理工作。落實特別納稅調整立結案審批制度,成立反避稅案件審核小組,做好關聯申報工作,夯實反避稅工作基礎。(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稅政科)
六、強化稅費征管,推進收入質量管理
19.加快推進稅收征管改革,提升完善標準化辦稅服務。研究制定深化征管改革方案措施。開展風險管理機制試點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辦稅服務標準化操作指南》,改進提升服務標準。擴大通辦業務范圍和區域,在全縣范圍內推行“全縣通辦”。推廣“定額早知道”,改進和調整定額核定批量辦理流程。整合綜合業務操作系統模塊功能,優化改造環節過多、資料過雜的涉稅事項,開發報表輸入轉換軟件。整理、規范征管基礎數據,按照省局部署做好與總局“金稅三期”對接的相關工作。(落實單位:征收管理和法規科、信息科)
20.推進“夯實規費征管基礎,防范規費執法風險,實現規費收入可持續增長”試點;組織開展對各類用人單位擴面、增人工作,提高社保費征繳“五率”;完善申報預警管理辦法,加強對低于預警值情形的審核;加強重點費源監控管理,穩固重點費源收入規模;提高費源分析監測能力,使各單位有效掌握本區域費源總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征收工作。(落實單位:規費科)
21.推進收入質量管理,加強預算管理和內審監督。強化稅源預測監控,完善收入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預算約束,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財務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推進依法理財。(落實單位:計財科)
七、依法打擊稅收違法行為
22.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依法嚴厲查處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統籌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和重點稅源企業稅收檢查,繼續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加強部門協調,統籌進戶執法工作。深化柔性執法理念,細化稽查工作中運用柔性執法的口徑和要求,提高柔性執法成效。(落實單位:稽查局)
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23.拓展公開領域和事項,豐富公開形式,加強公開信息保密審查,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不斷擴大非涉密信息主動公開范圍,加強與納稅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等方面信息的公開。整合現有資源,不斷拓展公開渠道。繼續加強辦稅服務廳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完善內外網站建設,為納稅人提供及時、便捷的公開服務。(落實單位:辦公室)
九、切實優化納稅服務
24.深化辦稅服務廳、12366熱線標準化建設。優化辦稅服務廳人員結構,審核審批“人崗”前移,提高窗口即到即辦和提速辦理涉稅事項的服務質效,積極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納稅服務制度,拓展12366納稅服務知識庫使用范圍,進一步完善納稅人咨詢答復辦理等工作制度,提高納稅人滿意度,減輕納稅人負擔。(落實單位:納稅服務科、監察室牽頭,征收管理和法規科配合)
25.聯合國稅部門開展2012-2013年度全縣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及時公開A級納稅信用等級企業名單,提高納稅人誠信納稅意識。繼續與相關部門協作,嚴格審核有關企業和個人涉稅情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落實單位:納稅服務科、征收管理和法規科)
26.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完善納稅人維權中心建設,完善投訴處理機制。落實涉稅信訪工作制度和程序,充分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信訪人的投訴請求。明確責任、提高效率,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積極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落實單位:納稅服務科、辦公室)
27.加大稅收法制宣傳力度。以“六五普法”宣傳為核心,結合第23個稅收宣傳月,依托各類媒體,做好全年的稅收宣傳工作,在縣電視臺和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稅收政策及稅收動漫作品,與縣閩劇團聯合開展稅收主題文藝演出,充分應用內網學習園地、政策法規模塊,完善外網政策法規咨詢平臺。(落實單位:辦公室、征收管理和法規科、納稅服務科,信息科配合)
十、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廉政風險防控
28.提高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法律法規制度。在在職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對其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推動發展的水平進行評價,并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在干部任職培訓、素質拓展培訓中增加依法行政內容。年內舉辦兩期依法行政研討班。認真做好本系統新錄用公務員2014年度執法資格考試相關工作。(落實單位:人事科、機關黨委、征收管理和法規科)
29.依法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加強對全系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干部作風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重點對“三公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對落實收入原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支持小微企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結構性減稅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落實“馬上就辦、辦就辦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招標的程序性、合法性的監督檢查,重點對標后的履約情況進行跟蹤、監督;進一步完善績效考評體系,加強對考評結果運用情況的監督。(落實單位:監察室)
第二篇:黨風廉政和行風效能建設要點
2014年全縣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效能建設工作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總局和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穩步推進地稅懲防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地稅行風效能建設力度,堅持不懈糾正“四風”,著力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為縣地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一、強化正風肅紀,促進紀律作風建設
(一)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以加強黨風、嚴明黨紀為重點,結合今年全系統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紀律保障機制,重點加強對黨的紀律特別是組織收入原則、人事紀律、財經紀律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依法治稅,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堅決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保障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二)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局實施辦法,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領導干部相關工作生活制度規定,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抓住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加強監督檢查,對存在的苗頭隱患堅決消除,立即督促整改落實。
二、突出源頭治本,強化反腐敗體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三)建立健全地稅懲防體系。根據省局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市地稅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制定《縣地稅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督促檢查機制、考核結果運用機制,構建科學、合理、管用的廉潔興稅保障機制。
(四)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鞏固深化稅檢聯合預防職務犯罪“回頭看”成果,側重抓好廉潔從稅教育、崗位廉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繼續以打造“七個一”特色工程為契機,以“清風地稅”為主題,弘揚踐行地稅精神,科學整合廉政文化資源,構建地稅特色的廉政文化體系,深化稅企廉潔文化共建,進一步延伸和傳遞地稅廉政文化正能量。
(五)深化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以稅收征管改革為動力,以流程控制、痕跡管理為切入點,在2013年梳理權力事項、排查廉政風險、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先行先試,相互借鑒,相互學習,集聚地稅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合力,積極探索構建集“預警、糾錯、追究”三位一體的地稅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六)穩步推進權力運行監督。認真落實《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誡勉談話、經濟責任審計、巡視督察等制度,促進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廉潔自律。強化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既要嚴肅查處稅收征管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監管中的失職瀆職問題。
(七)保持案件查辦懲戒態勢。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把查辦案件作為當前首要任務抓緊抓好。加強信訪初核質量的審核把關,規范運作信訪案件管理和辦理程序。認真落實“一案一通報”和“一案一整改”工作,推動“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
三、重在提質增效,著力構建惠及民生的稅風機制
(八)繼續深化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繼續抓好抓實行風評議的選題評議、自查整改工作,堅持“抓末端、抓細節、抓經?!?,建立與當地紀委、效能、糾風部門緊密聯系機制,特別持續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評代表、民主評議員聯系溝通,充分發揮其在第三方測評中的作用,全力以赴提升政風行風測評滿意度,力爭今年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再創新佳績。
(九)扎實抓好地稅效能建設。一要推進“馬上就辦”機制落實。繼續鞏固深化“馬上就辦、辦就辦好”活動,突出“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強化內控”,切實轉變辦稅理念、辦稅職能、辦稅方式和辦稅作風,進一步暢通地稅效能投訴渠道,建立健全效能直查快辦工作機制,不斷推進提質增效。二是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各單位要圍繞市局提出“八個不準”,結合實際建立常態化的效能督查機制,切實把貫徹總局執法禁貪、服務禁懶、管理禁散各項要求抓緊抓好,確保在今年省、市、縣效能辦組織的察訪核驗工作中不出問題。三要深化績效管理。認真宣傳貫徹《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對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績效管理的意見》要求,完善績效管理辦法,修訂指標評估體系,重點抓好本單位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績效進步狀況和管理創新工作,持續跟蹤第三方及公眾測評情況,充分發揮績效管理考評的導向作用,力爭取得年度績效評估好成績。
四、圍繞高效履職,確保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組負主體責任、紀檢組負監督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地稅業務工作,常研究、常部署,種好“責任田”。每半年要向市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不少于1次,按照“四轉一強”(即:轉思想、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自身)的要求,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業,準確把握紀檢監察工作與地稅業務工作結合點,實現地稅紀檢監察工作方法和手段的科學化,推動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新突破。
第三篇: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納稅人滿意度與和諧興稅為目的,以解決納稅人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切入點,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方針,促進地稅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再上新臺階,為地稅各項任務的完成提供保障。
二、評議對象
縣地稅局、稽查局、基層分局(所)。
三、選題評議
(一)踐行群眾路線,進一步完善納稅服務功能,更好地方便納稅人。
(二)加大稅費政策宣傳及輔導(培訓)力度,進一步融洽征納雙方關系。
四、評議內容
(一)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地稅局黨組的實施意見,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糾正“四風”;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三個服務、三個實在、三個禁止”,確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二)信息公開。切實履行信息公開責任,稅收政策、稅收法規、辦稅程序、處罰(收費)項目及標準、定稅額度、停業歇業、涉稅辦理期限、服務承諾制等都應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納稅人)公開,堅決糾正不公開、半公開、假公開、不及時等問題。
(三)廉潔從稅。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在履職中忠于職守、廉潔從稅。無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
(四)制度建設。建立、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納稅人反映問題的受理、調查處理、整改和反饋機制。
(五)轉變職能。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優化稅收服務環境,融洽征納關系,從納稅人最直接、最現實和最需要的利益出發,主動為納稅人提供便利、高效、公正的服務,服務態度要更端正,服務設施要齊全,服務措施要到位。認真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故意刁難、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及工作場所臟亂差等問題。
(六)依法征稅。嚴格依法依規征稅,文明收稅,無濫用職權、彈性執法、辦事不公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以稅謀私的問題,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執法粗暴等問題。
(七)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認真宣傳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樹立柔性執法理念,踐行群眾路線,更好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五、評議方法
民主評議工作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原則。各單位要按照糾風部門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宣傳動員、查找問題、自查自糾、整改提高、監督檢查、考評驗收等項工作。
六、結果運用
稽查局、各分局(所)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考評結果占縣局考評得分的30%,凡在當地政風行風建設得分低于90分的由縣局取消其被評為本年度先進集體的資格、低于80分由紀檢監察部門對其負責人予以誡勉談話,取消其個人評優評先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宣傳教育。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強化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將糾風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重要內容統一部署、同步推進,經常過問、及時協調。根據《實施方案》和當地政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通過廣泛宣傳,克服松勁、麻痹、厭煩、自滿情緒,營造濃厚“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工作氛圍。
(二)深入查找問題,認真夯實基礎。各單位要對照評議內容,抽出專門時間,認真剖析,全面查找。通過發放測評表、走訪企業、召開納稅人座談會等形式收集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對查找和收集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要認真梳理,分門別類,組織整改,整改工作要責任到人(部門),要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目標。
(三)嚴格監督檢查,提高督察實效??h局將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明察暗訪工作機制,深入查找政風行風方面存在問題,選取納稅人意見集中、反映強烈的地點、部門開展監督檢查。針對察訪發現的問題,不走過場,既要嚴格問責,適時通報。也要通過分析問題,及時診治,找出病因,防止問題反復和屢查屢犯。
(四)密切溝通聯絡,推進行風建設。各單位要加強與縣局行評工作領導小組聯絡工作機制,定期匯報工作,爭取工作指導。也要加強與所屬行評代表、特聘監督員的工作聯系,主動邀請行評代表、特聘監督員深入地稅機關開展明察暗訪,聽取意見與工作建議,改進我們的工作方式,促進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的扎實開展。
(五)年度工作總結和有關統計表于2014年11月上旬報縣局;各分局(所)分別于6月中旬、11月中旬前各采集服務對象評議員基礎信息報送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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