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
時間:2022-11-22 10:11:21
導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會,市委八屆十一次會議,委十三屆十一次會議決策部署,深化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全民守法普法、社會有效治理,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問題,著力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努力探索緊貼竹實際的依法治市路徑和模式,深化依法治市實踐,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為推動竹建設“三高三地”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進黨委依法執政
(一)切實貫徹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黨的四中全會精神,圍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委全面依法治理決策部署,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各級黨政機關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待《法治建設規劃(2020—2025年)》《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5年)》出臺后,抓好貫徹落實,深入挖掘依法治市各領域創新改革。(牽頭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推進依法執政制度化規范化。各級黨委(黨組、黨工委)要嚴格執行黨章和黨內法規,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做到遵照法定依據、遵從法定程序,強化黨規黨紀的剛性要求,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實施方案,抓好貫徹實施。抓好《省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貫徹執行。健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優化備案審查工作平臺建設。健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開展實施黨內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政法委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深化黨委領導統籌和表率示范。各級黨委(黨組、黨工委)要認真落實黨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常委會會前學法、黨委中心組集中學法制度。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強化法治意識,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做制度執行的表率。(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二、全面提升協助立法和制定規范性文件質效
(四)貫徹地方立法體制機制。貫徹《中共省委關于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協助上級開展好地方立法工作。(牽頭單位:立法協調小組、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貫徹《市政府立法協商辦法(試行)》,拓展人民參與立法渠道。加強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依法修改或廢止不適當的規范性文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牽頭單位:立法協調小組、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配合重點領域立法。積極參與成德眉資等跨區域重大立法項目。配合市完善疫情防控相關制度配套建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規規章制度體系。配合市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餐廚垃圾管理等地方立法項目的起草工作,配合市推進違法建設治理、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等地方立法項目的調研工作。(牽頭單位:立法協調小組、市人大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持續深化政府依法行政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偨Y評估《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實施情況。落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9—2020年)》,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改革成果。靈活推進重點產業園區賦能放權,建立健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行政復議應訴機制等配套機制。持續清理規范行政權力,動態調整權責清單。推行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全面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編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八)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強化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參與行政決策。完善重大項目和重大利益行政決策風險第三方評估機制。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嚴格依法實施防控措施。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積極參與省、市、縣、鄉四級聯網的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平臺的建設。(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推進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制定出臺全市規范行政執法工作意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快行政執法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執法協調小組、市委編辦、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十)加強行政權力監督。落實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質詢、報備規章等制度,按規定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深化府院聯動,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嚴格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落實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嚴格執行訴前檢察建議。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措施。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升行政機關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推進政務誠信建設。開展重點領域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問題專項監督。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監管機制和制度建設。(牽頭單位:執法協調小組、市人大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著力推進司法公正高效
(十一)著力完善機構職能體系。優化職能配置,統籌法庭布局,促進審判資源向基層下沉。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在公安機關推行大部門、大警種制。加快構建司法行政機關優化協同高效工作體系。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員額法官、檢察官動態調整、常態化遴選、退出機制。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職責保護和受到侵害救濟保障機制。(牽頭單位:司法協調小組、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十二)著力完善司法權運行機制。貫徹“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健全排除對司法活動的非正常干預機制,健全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司法績效考核機制。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和案件取證指引,建立與起訴、審判統一的證據標準。做好刑事檢察工作,落實捕訴一體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實行派駐檢察試點工作。推動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優化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體系,完善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體系,落實違反審判檢察職責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錯案通報制度。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違法違規懲戒工作。完善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制度。抓好《社區矯正法》的貫徹落實,加強社區矯正機構隊伍建設,強化社區矯正檢察監督,繼續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牽頭單位:司法協調小組、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三)著力破解司法難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溝通協調,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高兩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妨礙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統一裁判尺度,解決“同案不同判”。探索建立困境企業有效退出機制。推進執行規范化建設,加大信息聯查、失信聯懲力度,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體系,推動執行工作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完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解決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罰代刑等問題。完善刑事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制度,破解涉案財物規范化管理難題。(牽頭單位:司法協調小組、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大力推進全民守法普法
(十四)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利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完善普法責任清單,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深入推進“七五”普法,謀劃“八五”普法。(牽頭單位: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十五)聯動創新精準普法。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組織基層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發揚竹年畫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的成功經驗,繼續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常態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大中小學建立憲法法律教育長效機制,加快建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創新普法方式,推進“法治宣傳七進”向“法律服務七進”“依法治理七進”轉變。開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持續加強“法治行”竹法治宣傳平臺建設,營造全面依法治市的濃厚氛圍。(牽頭單位: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十六)抓好法治示范創建。以深化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民、社會依法治理和法治基礎培育為主線,扎實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試點工作。依托鄉村振興農民大學實施“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深化基層法治示范創建活動。對已命名的法治示范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實行動態管理,力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牽頭單位: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扎實推進社會依法治理
(十七)提升城鄉基層依法治理能力。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城鄉基層治理重大部署,準確把握委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意見。完善黨組織領導基層治理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一核五治”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以被司法部確定為基層依法治理駐在式調研基地為契機,全力打造特色亮點,探索典型經驗和總結推廣,擦亮竹基層依法治理品牌。推進基層直接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加強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層基礎建設,堅持司法所和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同步建設,積極打造“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和“楓橋式”司法所。推廣基層社會治理三員共治工作機制。加強法治鄉村建設,落實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推行法院“一站式”訴訟服務,推行12309檢察服務。推進“三書模式”制度化規范化,逐步拓展應用領域。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急管理和創新網格化服務。探索“互聯網+社區治理”精細化治理新模式。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構建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v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強力推進禁毒防艾。落實《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加強城鄉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構建“派出所巡防警力+群防群治力量”的農村(社區)治安防范模式,統籌推進“雪亮工程”“智慧小區”建設,助力市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合格城市。(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辦,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編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八)預防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貫徹《省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完善和解、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積極參與推進省、市、縣、鄉四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設,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糾紛化解法定職責。加強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推進人民調解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全面推開“訴源治理”工作,完善信訪制度。進一步整合優化各類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抬頭能見、舉手能及、掃碼能得”“四點四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持續開展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專項行動。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為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九)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動民族工作創新與發展,加強城市少數民族管理服務,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按照《省宗教事務條例》,加強宗教事務管理,推進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工作試點,著力提升行政執法能力、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宗教活動。(牽頭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七、強化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二十)抓好法治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增強城鄉基層法治建設力量,配齊配強法治建設工作人員。完善干部法治培訓制度,將法治作為各級各類培訓的重要內容。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律師等法治人才教育培訓交流。健全完善干部法治檔案制度。(牽頭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責任單位:市人大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十一)強化法治督查考核。完善法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同獎懲工作機制,強化法治建設目標績效考核。落實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責任,完善法治任務督辦協調機制。(牽頭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責任單位:各協調小組、市人大辦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委目標辦和市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二十二)加強法治建設理論研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組織依法治市理論實踐研究,加強對疫情依法防控相關法律方面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提煉法治建設改革創新成果,宣傳展示法治竹建設成效。(牽頭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十三)推進智慧法治建設。統籌推進智慧法院、智慧檢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完善跨部門的政法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深化綜治中心、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涉案財物管理系統建設應用。(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 上一篇:民政局提升基層自治能力工作報告
- 下一篇:司法局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