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21 0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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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意見

為貫徹國家、省及我市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落實國家倡導教育家辦學的總體要求,加快建設高素質、創新型、教育家型校長隊伍,推動我市教育事業優質、均衡、特色、和諧發展,經研究決定,對進一步加強我市校長(包括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社區教育中心的正副校<園>長,簡稱“校長”)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教育家辦學的要求,通過實施校長發展工程,進一步優化校長隊伍管理機制,提升校長整體素質和辦學能力,促進校長專業化發展,切實辦出人民群眾滿意度更高、競爭力更強的教育,加快建成教育強市和人力資源強市。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市形成一大批具有先進教育理念、獨特辦學風格的高素質校長。校長隊伍整體素質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先進的教育理念、深厚的專業素養、較強的教育教學和管理能力;探索建立校長星級制,促進校長管理制度更加科學規范,具有區域特色、充滿生機活力的管理機制全面建立,校長的地位待遇不斷提高;倡導教育家辦學,培養和造就一批省內外有影響力的教育家型校長,3名校長成為全國知名校長或國家級名優校長,8名校長成為全省知名校長或省名優校長,20名校長成為優秀校長或市名優校長。

三、工作舉措

(一)建立校長任職資格制。

認真執行國家關于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建立健全任職資格準入制度。堅持按職數規定配備領導干部。實施校長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將講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教育人才選拔至學校領導崗位。中小學校校長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委市政府、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任命。公辦幼兒園園長由市教育局任命,民辦園園長由舉辦者聘任報教育局審核。新任校長必須參加任職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實行新任校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任手續。實行校長任期制,每屆任期四年。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任一般不超過2屆。

(二)完善校長管理制度。

1.建立校長星級制??茖W設置校長發展層級,校長星級分為五級:一星級(合格校長)、二星級(骨干校長)、三星級(優秀校長,或市名優校長)、四星級(全省知名校長,或省名優校長)、五星級(全國知名校長,或國家級名優校長)。根據中小學校、幼兒園等不同學段特點,分別制定校長星級標準和評審辦法,組織開展校長星級評審工作。校長星級由教育局組織實施評審。

2.落實校長負責制。中小學校落實校長負責制,幼兒園落實園長負責制。進一步完善校長負責、黨組織發揮政治保障作用、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參與管理和監督的運行機制。完善學校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健全《學校章程》,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鼓勵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

3.健全校長考核機制。健全校長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考核機制,以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為主要內容,以校長星級標準和崗位要求為基本依據,以高質量素質教育標準為發展方向,將學校管理水平、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教學水平(幼兒園指保育教育水平)等列入對校長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探索實行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師生和家長、社會各界等多方參與的評價辦法,多渠道、多方面、多層次收集信息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校長任免管理機制。實行校長任職年齡最高限制制度。對連續三年考核處于末位或工作不稱職、不勝任的,降低或取消校長星級等次,并予以調整崗位或降級任用,直至免職。市政府設立專項獎勵資金,用于對市直學校、鎮中心初中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考核。2013年考核資金為80萬,今后將根據財力情況適時調整。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具體考核方案、獎勵細則予以實施。每年按高中階段市直學校、其他市直學校、鎮中心初中三個類別組織考核,分別評出優秀單位(20%)、優良單位(55%)、合格或不合格單位(25%)。如工作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或有違反“一票否決”事項的單位,直接定為不合格單位。校級領導班子(鎮中心初中考核獎勵對象包括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以及中心初中校內主持工作的副校長和中心小學校長等)年終獎勵與單位考核等次掛鉤,校級領導班子平均每人獎金分配系數分別為:優秀單位1.5、優良單位1、合格單位0.7,不合格單位的學校領導班子不得享受獎勵資金。市財政部門將考核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并及時劃撥至市教育局賬戶。相關單位在對領導班子考核的基礎上按貢獻份額制定分配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備案后,市教育局將考核獎金撥付至各獲獎單位。

4.加強校長流動管理。完善校長交流(輪崗)機制,對任期屆滿、達規定年限的予以交流。校長交流一般在各學段內進行,特殊情況可以跨學段交流任職。對管理能力較強、工作實績明顯、群眾滿意度較高的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和鎮中心初中的校長,可擇優推薦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后備庫統一管理,特別優秀的,可根據工作需要,按選任或調任規定程序,選拔到鎮(區、街道)黨委政府或市級機關部門擔任副科職領導職務。規范校長跨縣(市)調動,校長參加市外招聘及個人申請市外調動,事前須報教育局同意,部管、市管領導干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市委同意,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三)實施校長培養工程。

1.加強校長專業培訓。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中小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園長專業標準。統籌規劃全市校長的培訓工作,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校長全員培訓,年均培訓不少于48學時。實施“校長素質提升工程”,通過任職培訓、示范性集中培訓、遠程培訓等多種方式,分類、分批組織校長在國內知名高校、校長培訓基地等參加學習培訓,提升校長把握全局、實施素質教育、推進依法治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定期選派一批業績突出,學習提升效果明顯,且能適應學習要求的校長出境考察、培訓,拓寬視野。

2.突出校長崗位成才。強化校長成長規劃意識,引導校長根據教育實際、專業素養等,規劃發展目標。支持校長立足崗位,開展教育管理、教育教學研究(幼兒園指保育教育研究),組織開展校長教育教學比武,舉辦校長雉水論壇,組建管理經驗報告團等,搭建展示交流、共同發展的平臺。分批選派校長到名校(名園)掛職或跟崗鍛煉,學習借鑒名校(名園)先進的辦學理念、模式和管理經驗。

3.建立校長成長梯隊。加強教育系統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后備干部選拔、培養、考核、動態管理等制度,促進后備干部成長。建立校長成長梯隊,實行星級校長定期考核、科學評估和動態競爭的管理機制,引導校長加快成長。到2013年,所有校長達到一星級標準(合格校長),其中40名校長達到二星級標準(骨干校長),4名校長達到三星級標準(優秀校長,或市名優校長);到2015年,20%的校長達到二星級標準(骨干校長),其中10名校長達到三星級標準(優秀校長,或市名優校長),2名校長達到四星級標準(全省知名校長,或省名優校長),1名校長達到五星級標準(全國知名校長,或國家級名優校長);到2020年,20名校長達到三星級標準(優秀校長,或市名優校長),其中8名校長達到四星級校長標準(全省知名校長,或省名優校長),力爭3名校長達到五星級標準(全國知名校長,或國家級名優校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委、市政府將校長隊伍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和市四套班子領導、市有關部門聯系學校制度。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要發揮牽頭作用,統籌推進校長發展工程。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形成推進校長發展工程的合力。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校長發展工程的實施,加快建設高素質、創新型、教育家型校長隊伍。

(二)注重培養,嚴格考核。制定校長發展年度計劃,細化培養方案,落實工作舉措和經費保障??茖W制定符合教育實際并與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相配套的校長星級標準,堅持確保質量、好中選優的原則客觀公正地做好星級校長的評定工作,同時加強對星級校長思想素質、業務水平、發展能力、教學實績、目標達成等方面的年度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優化獎勵機制。

(三)廣泛宣傳,示范引領。加強校長隊伍建設的宣傳,激發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投身于成長的進程中。積極挖掘校長成長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經驗,發揮優秀領導干部的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質量和水平的快速提升。發動師生、家長、社會參與星級校長的培養評選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為教育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