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8 0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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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我鎮2013年秋期招收小一和初一新生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見,請相關單位、部門和家長遵照執行。各部門、村(居)委會和學校要向社會群眾做好義務教育工作的宣傳教育,通過全社會的努力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按時進入學校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一)凡鎮內居民、外來務工人員有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戶口簿登記為準)適齡兒童,都必須于2013年9月1日前送入就近小學校就讀(按規劃實行隔年招生的小學校所服務區域內年齡放寬到7周歲)。
(二)為了兒童的身心健康,避免拔苗助長,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齡(2007年8月31日后出生)兒童。
(三)盲、聾啞適齡兒童少年與政府或教育部門聯系,安排進入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肢殘、弱智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鎮內學校就讀,各級各類學校必須無條件接收包括肢殘、弱智在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
(四)村小原則上實行隔年招生。招生學校名額范圍詳見附表。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
(一)現就讀我鎮小學六年級的學生直接于2013年秋期進入初中學校就讀。(鎮初級中學農村初中二期工程正在建設中,無法保障過多學生的食宿,因此今年月波小學仍招收初一年級一個班,待鎮初級中學農村初中二期工程竣工后,月波小學校不再招收初中新生)。
(二)鎮中、月波初中招生名額范圍詳見附表。
(三)未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輟學在家的、隨父母外出又返回當地或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少年,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送入鎮內學校相應年級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三、新生實行預報名
各招生學校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安排好人員進行預報名,鎮中、月中要安排人員到小學報名;小學招生學校要到所轄招生范圍的幼兒園(班)宣傳并張貼預報名須知。小一新生收取作業本費15元、初一新生收取作業本費20元。各招生學校于2013年6月30日上報預報名人數,小一人數少于15人以下,原則上不開班。
四、中心學校要統籌、協調安排好鎮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協助政府高質量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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