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環境綜治工作要點
時間:2022-10-09 0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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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深入學習和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市、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共享和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水務行業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工程措施治理和非工程措施治理,統籌推進城鄉水環境治理,保障供水安全,實現人水和諧。
二、工作重點
(一)大力開展水利項目建設促治理
1.解決農村飲水安全4.7萬人,新增和改善灌面0.3萬畝,發展節水灌溉面積0.5萬畝。
2.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平方公里,新增水系綠化面積10公頃。
3.完成無公害水產品0.6萬噸,水產業總產值0.73億元。
4.新建和整治堤防1公里,新建和整治渠道77公里,新建和整治山坪塘134口。
5.實施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綜合治理河道1.2公里。
6.山洪災害防御非工程措施項目正式啟動。
(二)強化依法治水,提升水環境治理
1.保護水源監測水質。強化水源保護,嚴格入河排污口審查,擴大無公害水產品標準化養殖基地,抓好池塘生態環境修復。加強水質監測,確保農村人口集中飲水安全。
2.加強水事執法力度,規范水事秩序,積極開展河道專項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取水、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亂傾亂倒確保河勢穩定和行洪安全。
3.繼續抓好“愛衛”工作,進一步提高病媒生物防治水平。
4.鞏固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探索建立責任衛生保潔長效機制。
(三)突出開展專項活動深化治理
1.深化推進河道水環境專項治理。根據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結合水務工作實際,組織全區水務系統深入開展水環境項目治理行動。一是持續開展河道沿線環境專項治理。要組織打撈隊,定期不定期的對主城區河道集中開展“清江”活動,力爭做到主城區段水面無白色垃圾,全力清除堤岸、河灘地上垃圾。二是嚴格遏制向河道直接傾倒生活、工業、建筑垃圾等行為,對已污染的河流進行清淤、清障,疏通水系,恢復河道引排能力。三是對河灘地經營戶、航行船舶生活垃圾實行回收。與城管、住建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形成綜合打擊力度,規范建設工地棄渣土清運行為,嚴厲打擊向河道內亂傾倒的違法行為。
2.切實開展河道采砂場揚塵(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治理。按照《河道及采砂場專項整治行為實施方案》及《市水務局關于印發城市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瀘市水函〔2014〕50號)要求,對我區境內河道及采砂場開展專項整治。從源頭上督促采砂業主加強管理,對進出口道路進行硬化,建立消洗池,砂石運輸車輛出場前必須加蓋、加蓬,配備人員及噴淋設施等減塵降噪措施。重點對采砂場存在的環境隱患進行督促整改,依法查處違法采砂行為,及時取締無證砂場。
3.進一步加大“五亂治理”力度。一要注重日常保潔。使清掃保潔常態化,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二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切實采取措施,重點治理衛生責任區內背街小巷、河道沿線的“臟、亂、差”問題;三要嚴防反彈回潮。繼續抓好“亂扔、亂吐、亂倒”等除陋習活動,加大對衛生責任區內重點、盲點死角的“五亂”治理工作力度;四要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組織暗訪、督查,對“臟、亂、差”問題依然突出的,予以曝光、問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進一步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推進機制,建立專門工作機構,夯實基層基礎。按照“屬地管理,縱橫覆蓋,具體到人”的原則,將工作任務具體化,建立區級鄉鎮、村社層層負責的責任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全面完成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嚴格督查考核
一是采取領導親自帶隊、相關股室站參加組成的督查小組,不定期分別督查各鄉鎮、街道水環境治理情況;二是建立完善河道環境治理巡查分片包干責任制,加大局治理辦和局內各股室站的聯合督查檢查力度;三是由局機關各股室組成督查小組開展督查,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學習宣傳
按照全市統一安排,進一步加大《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使《條例》精神和具體內容深入人心,確保全面完成學習貫徹《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活動各項工作任務。不斷創新宣傳形式,積極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主題宣傳活動,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積極性,使城鄉環境治理社會化、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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