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大眾創業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29 0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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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鼓勵創業”的精神,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決策部署,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我縣大眾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大力弘揚創業創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完善創業政策、降低創業門檻、優化創業環境,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通過3年的努力,使我縣創業市場主體明顯增加。2015-2017年平均每年新發展個體工商戶500戶以上,新增民營企業200戶以上,到2017年底全縣各類市場主體達到6000戶,每萬人擁有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戶數達到600戶;3年內各類創業主體平均每年新增吸納就業1300人;平均每年開展創業培訓180人;平均每年新增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600萬元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1.放寬創業準入條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全面實行“五個放寬”:放寬投資領域,建立負面清單,非禁即入;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企業出資方式,支持投資人用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以及股權、債權轉股權等方式作價出資;放寬企業名稱條件,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中小微型企業后,在不侵害他人權益的前提下,允許其保留原有字號和行業用語;從事電子商務網上經營的,可使用“××網店”“電子商務”等字樣為名稱中的相應字段。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從事電子商務網上經營的,可依法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辦理工商登記。
2.設立創業扶持資金??h財政廣泛籌集創業扶持資金,加大財政投入。創業扶持資金按上年末轄區人口數不低于5元/人的標準設立。
3.加大初始創業補助力度。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就業困難人員、復轉軍人以及殘疾人在我縣初始創辦科技型、現代服務型小型微型企業的,2015年1月1日后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吸納3人以上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為5000元,其他人員補貼標準為1800元。上述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所需資金由就業專項資金承擔;其他人員初始創業補助所需資金由創業扶持資金承擔。
4.扶持創業大賽項目轉化。充分發揮人社、科技、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的職能優勢,積極舉辦全民創業大賽、科技創業大賽、青年創業大賽、巾幗創業大賽、殘疾人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業大賽,加大對創業大賽項目落地轉化的扶持力度。對各類創業大賽獲獎入圍項目在落地轉化提供啟動資金資助,經認定給予市級一等獎項目2萬元,二等獎項目8000元,其他獎項3000元;縣級一等獎項目1萬元,二等獎項目5000元,其他獎項目2000元。同一項目重復獲獎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中支出。省級以上獲獎項目,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
5.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財政部等部委《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等文件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截止期限為2016年12月31日。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政策執行截止期限為2016年12月31日。本條政策實施后,如遇國家和省相關稅收政策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6.積極培育引進人才。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優秀人才集聚,有效保障我縣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及高校畢業生的基本住房需求。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對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簽訂3年以上合同,每年在我縣實際工作時間6個月以上),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補助。充分發揮引進人才作用,積極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對技術成果產業化并取得明顯成效,或在企業科技創新中起到關鍵作用、領銜開發的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市內領先,在業界有一定影響的項目,積極推薦申報“市前沿技術創新團隊”、“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等,并給予每個完成項目的企業一定的資金資助。所需資金從縣人才專項資金中予以支出。
7.支持創業帶動就業。鼓勵企業招用更多技能員工創業,對我縣各類民營企業,當年新招技能員工30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已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當年新招用人數,給予企業一次性人均500元的用工補助,單個企業一年內最高不超過2萬元,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中支出。本條政策暫定執行到2016年底。
8.鼓勵外來創業。各類外來我縣創業群體創辦實體企業,除享受國家、省、市、縣規定的創業扶持政策外,優先安排園區廠房租賃或用地支持,優先安排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子女就近就學,享受免費的勞動保障事務、檔案托管、用工招聘、培訓等服務。
(二)拓寬創業融資渠道
9.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一是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二是放寬借款人條件的限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凡有創業意愿、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的,經工商登記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個體工商戶,沒有商業貸款余額的,均可在創業所在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不得將戶籍性質、家庭地址、參加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等條件與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掛鉤。三是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到10萬元;合伙創業貼息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四是完善財政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按最高10萬元、合伙創業貸款按最高50萬元、期限最長2年,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上述貸款,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貼息范圍的貼息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出;超出就業資金貼息范圍的貼息資金,由創業扶持資金支出,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10.充分利用省創業引導資金扶持創業。積極推薦、爭取省創業引導資金扶持項目,利用省創業引導資金為初始創業階段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含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提供額度不超過3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免擔保、免抵押的信用貸款;向創業發展階段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含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抵押放大2倍的貸款。具體政策按省有關文件執行。
(三)強化支撐服務體系
11.培育創業創新載體。鼓勵多元投資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充分發揮碧陽鎮五東殿、漁亭鎮農民工創業園作用,將籍創業者均納入入園范圍,提供創業場地支持。積極鼓勵民營資本投資興建的創業孵化園區,對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的,經認定后,給予每個園區2萬元的建園補貼,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中支出,并積極引導民營孵化園區申報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爭取市級建園補貼,申報成功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不同時享受縣政府的建園補貼??偨Y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
12.增強園區持續孵化能力。建立能進能出機制,一般企業孵化3年后必須搬離孵化基地,對于重點扶持的行業可延長1年。提前或孵化期滿按時搬離創業孵化園區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定額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出。被認定為民營創業孵化基地的園區,根據吸納企業戶數,按照3000元/戶/年的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創業服務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出。
13.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穩步推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引進大型電子商務企業在我縣落戶。積極培育電子商務平臺和龍頭企業,培育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擴大電子商務應用范圍,引導傳統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推進網絡零售規?;l展,強化電子商務應用創新,加快發展農村和旅游電子商務。打造電子商務公共平臺,加快構建電子商務產業體系和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電子商務園區建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建設、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區域倉儲配送體系建設、促進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和本地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業務方面給予相應補貼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14.建立健全創業服務綠色通道。建立縣、鄉鎮、社區、創業園區創業服務一站式窗口,統一服務項目,規范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能,促進各項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兌現。建立創業指導師隊伍,為創業者提供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創業孵化、融資服務和跟蹤扶持等創業服務。加快發展法律援助、產權交易、信息咨詢、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知識產權等各類創業中介服務機構,推動創業咨詢工作開展。
(四)著力提升創業能力
15.進一步加強創業培訓。依托市公共創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各類有創業意愿者,免費提供多層次、全過程、階梯式的創業培訓,有效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每年培訓不少于180人。根據創業者、創業企業的需求,設置創業培訓內容,優化創業培訓形式。開展創業培訓觀摩教學交流活動和評優活動,不斷提高創業培訓質量和效果。
16.深入實施青年創業計劃。從普及創業教育、加強創業培訓、提供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便利、提供多渠道資金支持、提供創業經營場所支持、加強創業公共服務等方面綜合施策,為青年和大學生創業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務。積極組織籍在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確保每一個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青年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積極推進青年創業園建設,培育符合青年創業特點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互聯網+”和現代服務業等高成長性項目,打造一批青年創業精品項目,引領更多青年投身創業創新活動。
三、組織保障
17.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大眾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大眾創業工作的領導,把促進創業創新工作擺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完善大眾創業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大眾創業順利推進。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盡職盡責,合力推進。進一步發揮各人民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促進創業的積極性。建立推進大眾創業統計監測、督查考評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效推動。
18.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短信等大眾傳播渠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廣泛深入開展大眾創業活動的宣傳。大力傳承發揚徽商精神,弘揚崇尚創業、敢闖敢干、自強不息的創業文化,使尊重創業、推崇創業成為全社會的良好風尚,使服務創業、支持創業成為全縣各部門的共同責任,真正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加大創業先進典型的宣傳推介力度,積極組織各類創業大賽,以先進創業典型和事跡引領大眾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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