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治理工作總結

時間:2022-02-02 0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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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治理工作總結

一、主要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據桂漁牧發[2009]61號文的精神,我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獸藥管理經驗,制定了《*市蜂用蠶用獸藥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各縣區也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專項工作方案,報市局備案。

(二)市、縣兩級經營戶建檔造冊。由于蜂用蠶用獸藥歷來缺乏有效監督管理,經營戶、網點,用藥業主都未登記在冊。接到上級文件后,我局立即轉發到各縣區局,要求盡快開展工作,進行了一次全市大排查,先要弄清主要經營大戶,再逐步調查其它分布網點,,將市、縣兩級蜂用蠶用獸藥經營戶、養蜂戶全部記錄在案,對鄉鎮蠶藥經營戶全部檢查登記,對村級蠶藥經營戶、養蠶戶盡力了解備案,掌握其用藥的種類及來源。

(三)檢查蜂用蠶用獸藥經營店。市級由主管局獸藥分管領導帶隊,組織獸藥監督員對蠶用獸藥經營店進行全面、細致檢查,共檢查蜂用藥店5家,蠶用藥店3家,未發現區局文件列舉的蜂藥生產廠家以外的藥品,蠶藥未發現三無產品。每個縣區也分別組織多次檢查行動,累計檢查縣一級蠶用藥店5家,鄉一級蠶用藥店324家,村一級蠶用藥店18家,縣一級蜂用藥店3家。未發現蜂藥違禁物品,收繳蠶藥三無產品5起。

(四)建立規范用藥規章制度。在檢查藥店、養殖戶的同時,宣傳國家獸藥管理政策,告訴藥店建立完善營銷臺帳,出現用藥問題時可有效追溯,減輕自己所擔責任;結合無公害蜂產品生產項目的實施,我局印制養蜂戶生產日記本1000本,發給所有養蜂戶,要求他們從正規渠道、廠家買藥,將每次進貨、用藥名稱、廠家、批號、時間、數量和投喂飼料及日常生產活動如實記錄,生產日記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違禁、未經批準的和過期失效的獸藥。不定時抽檢蜂產品,送區畜牧總站無公害畜產品辦公室安排化驗,目前售給蜜博士、全健兩家工廠的蜂產品都全部合格。

(五)舉辦培訓班。我局在自治區養蜂站支持下舉辦了3期無公害養蜂技術培訓班,全市211個養蜂戶得到多方知識培訓,養蜂規范用藥方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得到了宣傳普及。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了解了全市蜂用蠶用獸藥經營戶、使用戶情況。完全掌握了市、縣兩級蜂藥蠶藥專營戶經銷藥品情況,目前經營藥品未發現違禁物品。由于專業知識的原因,本系統技術人員對蠶藥了解不多,檢查過程只能針對三無產品,鄉鎮蠶用經營戶有極少數賣三無產品問題,被發現的都進行沒收。

(二)大力開展了宣傳工作。在檢查過程中對經營戶、用戶進行宣傳,使他們知道必須遵守國家獸藥法規,為他人健康著想,違法經營必然受罰,提高了他們守法經營意識,為市民消費安全的蜂、蠶產品增加了保障。

(三)幫助養蜂戶提高了養殖用藥技術。通過專項行動推動,辦了培訓班,印發了生產日記本,普及無公害養蜂技術,養蜂戶會有意識安全用藥,對我市養蜂業健康快速發展會有助推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

我市有兩家蜂產品加工廠,年加工、銷售蜂產品約1800噸,養蠶鄉鎮89個,本地區市場份額較大,管好其藥品使用,對社會消費者是莫大的安全保障,我市在今年摸清情況,全面檢查后,還將按自治區主管局要求,高度重視蜂用蠶用獸藥治理工作,把蜂用蠶用獸藥與其他獸藥一樣列入常規管理,繼續徹底檢查所有蜂用蠶用獸藥經營戶,取締非法經營,發現違禁、未經批準生產、假劣冒蜂蠶獸藥一律沒收處罰,做到全市蜂用蠶用獸藥經營、使用無害化、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