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計劃

時間:2022-05-27 0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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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計劃

一、全面弘揚法治精神

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嚴格落實依憲執政、依法執政要求,以憲法法律為一切活動的根本準則。堅持公平主義,維護法律權威,正確適用法律,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進各項工作。結合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本部門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健全考核機制,將依法行政成效作為衡量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實現依法行政的制度化、標準化。

二、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落實市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加強對部門行政權力的制約,推進部門機構、職能、程序責任法定化,依法公開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法治政府。做好市交通運輸局下放項目的承接工作,主動與相關處(科)室聯系,了解行政審批項目的許可辦理規程,推進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將所有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事項納入中心辦理,明確各項目的申報條件、遞交材料、審批時限等,公開辦事指南及辦理流程等。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充分授權,提高辦事效率。

依法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履行好行政復議法定職責。貫徹執行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職責和辦理程序。

三、深化綜合執法改革

積極穩妥進行行政綜合執法,健全聯動機制,按要求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工作。要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行政裁量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和改進執法方式。進一步推進、完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健全完善綜合執法機構與公路、運管、海事等行業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理順管理關系,保證行政執法與行業監管、行政許可銜接,實現分工與合作的有機結合。要加快交通執法形象建設,扎實推進“四統一”形象建設進度。推進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推廣應用全省交通執法案件處理系統。

四、加大治超工作力度

要充分認識治超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持久性,積極開展治超工作。按照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五個協作機制和有關部署、要求,認真總結聯合治理行動工作經驗,開展執法聯勤聯動,加大非法超限超載運輸打擊力度。保持超限運輸路面監控力度,堅持固定檢測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易出現駁載、繞行及無檢測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終保持治超執法高壓態勢。加大屢次違法超限懲治力度,充分應用現有的執法系統及部門信息抄告機制,切實做好超限運輸登記備案工作。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依法予以吊銷車輛營運證。

五、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堅持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建立執法機構和人員日常考評檔案制度,實現從定期考評向日常考評的轉變。推廣應用綜合執法業務應用信息系統,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行業監管、行政許可的信息共享,實現對行政執法過程的動態監控。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嚴格執行執法證件管理規定,加強對執法證件發放、使用、收回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認真開展“三基三化”建設。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質量。

六、深入實施法制教育培訓和普法宣傳活動

積極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領導干部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法治教育培訓,切實提升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水平。繼續安排全市基層執法人員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輪訓工作,舉辦專門法律知識和新法律法規的專題培訓,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將法治學習培訓情況納入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考評。做好“12.4”憲法日和法制宣傳日活動,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以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學習宣傳、法律講座、執法檢查、法律考試、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大對行業新法律新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促進形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