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縣人才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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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時期是我縣搶抓發展機遇,加快發展步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的重要歷史時期。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積極創造廣納群賢、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局面,努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根據《巴東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和《恩施州“十一五”人才發展規劃》要求,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以擴大人才總量為基礎,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優化結構為重點,以培養、吸引、用好人才為主線,以政策機制創新為動力,突出抓好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培育技能人才,發展壯大農村鄉土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場體系,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加強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規劃,構建良好的工作格局,形成人才資源開發的整體合力。
(二)堅持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人才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以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效檢驗人才工作的成效。
(三)堅持能力建設的原則。把提高人才素質、增強人才創新能力放在首位,運用多種途徑和辦法,加強人才培養,促進各類人才全面發展。
(四)堅持市場優化的原則。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規范人才市場秩序,消除體制性障礙,突出用人單位在人才開發中的主體地位,引導人才合理流動。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嚴格控制黨政人才超編增長,積極放活專業技術人才并引導向生產、科研、服務一線和經濟社會組織流動,培育壯大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社會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鄉土人才,使全縣人才總量有較大增加,結構更趨合理,素質明顯提高,機制不斷完善,環境更加優化。到2010年,全縣人才總量達到13753人左右,年均增長3.01%。其中,黨政人才、事業單位管理人才保持相對穩定;專業技術人才達到7381人,年均增長2.26%;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達到281人,年均增長5.43%;技能人才達到1945人,年均增長5%;鄉土人才達到2189人,年均增長5%。
(二)具體目標
(1)總體結構更趨合理。進一步加強人才開發,促進農村實用人才尤其是鄉土拔尖人才數量的增長和質量的提高;著力解決企業人才緊缺問題,培養引進急需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研發人才、營銷人才、技能人才;大力加強社會人才開發,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急需的各類人才。結合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合理布局高中、初中、小學三個層面的人才隊伍,充實基礎教育、衛生、科研等方面的人才。
(2)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圍繞建設學習型社會,抓好人才隊伍的教育培訓,著力改善人才隊伍的學歷結構、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切實提高人才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加強科學理論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引導人才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拼搏奉獻、艱苦創業、團結協作、誠實守信精神,促進各類人才全面發展。
(3)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宏觀調控得到加強和改善,符合各類人才特點、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才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4)發展環境更加優化。努力創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發展的政策環境、人文環境、創業環境和生活環境,能使人才引得進、留得住,成為人才積極向往、建功立業的聚集地。
四、工作重點
(一)黨政人才隊伍。以編制和職位、職數管理為重點,確保黨政人才隊伍總體穩定。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積極推進黨政人才隊伍建設的制度創新、能力提升和結構優化。著力配齊配強各級領導班子,抓好年輕干部、婦女干部、非中共黨員干部、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和配備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雙推雙選”、試用期制、輪崗交流、競爭上崗、能上能下機制。有計劃地組織黨政人才上派掛職、外派掛職、下派任職,運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在實踐中培養鍛煉干部。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認真做好選調生工作。
(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圍繞重點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學科,加大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穩定和引進。組織實施“135”工程:培養選拔100名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使其成為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學術水平,在行業系統和學科領域中起到骨干作用的帶頭人;培養選拔30名成績顯著、聲譽較高,在州級以上科技前沿的學科帶頭人;培養選拔500名副高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注重抓好不同層面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整體結構優化,素質明顯提高,創新能力增強。
(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加快培育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建設,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庫。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現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素質。運用公開招聘等形式,重點培養、引進一批擅長市場營銷、經貿洽談、旅游管理和企業策劃等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營造寬松環境,鼓勵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以特聘、兼職、技術合作、技術入股、合作經營等形式到我縣發展。運用政策引導,鼓勵事業單位人才領辦、創辦一批企業或到企業工作。
(四)高技能人才隊伍。緊緊圍繞新型工業化和全縣支柱產業,依托各級職業技術院校、技工學校、就業培訓中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對各類型勞動者、農村富余勞動力、初高中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做好職業技能鑒定發證工作,推行大中專畢業生“畢業證”和“職業資格證”雙證制度,重點培養一批加工業、采掘業、制造業緊缺的技能人才。
(五)鄉土人才隊伍。適應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要求,大力開發農村鄉土人才。重點抓好種植養殖和加工能手、科技能人、經營能人、能工巧匠等四類人才的培養開發,力爭形成一批學科技、懂科技、會經營、善管理的種植大戶、養殖大戶、科技大戶、經營大戶。在農村普遍開展科技思想和科技知識培訓,組織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完善“綠色證書”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生產和規?;洜I能力,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實施“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提高鄉鎮農技推廣人員、村組干部、農民技術員、農業科技示范戶的科技運用和示范推廣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構建并完善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1)加強基礎教育。鞏固深化“普九”成果,保障適齡兒童入學,初中入學率保持在95%以上,17周歲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達90%以上。到2010年,全縣適齡人口接受高中教育達到70%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達到8年以上。積極調整教育結構,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寄宿制學校建設,進一步調整完善中小學布局,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有計劃、有步驟地擴大高中階段辦學規模,采取靈活、開放的辦學模式,通過政策引導和環境優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民辦教育。大力實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彌補農村教育資源不足和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積極爭取國家、省、州在政策和經費上的扶持,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改善辦學條件。認真落實“一費制”和“兩免一補”政策,建立貧困生救助機制,切實解決貧困學生“上學難”問題。
(2)加快職業教育。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與市場要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結構合理、靈活開放、特色鮮明、自主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以職業技術學校和農廣校為主渠道,以各種產業基地示范培訓和各種短期培訓為補充的職業技術教育網絡。緊密結合全縣支柱產業、優勢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和市場需求,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學科和專業建設,積極拓展培訓領域,不斷擴大培訓規模。鼓勵引導企業投資職業技術教育,開展“校企聯姻”、“校企共建”活動。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銜接,在農村初中普遍開設地方性教材《實用技術》課程,鼓勵職業學校畢業生進入高職院校學習。
(3)抓好繼續教育。充分利用各種教育資源,建立完善長期培養與短期培訓相結合、縣內與發達地區培訓相結合、政府組織與用人單位自辦相結合的多層次、開放型培訓網絡,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加大繼續教育力度,研究制定《巴東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明確各類人才接受和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推進人才繼續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完善政府、單位、個人三方分擔的繼續教育投入機制,建立帶薪學習制度和經費保障制度。大力發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繼續開展創建“學習型單位”、“學習型機關”、“學習型社區”活動,鼓勵崗位成才。
(二)積極做好人才引進工作
(1)健全形式多樣人才機制。完善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引進機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鼓勵企業事業單位采取咨詢、兼職、短期聘用、技術承包、技術入股、技貿結合、人才租賃等方式,靈活引進人才。堅持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積極聘請和吸引專家,充分利用人才和智力,支持和鼓勵科技人才聯合申報各類科技項目或聯合承擔重大工程。政府資助和出資的重大科研項目,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應公開招標,并積極向符合條件的個人開放。
(2)創造條件引進急需人才。發揮企業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引進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緊缺的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逐步推行“巴東縣外來人才聘用證”制度,外來人才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3)認真實施人才援助工作。認真做好國家、省實施的人才援助工作,繼續抓住國家實施“西部人才援助計劃”的機遇,爭取相關項目并抓好組織落實。配合做好組織實施“鄂西人才援助計劃”的承接工作,做好省、州對我縣的“三支一扶”工作。
(三)全面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1)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以業績為依據,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各類人才評價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黨政人才考核評價體系,科學衡量黨政干部政績。積極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社會化評價機制,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快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專業技術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建立科學化的專業技術職稱考評體系。建立實用型人才評價制度,完善職業技能鑒定社會化管理體系,大力推進農村實用人才評價工作。
(2)強化人才激勵機制。認真做好享受國務院津貼、省政府津貼、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州管專家、州縣杰出人才選拔工作。建立縣管專家制度,搞好縣管專家的選拔與管理。定期開展“巴東縣杰出人才”評選活動,對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杰出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縣外引進的人才可根據本人意愿,實行“戶口不遷、關系不轉、來去自愿”的原則;子女入托、入學可憑人才引進相關證書,就近選擇學校,并減免擇校費;家屬子女需要就業的,由聘用單位會同有關部門推薦優先安排。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具有碩士學位、副高職稱以上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和科技、學術帶頭人,可由用人單位發給適當安家費或提供一套住房。
(3)規范人才分配機制。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建立以績效為核心,以分配體系和考核體系建設為重點、多種分配形式相結合的分配制度。改革黨政機關工資分配制度,規范黨政機關津補貼,對黨政機關的特殊專門人才實行特殊的津貼政策。改革事業單位薪酬制度,建立以崗位和業績為主要依據,按崗位定酬、按業績定酬、崗變薪變、績優薪優的機制,鼓勵收入分配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斜。建立現代企業分配制度,支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管理、知識、技術、能力、資本等要素和貢獻參與企業收益分配,探索推行年薪制、職工持股、技術和知識產權入股等多種分配形式。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場體系
(1)加快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對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的培育,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加強人才市場硬件建設,大力發展網上人才市場,逐步形成全縣一體化的人才資源共享體系。建立縣、鄉(鎮)、村人才庫。完善人才市場功能,拓展服務領域,積極開發人事、職業介紹、人才派遣、人才培訓、人才測評、人才規劃、薪酬設計等服務項目,逐步建立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
(2)促進人才合理流動。破除對人才流動和就業的體制性障礙和限制。疏通不同地區之間、不同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渠道??h內企事業單位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不侵害原單位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通過參與項目研發、技術攻關和提供科技咨詢、技術服務等多種方式,在縣內其他企事業單位兼職兼薪。企事業單位人才經單位同意,可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受聘到縣內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并以合同形式約定與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允許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以資金、技術入股、技術合作、技術服務等形式,參與縣內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活動,或參與縣內優勢資源、優勢產業的開發。支持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到縣內企業工作,或在縣內領辦、創辦企業。改革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會化的公共檔案管理服務系統。建立健全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維護用人單位和人才雙方的合法權益。
(3)加大農村人才扶持力度。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城鎮人才向農村流動。創新對口幫扶機制,加強人才交流,逐步縮小城鄉人才差距。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富余勞動力開發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的力度。
(4)加強人才市場的管理。認真貫徹《湖北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規范人才中介機構、人才交流會許可審批程序,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人才市場的行政監管力度,搞好人才市場整頓,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虛假招聘、就業歧視、亂收費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取締非法人才中介機構。建立人才中介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逐步形成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行業協會嚴格自律、中介組織提供服務的運行格局。
(五)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
(1)營造全社會尊重人才的氛圍。深化各部門各單位對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的認識,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人才存在于人民群眾之中,人人可以成才,以人為本”的科學人才觀,把思想統一到人才強縣戰略上來,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抓好各行業、各系統、各部門、各單位的人才環境建設,鼓勵人才干事業、支持人才干成事業、幫助人才干好事業的局面,促進全縣整體人才環境的優化。
(2)加快人才政策體系建設。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環節,以推進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為目標,以建立和完善政策導向機制為重點,加快人才政策體系創新步伐,建立以人才評價、培養、選拔、吸引、聘用、流動、管理、激勵為主要內容的政策體系。深入開展人才課題研究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及時研究解決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推進人才政策的創新。
(3)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機制。把人才工作納入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加大對人才工作的投入,建立“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為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提供經費保障。研究制定財政、投融資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多渠道人才投入,逐步建立以用人單位為主體,政府、社會、個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場化人才資源開發投入機制。
(4)加強人才工作的輿論宣傳。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及時將人才發展政策、人才服務內容、人才市場信息動態、人才效益典型事例等宣傳出去,讓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及時了解政策導向和人才市場行情,積極參與人才市場活動,為人才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環境。
六、組織領導
健全統一高效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建立并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聯系點制度、人才工作聯系協調制度、人才信息統計分析制度和人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年度述職制度。發揮派和工商聯、學術組織、社會中介機構等社會力量的作用,發揮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形成人才工作合力,注重加強人才工作干部隊伍建設。
建立人才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對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第一把手”抓“第一資源”責任,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納入鄉鎮和縣直機關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工作實績的重要考核內容。研究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和科學人才觀要求、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辦法。定期表彰獎勵在人才工作上做出成績的先進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加強“十一五”人才規劃任務的督辦落實。各鄉鎮、各部門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經濟社會與人才的協調發展。要認真研究制定貫徹本《規劃》的具體實施配套政策和措施,層層分解目標任務,確保落實到位。加強對落實《規劃》的宏觀指導,搞好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貫徹落實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