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時間:2022-05-20 0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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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市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要點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今年鎮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要點。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武漢)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法治引領和保障推進平安建設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全鎮要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歷次重大會議精神,認真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武漢)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和把握中央會議和領導講話精神實質,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增強做好綜治和平安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深刻認識法治穩預期、固根本,利長遠優勢,堅持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自覺把法治方式貫穿于平安建設全過程。針對影響我鎮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充分發揮我鎮鄉規民約、行業規章、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引導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三是堅持把依法辦事作為基本要求。要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堅持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依法嚴厲打擊極少數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二、繼續抓好《深化平安建設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的實施,細化我鎮工作任務
《深化平安建設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是市委市政府為一個時期平安建設設計的總綱領,是綜治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是《綱要》實施的第三年,我鎮要按要求把各項工作指標不斷提高,任務不斷加重。
一是制定《綱要》年度實施計劃。按照《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我鎮要結合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實際,統籌謀劃制定階段性目標任務。通過《綱要》的逐年實施,不斷提高全鎮平安建設水平,提升人民群眾和廣大游客的安全感和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2016年底全鎮群眾治安滿意度要達到93%以上),確保不發生恐怖襲擊事件、群死群傷案(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是抓好《綱要》推進的檢查落實。緊緊圍繞《綱要》提出的“七大平安體系”和“五大平安環境”任務要求,把我鎮平安建設擺上與經濟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三、以不發案、少發案、能破案為目標,積極預防、有效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一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嚴密防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高度重視“顏色革命”的防范應對,依法禁止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鎮開展活動。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深化依法查處非法組織專項行動。堅決遏制宗教極端思想在我鎮蔓延,充分發揮綜合治理優勢,深入整治“三非”活動,加大對宗教極端氣氛濃厚的地區(村)集中整治為度。加強對網上關于熱點問題特別是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網上輿論應對和引導,第一時間權威信息,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
二是進一步完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確保公共安全。重點推進鎮、村治安防控網、單位行業場所防控網建設,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逐步加強基礎性設施建設,2016年,要在是政法委的支持下,堅持高起點規劃,大力推進我鎮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逐步達到全域覆蓋、全網共享、全時可用的要求。加強信息收集研判,按照“日研判、月評估、季分析、年總結”的要求,圍繞社會政治穩定、刑事犯罪、公共安全、社會矛盾等問題,召集綜治部門開展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增強社會治安防控工作預見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健全部門聯動機制,整合政法綜治部門資源和力量,形成重點人員聯控、大型活動安保聯動、緊急警情聯合處置格局。
三是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隱患和治安盲點。加強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及周邊、學校及校園周邊、鐵路沿線、車站、港口、衛生院、村委會中心村等治安復雜地區、部位、場所的治安管理,集中開展大排查、大走訪活動,及時發現、限期整改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全面落實治安巡邏力量,提高打擊震懾和應急處突能力。對學校、幼兒園、衛生院等重點部位,要完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強化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確保秩序良好。要督促生產經營企業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加強對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散裝汽油等其他高危化學品涉恐要素源頭治理,嚴防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個人極端暴力事件。全力推動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將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納入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2016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標建設任務。
嚴格落實中央八部門《關于加強郵件、快件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對郵件、快件寄遞行業,建立完善收寄驗視、寄遞實名、禁寄物品清單、寄遞服務信息登記、特殊物品寄遞安全管理、違規寄遞處罰警示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對郵件、快件100%實行先“驗視”后“封箱”。對在重點時期、或者寄往重要區域、特殊場所的郵件、快件實行實名收寄。
四是專項打擊與重點整治結合,嚴懲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深化打擊“兩搶一盜”、詐騙、敲詐勒索、打擊電信詐騙、打擊非法集資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掃黃打非”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有組織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和殺人、搶劫、爆炸、綁架、強奸等八類嚴重暴力犯罪。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及時總結推廣命案“零發案”鎮和刑事案件“零發案”村的經驗。2016年,全鎮確保“民轉刑”命案和未成年人涉及命案“零發案”。深化禁毒、禁賭人民戰爭,突出打擊毒和賭背后的保護傘,著力解決毒和賭蔓延的問題,特別是要堅持打擊預防和強戒收治并重,切實解決部分地區毒情嚴重的問題,進一步優化我鎮治安環境。2016年,全鎮“五無創建”(無毒社區、無毒村、無毒學校、無毒單位、無毒家庭)覆蓋面達到80%以上。嚴厲打擊破壞生態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我鎮生態環境。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維權與維穩相統一,努力掌握預防化解社會矛盾主動權
一是積極促進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相關政策制度的完善。著力推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抓好決策前風險評估、實施中風險管控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等操作程序的落實。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原則,推動有關部門、單位遇事多同群眾商量,確保各項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預防減少社會矛盾。針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當前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征地拆遷、環境保護等領域問題。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綜合機制,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指導意見》(瓊綜治委(2013)41號),堅持落實鎮、村、組三級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定期排查制度、工作會議制度和信息統計報送制度。全鎮今年要開展兩次重點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著重加大對解決土地糾紛、征地拆遷、違建拆除、企業改制、醫患糾紛、交通事故糾紛等重點領域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加大督辦力度,推動重大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堅持落實鎮領導班子成員定期接訪、各職能部門聯合“大接訪”制度,增強化解矛盾的主動性。不斷強化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心、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站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矛盾不上交。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2016年,全鎮鎮、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心(站)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0%以上。
三是積極化解信訪積案,有效控制到省進京非正常上訪。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預防和處理進京非正常上訪工作的通知》(瓊綜治委(2014)2號),把解決進京非正常上訪問題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加大對各村委會“一把手”的督辦力度,推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努力從源頭上減少可能引發進京非正常上訪問題。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著力解決信訪積案,教育引導信訪人樹立依法上訪的意識,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訴求,妥善處理維穩和維權的關系,有效預防到省進京等非正常上訪發生。
五、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推進基層平安創建
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深入開展平安鎮、平安村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2016年,全鎮平安村居達標率不低于85%,各類平安創建覆蓋面達到90%,達標率80%以上。
一是發揮社會協同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平安建設內生動力。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作用,引導同類其他社會組織參與平安建設。開展“平安企業”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把非公有制企業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工合法權益保障等社會責任的情況納入平安創建重要內容,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平安建設。
二是發揮好基層自治作用,夯實平安建設的根基。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在群眾中的感召力、影響力,使其成為推動基層平安創建的堅強戰斗堡壘。貫徹村(居)委會組織法,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充分發揮村民代表會議的民主決策作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實踐,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為深化平安建設奠定基礎。
三是發揮人民群眾主體作用,努力為平安建設提供力量源泉。深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搭建多樣化的群眾參與機制,拓寬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渠道,努力形成平安建設人人參與、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不斷提高新形勢下動員組織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六、建立健全專項工作制度,強化專項平臺作用
突出工作重點,突顯社會治理效果。把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放在專項工作的重要位置來抓。建立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特殊人群關懷幫扶體系。重點加強對閑散青少年、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的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對刑滿釋放人員,要落實幫教銜接機制、就業扶持政策,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性救助、社會保險參保等工作,2016年,全鎮刑滿釋放人員的銜接管理率達到95%以上,幫教率達到95%以上,安置率達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要深入開展反邪教斗爭,繼續加強對一般邪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和管控工作,依法處置頑固分子。
七、以落實信息化建設、網格化服務管理為重心,進一步夯實綜治基層基礎
一是加強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做到組織、機構、人員、經費四落實。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中央編辦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2016年,根據轄區治安狀況和實有人口數量,鎮政府出資保障,逐步配備專職巡防隊員。
二是積極推進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按照中辦發(2009)14號文件要求,推進基層便民服務窗口平臺建設,面向全鎮居民提供多層次、多樣化公共服務和便民利民服務。積極推廣“一站式”等服務管理新模式,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
三是著力加強城鄉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建設。在市政法委的知道下穩步推行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通過網格化管理的措施,實時采集網格內家家戶戶和所在單位的情況,點對點、面對面地為群眾提供服務,使排心下移、服務窗口前移。
八、加強宣傳,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平安建設
一是提高平安建設的公眾認知度和參與率,凝聚平安建設正能量。樹立主動宣傳、深入宣傳的理念,以“平安”、“法治”“見義勇為”建設為著力點,大力宣傳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公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提高群眾參與率,營造濃厚的平安創建輿論氛圍。
二是以綜治宣傳月、宣傳日為載體,加強法治引領作用。把綜治宣傳活動與“六五”普法宣傳相結合,重大活動與日常節日相補充的方式進行宣傳,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加強對以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建設,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倡導契約精神、樹立規則意識,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九、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政法綜治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持抓好綜治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做到一心為公、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二是建立健全村級綜治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以提升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能力,進一步建立健全鎮村級綜治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全面提高他們創新社會服務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激發他們參與和投身社會管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十、進一步完善綜治檢查考評機制,嚴格落實獎懲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綜治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查究暫行規定》,明確鎮委鎮政府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綜治責任,履職盡責。鎮綜治委與各村委會要簽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年度責任書,提高目標任務訂立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各村委會年度責任書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將依法治理納入考核體系,重點考核村委會及責任人履責情況及工作實效、社會和諧穩定情況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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