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法制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4 1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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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法制宣傳教育,提升隊伍素質
2013年,是實施市局《法制宣傳教育五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規劃“六五普法”之年。要深刻認識到法制宣傳教育是“法治工商”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要通過講座、集中輪訓、報告會、中心組學習以及自學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工商法律法規培訓教育,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憲法和工商法律法規,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提高領導干部和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弘揚法治精神,使法律信仰植根于工商干部的心靈,爭創“五五”普法先進集體。
1、加大法律培訓力度,以培育法治精神。要按照市局制定的《2013年全員學法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對全系統干部隊伍的工商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尤其要強化《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總局28號令、29號令培訓學習。通過學習、研究,使全體行政執法人員能熟練掌握法律,用好法律,從熟悉“法律條文”向“培育法治精神”轉變,保證工商職能到位。
2、繼續開展“紅盾杯”法律知識競賽和全員學法活動。開展二次“紅盾杯”法律知識競賽和二次全員學法考試活動。根據崗位技能的需求,全員學法活動的形式和內容要有針對性和靈活性,采用“小班教學法”和“菜單選課法”,進行“差別化”學法。使“單項灌輸”向“互動交流”轉變,使“要我學法”轉變為“我要學法”。一要充實和完善黨組中心組(分局領導班子)的學法內容,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依法執政;二要根據工商職能和執法一線的學法需求,以提高辦案質量為立足點,采用以案件分析會和案例評析會形式,與案件評查活動相結合的教學法,學法的內容更貼近工商執法工作的實際,以提高執法人員研究思考能力,提高執法實踐能力;三要開展“法制巡回輔導”,搭建“法制交流平臺”。通過定期召開的法制員會議,深入討論,查找問題,借鑒經驗,有針對性地提高基層工商分局(所)巡查監管技能和執法辦案水平,提高學法的實效性。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全系統依法行政
1、開展依法行政示范點創建活動。2013年市局在各直屬局、分局開展“依法行政示范點”創建活動,各直屬局、分局也要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基層工商分局(所)”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達到激發各單位銳意進取,自覺加強并努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目的,加快“法治型”工商的建設進程。
2、繼續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定《工商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2013-2014年)。按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和省局要求,完善和落實好各項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在全系統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是否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作為衡量各級工商部門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實行以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制度。通過考核,促進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把加強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認真扎實地加以推進。
3、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為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樹立“理性、規范”監管新理念,完善監管方式,市局決定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法制處負責行政指導工作的牽頭、組織、協調,承擔行政指導工作的總體推進、后續評估、組織監督檢查等工作。
4、開展“法治建設”示范點創建活動。為貫徹落實《法治建設綱要》等文件精神,2013年在全系統開展“法治單位”創建活動。各直屬局、分局要高度重視對“法治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把“法治”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門成立“法治合格單位”領導小組,并認真對照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關于“法治建設示范點”的工作要求,結合“依法行政示范點”創建活動,認真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市場經濟秩序水平。
三、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認真實施《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局《行政執法監督責任制度》,繼續以制度建設為載體,深化預防與治理違法與不當行政行為體系建設,促進全系統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和諧執法。對各類行政行為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堅持違法與不當行政一票否決機制,確保各類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有效,力爭實現全系統行政執法零違法、零錯案。
1、強化內部監督。在全系統組織兩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市局將進行兩次縱向檢查、一次橫向檢查和逆向檢查。各直屬局、分局要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檔案)互評互查,使評查活動經?;⒅贫然?、規范化。同時,法制要和業務處(科)室協同,將法制監督從行政處罰延伸到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管領域,共同開展對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管行為的監督工作。為迎接省局每季度組織的“行政處罰案卷抽查”和“行政許可檔案抽查”,各單位要事先認真組織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提高案卷(檔案)精細化水平。省局的抽查結果,將作為評價各直屬局、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據。
2、完善執法監督制度。根據新出臺的工商法律法規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做好重新修訂《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的準備工作。會同監察部門推行案件回訪制度。做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基層分局(所)要有能力以縣級局名義獨立辦理限額以下的一般程序案件,查處情節較輕、危害較小的違法行為。繼續協同各辦案條線,加強對案件線索、立案、調查取證、核審、聽證、處理決定等全過程的規范與管理,完善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和案件線索管理臺帳,強化對辦案時限的監督,防止亂作為。完善對舉報、投訴信息的處理反饋機制,杜絕不作為。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集中立案制度改革到位,推進“和諧工商”建設。
3、深化說理式行政執法文書改革。除逾期年檢案件外,一般程序案件均采用說理式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司法化案件調查終結報告、說理式處罰決定書,尤其要加強對采納當事人陳述、申辯情況及自由裁量理由的表述和說理。提高有關行政許可文書的說理性。
4、認真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和省局規定,健全紀律約束機制,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人員應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方可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組織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崗位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后可發給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確保領取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執法人員具備基本的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技能。
四、化解行政爭議,構建和諧工商
近年以來,全系統發生的行政爭議增多,尤其是行政許可方面因股東虛假簽名等陳年老賬引起的爭議猛增。為實現行政執法的“四無”目標,要把化解行政爭議當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1、認真做好案件核審、聽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采納法制機構核審意見的行政處罰案件的準確性、合法性、權威性,扎牢預防行政爭議的第一道防線。
2、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牢固樹立“救濟第一”的行政復議理念,公開行政復議的審理過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工作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全面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凡開庭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并組織相關執法人員旁聽,提升行政負責人和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認真處理好涉及行政執法的信訪。繼續開展行政爭議案件考核。
五、加強法制基礎工作,提高法制保障水平
1、加強法制員隊伍建設,培養工商法律人才。要將業務能力強、法律素質高的同志充實到法制員隊伍。要加強對基層法制員培訓,開展經常性的崗位練兵,重點加強對《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標準》的學習,提高基層工商分局(所)法制員的案件核審能力,努力提高其法律素養和業務水平。所有基層分局(所)能以縣級局名義獨立辦理“罰二沒三”以下的一般程序案件,查辦與核審分開,法制員獨立核審率100%。市局將組織兩次全體基層工商分局(所)法制員參加的案件核審技能競賽。省局也將組織競賽。
2、加強基層工商分局(所)法制監督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調動基層法制員的工作積極性,讓法制員成為基層依法行政和普法的骨干,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基層工商分局(所)依法行政工作的骨干作用,筑牢基層法制工作基礎。引導基層法制監督工作從對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向對行政許可、行政監督、行政調解等各類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延伸,從事前案件核審向事中、事后的執法監督延伸,從行政爭議案件發生后采取補救措施向事前規范執法行為,努力提高執法質量延伸。
3、提高服務基層執法的能力。開展調查研究,通過采用召開專題研討會等多種形式,交流各地信息,探討基層法制工作和重點疑難執法問題,加強對基層辦案指導和服務,引導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全系統執法辦案中發現的典型案件進行分析、點評,進一步拓寬執法領域。提高法制保障針對性。
4、扎實有效的做好法制基礎工作。通過開展二項活動[優秀案卷(檔案)、優秀法制員(法制模范崗)評選活動],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樹立典型人物,引導執法辦案人員依法行政。準確、及時報送法制報表、材料和信息,繼續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核把關以及報備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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