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時間:2022-09-03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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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根據市局下發[2009]31號文精神,局領導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自我考評工作。

一、行政執法機構和制度建設

1、成立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和法制機構;

2、制定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意見,考評考核辦法責任追究辦法。

二、行政執法的主體和人員資格情況

1、行政執法的主體為尋甸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2、全局共有10人,均有執法證,有執法資格。

三、行政執法權限情況

我局開展行政執法嚴格遵照法定職權執法,沒有越權、濫用和錯誤執法。

四、行政執法的依據

我局開展行政執法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辦理,開展行政執法嚴格按照“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進行。

五、行政執法程序情況

我局在開展行政執法的過程中:①出示執法證件;②在執法文書中嚴格填寫執法人員姓名和執法證件號;③嚴格遵照法定執法步驟,執法方式、法定期限,向當事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制作規范,完整的行政執法文書,嚴格、正確使用法定票據,罰繳分離,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六、行政執法的內容

嚴格按照實體法規定、程序法規定,做到合法、公正。

七、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

我局辦理的行政案件中沒有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

八、規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備案及其內容情況

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制定、公布規范性文件,做到按程序報送備案,文件內容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