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3篇

時間:2022-05-26 1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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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3篇

第一篇

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根據上級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結合局工作實際,特制定2014年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1.行政執法舉報、投訴的登記、辦理制度及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執法大隊、環衛處

2.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及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辦公室、執法大隊、環衛處

3.學習培訓制度及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執法大隊、環衛處

4.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處理、結案工作,行政強制、行政指導、日常執法巡查等執法工作的登記制度;執法情況統計報送制度。

監督檢查對象:執法大隊

5.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考核評議制度及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執法大隊

6.行政許可事項、程序公開,行政許可案件的受理、登記,后續監督檢查,重大許可備案、許可情況統計報送等制度及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行政服務科。

以上監督檢查的時間為4月份、11月份各一次。

(二)行政執法職責履行情況

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認真履行,有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致造成重大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是否存在因行政執法、行政許可工作開展不力,影響城市管理工作開展等問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履行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行政服務科、執法大隊、環衛處

以上內容結合相關文件及上級和局交辦事項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時間:全年

(三)規范行政執法情況

重點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遵守各項禁令情況;執法人員有無濫用職權、越權執法、亂用行政強制措施、粗暴野蠻執法等行為;執法人員有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損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等;有無執法投訴被查實情況、具體行政行為經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被撤銷和確認無效的情況等。

監督檢查對象:各科室、各下屬單位

時間:全年

(四)行政執法卷宗評查

重點檢查:行政處罰主體的執法資格;處罰的事實認定、法律依據、執法程序、說理式決定書、重大處罰備案、處罰決定的執行等情況;罰繳分離制度的執行情況;行政執法卷宗的裝訂、登記、歸檔是否規范化情況等;行政許可是否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期限要求及行政許可案卷的規范化等情況。

監督檢查對象:行政服務科、執法大隊

時間:全年于5月份、10月份,組織開展兩次行政執法卷宗質量評查活動。

(五)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情況

重點檢查:局行政許可窗口和行政執法單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是否及時規范上網運行,上傳資料是否齊全,相關臺帳是否齊全。

監督檢查對象:行政服務科、執法大隊

結合市行政權力網上運行辦公室對我局的考核進行。

時間:全年。

(六)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檢查

1.對全體一線行政執法、行政執法輔助人員通過年度行政執法知識考試;

2.對全體一線行政執法全年辦理案件情況進行評議。

對考試或全年辦理案件情況評議結果不合格的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輔助人員,暫緩注冊持證。

監督檢查對象:全體一線行政執法、行政執法輔助人員

時間:11月

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組織實施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由局法制科牽頭,會同監察室共同組織實施。局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指導,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列為對各單位平時督查考核工作的內容。各單位要對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內容,認真做好行政執法日常工作,積極準備,查漏補缺,確保行政執法工作不斷完善和提高。

三、實施方式

檢查主要以聽取情況匯報、查閱臺賬資料、現場察看等方式進行。被檢查單位要以書面材料向檢查組進行匯報,提供相關臺賬資料。具體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組成員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檢查結束后,將通報檢查考核結果,并作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二篇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局黨組將全年目標任務逐項分解到局領導班子成員,明確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局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單位)要準確把握工作要求,認真研究謀劃,將2014年目標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部門、責任人,做到責任主體明確,工作標準明確,完成時限明確,形成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的工作格局。要進一步強化目標意識,圍繞全年各項目標任務,勇挑重擔,自我加壓,在全市部門中進位次,在市同行業中爭先進。

二、強化組織,高效推進

局黨組將全年重點工作分成3個組織推進體系,實行黨組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各領導組組長要帶領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圍繞目標任務細化方案、服務協調、突破重點、全面推進,牢牢把握領導和組織全局重點工作的主動權;各領導組組長、副組長要切實加強各自掛鉤工作的聯系,主動配合做好督促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意識,承擔起組織實施的第一責任,狠抓推進落實,確保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三、強化督查,嚴格獎懲

進一步深化重點工作督查制,健全和完善以局督查考核組為主體,下屬單位考核科為依托,群眾輿論監督為基礎的全方位、立體式督查體系。局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加強對分工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貫徹、領導交辦批示和重點工作的跟蹤督查,每周至少帶班組織一次市容環衛巡查,及時發現、分析、解決重點突出問題。各科室(部門)要針對分解下達的目標任務,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有考核,加大獎懲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更好地促進工作的落實。

四、求真務實,改進作風

局領導班子成員要率先垂范,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深入到分工聯系工作的主陣地,雷厲風行,真抓實干,培育典型,高效突破,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帶頭抓動員、抓部署、抓示范、抓落實,強勢推進各項重點工作,確保提前超額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第三篇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遵循“創新管理、夯實基礎、文明執法、典型示范”的原則,以《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容貌標準》為依據,以創建示范路為載體,不斷深化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造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人居環境。

二、創建目標

根據《關于開展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動的通知》精神,2010年創建示范路目標為:鞏固市級示范路創建成果,提升示范路整體形象,創建省級示范路一條。

三、組織領導

建立創建示范路領導小組,負責示范路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及迎驗工作。

四、創建路段

根據示范路創建標準,市容管理示范路長度不得少于500米,2010年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為:。

五、創建標準

(一)建(構)筑物立面整潔

1.沿街建(構)筑物外墻色彩符合街景規劃要求,外立面保持整潔,無積塵、油煙污染,無亂涂寫、亂張貼、亂拉亂掛,門窗無破損;

2.臨街建筑物陽臺外和窗外無有礙觀瞻的物品,商住合一的建筑物陽臺統一封閉;

3.門窗防護(盜)欄設置不超出墻體立面,其形式不得影響建筑景觀;

4.臨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墻(含門窗)內外以及立柱、臺階踏步均不得擅自懸掛、書寫、張貼各種文字、圖案、標語或標貼;

5.臨街建筑物外墻上安裝空調外機要保證安全牢固,空調外機與地面距離不得小于2米,臨街空調外機應設置統一樣式的外罩或擋板,并與街景風貌特色相協調;

6.臨街無違法建設,無擅自破墻開門(窗);建(構)筑物頂部無亂堆放、亂搭建;

7.沿街遮陽篷統一色彩與式樣,無落地遮陽篷、遮陽傘。

(二)戶外廣告設置規范

1.編制街景規劃(設計);

2.戶外廣告(含店招店牌、標志牌、指示牌等)符合《省城市容貌標準》和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或規定,總量控制,密度合理;

3.戶外廣告設施完好,用字規范,無缺字、漏字、錯字、別字,與街景風貌相協調;

4.無過街橫幅,無布幔,無擅自設置的廣告;

5.無煙草廣告,無陳舊畫面,無長期閑置廣告位,未能及時廣告的,應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

6.公告欄、招貼欄、閱報欄等各類公共信息欄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潔;

7.重大宣傳節慶活動應嚴格控制短期性戶外廣告的審批,經批準設置的應按時拆除。

(三)衛生整潔責任落實

1.道路定時清掃,路面(含快車道、慢車道、人行道、綠化帶、隔離欄)干凈整潔,保潔質量符合《省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地面無存留垃圾,無明顯污跡;

2.垃圾日產日清,實行分類收集處理;

3.無經營機動車修理以及鋁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服務店;

4.公廁、垃圾中轉站、垃圾箱、果殼箱等公共場所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保持整潔美觀;

5.臨街商店、單位、居民區設置足夠數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場內衛生;

6.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得到落實,市容環衛責任書簽約率、履約率均達到98%以上。

(四)夜景照明亮化美化

1.道路兩側建(構)筑物、公共設施、綠化等按景觀燈光規劃要求和街景風貌特色設置夜景燈光,保持設施完好,功能良好,開閉正常,并實現集中控制。

2.照明設施無破損、無缺字少字。

(五)公共設施完好整潔

1.全路段門牌標識規范統一、號碼齊全;

2.臨街無架空桿線、廢棄電線桿;

3.設置在道路兩側的公交站點、隔離欄(墩)、電話亭、配電箱、控制箱、書報亭(信息亭)、交通指示牌、路標、路燈、廢物箱、郵政箱(筒)、畫廊、座椅等公共設施,定期維護保養,保持完好整潔,無亂涂亂貼、亂寫亂畫現象。

(六)市政設施配套秩序良好

1.路面(含人行道)平整,各種窨井蓋完好無損,無坑凹,無擅自占用、挖掘道路;

2.無亂設攤點、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無亂堆亂放,無占用盲道;

3.公共綠地、綠化帶、行道樹等城市綠化養護良好,綠化帶無空缺,無缺株、死株,無暴露垃圾,無依托樹木、草坪、欄桿晾曬(吊掛)物品;

4.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按規范設置圍擋和晝夜安全警示標志;

5.道路交通標志、標識規范齊全,交通管理秩序良好,保持道路暢通。

6.車輛分類停放在統一標線內,停放整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建筑工地管理規范

1.沿街施工場地規范設置剛性封閉圍擋,高度不低于2米,材質、色彩一致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2.拆遷、待建工地設置封閉實體圍墻,場地內無亂倒垃圾,無亂搭亂建,管理責任明確并得到落實;

3.施工工期超過3個月以上的,臨街圍檔應當進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廣告宣傳;

4.施工現場內機具設備、施工材料堆放整齊;

5.出入口路面硬化,設置車輛沖洗及污水導排設施,工程渣土封閉運輸,無帶泥上路。

(八)嚴格執法管理到位

1.行政執法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實行定人員、定崗位、定時間、定責任,嚴格管理,文明執法,注重執法管理實際效果。

2.監督考核機制健全。

3.向社會公示投訴電話和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六、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創建示范路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綜合評定得分必須在95分以上。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被評為示范路:

1.未編制街景(戶外廣告)規劃或設計;

2.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未落實;

3.未實行垃圾分類收集。

(二)監督檢查

對驗收合格的示范路,須向社會公示,并實行年度復查制度,對管理松懈、標準降低或存在突出問題、群眾反響強烈的予以警告,對經整改后仍不能滿足考核驗收標準的予以摘牌。

七、工作部署

(一)責任分解

1.示范路市容環境管理由各區域中隊負責;

2.示范路環境衛生保潔、環衛設施設置、垃圾分類收集由環衛處負責;

3.示范路資料臺帳的采集整理由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各相關責任中隊負責提供基礎資料;

4.街景規劃聘請專業部門進行編制;

(二)時間部署

1.4月1日至4月3日為排查摸底階段。各責任中隊對照示范路考核標準,進行逐一排查和摸底。

2.4月4日至5月31日為整改階段。各責任中隊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根據示范路管理要求實行規范管理。

3.6月1日至6月3日實施模擬檢查。

4.6月4日至8月20日為申請市級初驗及鞏固提高階段。邀請市局進行指導和初驗,同時對市局提出的問題進行再整改,進一步鞏固和提高示范路的管理水平。

5.8月21日至9月份為申報驗收階段。做好創建示范路申報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的考核驗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開展創建示范路活動是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環境質量、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中隊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安排,明確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做到早計劃、早安排、早落實、早見效。

(二)整體聯動,齊抓共管。創建示范路活動是一項綜合管理的社會系統工程,做好這項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與配合,對涉及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加強組織協調,增強相互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決。

(三)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各中隊要嚴格執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容貌標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創建示范路活動的步驟與要求,切實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增亮點、攻難點、求實效”,確保創建活動循序漸進、有條不紊地開展。

(四)宣傳發動,夯實基礎。要加強創建示范路活動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不斷增強市民的積極參與意識,營造出社會響應、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為創建工作打下堅實的社會基礎。

(五)加強考核,嚴格獎懲。要始終堅持咬定創建目標,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創建領導小組將按照創建標準嚴格考核考評,對考核評比名次前列的中隊及責任人將給予適當獎勵;對創建工作意識淡薄、措施不實、行動遲緩,排名落后的中隊及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對創建工作組織不力、工作失職的人員將予以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