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時間:2022-12-15 04: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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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新階段現代化美好建設新征程的開局之年。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加強信用法治建設、強化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實施信用監管、開展“信易貸”工作、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深化長三角區域信用合作、弘揚誠信文化等為重點,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更好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在助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公平誠信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加強信用法治建設

1.推動信用法規建設。貫徹落實《省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辦法》《市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2021版)的通知》以及建筑市場、道路運輸、食品安全等領域地方性法規中信用建設相關規定。(區發展改革委、區司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分中心、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信用制度標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貫徹《省企業統計信用管理實施辦法》《省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省醫療保障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省醫療保障信用監管實施方案》《省政府儲備糧承儲企業信用監管辦法(試行)》《省地震安全性評價信用管理辦法》等。(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編制區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等。(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規范失信約束措施。暫停并規范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失信約束措施。按月更新失信約束措施臺賬。探索開展失信約束措施輿情監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4.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補充目錄要求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加大水電氣、納稅、社保、物流、合同履約、信用承諾及其履行情況、個人等信用信息歸集力度。按月通報各有關部門與市信用平臺共享信用信息情況。(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全面加強“雙公示”工作。深入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開展“雙公示”信息瞞報、遲報、錯報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建立日監測、周調度、月通報機制,及時分析問題原因,逐項制定解決方案,實現零瞞報、零遲報、全合規。做好迎接國家、省、市“雙公示”評估各項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信用監管

6.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區司法局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將信用承諾及其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虛假承諾和未兌現承諾的依法實施相應懲戒措施,依法依規推動信用承諾書、承諾主體情況、承諾流程等應公示、盡公示。(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行業自律型、主動公示型、信用修復型等信用承諾。(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開展分級分類監管。以省信用平臺共享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為參考,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勞動保障、職業培訓、生態環境、工程建設、交通運輸、農產品質量、水利建設、旅游、市場監管、醫療保障、金融監管、糧食經營、能源、稅務等領域行業信用評價,探索開展司法鑒定、人防、地震安全等領域行業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及時推送市信用平臺。(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執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實時推送市信用平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查詢使用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依據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補充清單,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實施結果和典型案例按流程實時反饋市信用平臺。推動嚴重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信用修復,確保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數量占注冊企業數量比例低于1%。(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開展失信專項治理。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養老、托育、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等領域騙取群眾錢財、攜款跑路等違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持續推進電信網絡詐騙、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失信、全國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國家考試作弊、交通運輸領域失信、騙取社會保險、法院判決不執行、金融領域失信等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督促失信主體限期整改,在信用網站、部門門戶網站開通“失信專項治理”專欄,及時典型做法、治理成效。(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鼓勵失信主體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門戶網站在線修復,設立固定受理網點開展線下信用修復。加強信用修復信息共享、結果互認,配合省、市級部門推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步更新信用門戶網站的修復結果。(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信易貸”工作

11.強化“信易貸”平臺建設。配合市直部門加快推進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數據歸集報送機制,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省市信用平臺對接。梳理金融機構信用信息應用需求,按照平臺信息格式規范,推動水電氣、納稅、社保、市場監管、司法、醫保、車輛等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醫保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分中心、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出臺“信易貸”支持政策,探索制定多元化的風險緩釋措施。向中小微企業推介全國“信易貸”平臺和相關政策,鼓勵企業主動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入駐全國“信易貸”平臺,創新金融產品。(區發展改革委、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支持信用惠民便企。配合市稅務局持續推進電子稅務局線上“銀稅互動”,擴大“稅融通”受惠主體,積極引導銀行優化信貸審批流程,創新設計信貸產品。(區稅務局負責)配合市直部門加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便企產品創新應用。(區數據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分中心、區文化旅游體育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

14.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政府嚴格履行“雙招雙引”、債務融資招標投標等活動中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訂立的合同。(區司法局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確保政務失信治理對象“清零”。(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整治“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依托“信用”網站集中公布政府部門因改變政府承諾、合同約定對相關企業依法予以補償的典型案例。(區法院、區司法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迎接全省信用優化營商環境(政務誠信)評估相關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全區公務員錄用、調任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將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區委組織部、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司法公信建設。開展“江淮風暴”執行長效機制建設提升年活動,扎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回頭看”。進一步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名單納入、公布、退出等工作。以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納入平安建設考核為抓手,實現對失信懲戒落實情況的常態化監管,推進失信懲戒措施落地見效。深入開展虛假訴訟領域深層次違法專項監督活動,健全虛假訴訟聯合防范、發現、制裁機制,推動建立虛假訴訟參與人失信名單制度,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營造誠實守信的訴訟環境,維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正。(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負責)

16.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深化科技計劃全過程誠信管理,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責任者實行“一票否決”,依法依規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實行終身追究。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宣傳,增強科研人員誠信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科研氛圍。(區科技局負責)

17.加強社會組織信用建設。依托“社會組織信息平臺”,加大對社會組織信用監管力度,強化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歸集、共享、公開。指導督促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行業信用建設,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加強和改進行業協會商會管理,提高行業協會商會公信力,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行業誠信建設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區民政局負責)

18.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用建設。持續推進就業、勞動保障監察、人事考試等領域誠信建設,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完善信用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實施信用獎懲,全面加強信用監管。(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9.加強農業信用建設。進一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強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建設。探索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標準,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與農業項目評選、主體資格審查、行政許可審批、示范主體認定評選掛鉤,對嚴重失信主體實行“一票否決”。(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

20.加強市場監管信用建設。完善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機制,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公示。規范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落實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與省信用平臺信用信息修復聯動工作安排。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統籌制定、規范實施2021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推進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2021年底前完成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指標體系和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構建。(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21.加強商務信用建設。配合市商務局推進市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應用。根據《省商務誠信企業評價指標規范》,貫徹落實“商務誠信度”指標體系。在藥品流通、家政服務等領域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區商務局負責)

22.加強衛生健康信用建設。依托“省醫療服務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利用全省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平臺APP以及“現場檢查”功能模塊,強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信用監管。配合市衛健委推進“信用+綜合監管”試點,及時總結試點成果,增加試點范圍,逐步將試點工作在全區范圍內推廣。(區衛生健康委負責)

23.加強安全生產信用建設。規范安全生產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開展安全生產領域風險評估(含消防)和信用修復型信用承諾,依法依規公示信用承諾書,加強信用承諾事中事后核查。深化安全生產領域信用信息歸集,相關信息及時全量推送市信用平臺。(區應急局負責)

24.加強醫療保障信用建設。完善信用檔案建立、信用信息歸集、信用獎懲等相關制度。探索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監管,制定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及標準。(區醫保局負責)

25.加強信用服務市場建設。鼓勵和支持信用服務機構發展,規范引導信用服務機構采集加工社會信用信息,開發信用產品和信用服務。組織信用服務機構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有關信息并開展信用承諾,督促其誠信自律。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強城市信用建設。穩步提升城市綜合信用指數排名,提升城市信用建設水平,做好全國城市信用狀況監測評價數據報送工作,做好國家社會信用建設示范城市復評迎檢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開展“信用街區”等試點工作,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縱深推進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加強對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行政村等信用信息歸集,配合市直部門搭建市信用服務平臺,開展信用評價,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信用評價結果,提供優質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進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結果在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等多場景應用,滿足“三農”多元化需求,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區委組織部、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配合市直部門開展尋找美麗信用村主題活動,加強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成效宣傳。(區委組織部、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長三角區域信用合作

28.加強區域城市信用合作,推動區域信用信息共享。配合市發改委深入推進“皖北六市”等長三角區域城市開展信用合作,推動區域城市信用合作做深做實。推進城市間信用建設工作互進、系統互聯、信息互享、監管互動,探索城市間信用建設互動、互補、互惠、共贏的合作新模式。(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推進區域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信息共享,強化對相關失信主體的共同約束。(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推動區域商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通、獎懲聯動。(區商務局負責)推進安全生產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依法依規對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聯動監管。(區應急局負責)。

29.持續推進重點領域跨區域合作。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旅游、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等領域跨區域合作,探索建立行業信用監管機制,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跨區域聯動監管典型案例。(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托長三角納稅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跨區遷移企業的信用評價和應用。推行標準統一的納稅信用提醒服務,引導納稅人及時開展信用修復。(區稅務局負責)

七、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30.開展信用教育培訓。加強公民道德教育,推進《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政策落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區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學校誠信教育,將誠信品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幼兒園保教工作。(區教育局負責)加強公務員守法誠信教育培訓,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區委組織部負責)圍繞“雙公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重點工作,組織開展行業信用專項培訓。(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推選信用示范典型。組織開展信用建設成果、信用創新產品、區域信用合作等典型案例,以及信用應用推薦評選。(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及時總結推送信用建設工作成效、創新舉措、信用試點示范建設經驗等。(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依托信用網站、部門門戶網站、各類媒體等,廣泛加強信用建設宣傳。進一步做好“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開展信用進企業、信用進校園、誠信戲曲下鄉、信用創意短視頻話題賽等主題活動。結合“誠信興商宣傳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重要節點,開展系列誠信活動。(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健全工作保障機制

33.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負責推動指導本部門、本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并將推進行業信用建設納入部門年度重點工作,明確牽頭處室,落實專人負責。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充實人員力量。(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加強考核督導。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平安建設考核,完善考核指標,規范考核程序,推動工作落實。(區發展改革委、區委政法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圍繞信用建設重點工作、問題困難等,開展實地調研督導。(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