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任務及責任計劃

時間:2022-01-15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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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任務及責任計劃

一、加強監督檢查,促進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

1、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

牽頭部門:規劃處;責任部門:村鎮處、行政執法局。

2、督促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政策。

牽頭部門:房產處;責任部門:住宅產業化辦公室。

3、監督檢查建筑節能減排工作。

牽頭部門:科技處;責任部門:墻改辦。

二、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房產處;責任部門:行政執法局、監察室。

三、解決城鎮房屋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牽頭部門:房產處;責任部門:村鎮處、辦公室。

四、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機制

牽頭部門:建管處;責任部門:招投標辦、質量站、

安全站、行政執法局。

五、推進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

牽頭部門:法規處;責任部門:各業務處室。

六、完善市政公用市場監管制度

牽頭部門:城建處;責任部門:行政執法局。

七、開展反腐倡廉教育

牽頭部門:機關黨委;責任部門:紀檢組、監察室、人教處。

八、組織開展“關注民生、服務發展”群眾最滿意單位評議活動,組織參加“行風熱線”和“行風回音壁”

牽頭部門:紀檢組、監察室;責任部門:機關各處室。

九、圍繞“三重一大”,強化監督

牽頭部門:紀檢組、機關黨委;責任部門:計財處、人教處、辦公室。

十、開展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工作

牽頭部門:人教處;責任部門: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