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01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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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計劃

一、總體思路

繼續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進一步深化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落實瓦斯治理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強化煤礦瓦斯治理監管監察,扎實開展煤礦瓦斯治理行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瓦斯事故,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煤礦瓦斯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43人以內;瓦斯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內;杜絕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瓦斯抽采總量4.2億m3,利用3.1億m3;

(三)建成永川等5個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示范區縣、松藻煤電公司石壕煤礦等24個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示范礦井;

(四)區縣所有煤礦實現瓦斯集中聯網監控,力爭實現全市集中聯網監控,完善全市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中心體系;

(五)煤與瓦斯突出礦井2010年6月底前,6萬噸/年及以上高瓦斯礦井2010年年底前必須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統。

三、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深刻認識煤礦瓦斯治理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繼續增強做好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

1.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深化“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以及重慶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上來,一季度調整完畢重慶市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重慶市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辦公室成員。

2.高度重視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瓦斯事故教訓,切實用瓦斯事故教訓推動瓦斯治理工作,扭轉我市瓦斯治理工作的被動局面。2010年煤礦瓦斯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43人以內,瓦斯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內,杜絕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堅定瓦斯治本決心,強化瓦斯抽采治本之策,進一步落實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確保完成瓦斯抽采利用目標

1.深入貫徹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南昌會議精神,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張德江副總理《大力推進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精神,進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強化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所有瓦斯抽采煤礦必須建立瓦斯抽采監測計量系統,將瓦斯抽采計劃下達到有關煤礦,堅決完成全年瓦斯抽采總量4.2億m3,利用3.1億m3任務。抽采量達到100萬m3/年的礦井,必須進行綜合利用。

2.堅決貫徹抽采達標防范瓦斯事故治本之策,推動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工作邁上新水平。所有突出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抽采達標即煤層噸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評估體系和考核辦法,凡是應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統的和煤層瓦斯抽采達不到規定的礦井或新建礦井沒有落實先抽后采規定的,嚴禁組織采掘作業。

3.貫徹落實瓦斯抽采利用的經濟政策,做到用足用好。要把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稅費優惠、瓦斯發電上網、財政補貼等多項經濟政策真正落實到企業,鼓勵煤礦企業成立瓦斯抽采利用專業化公司,實現瓦斯抽采利用產業化。

(三)強力推進瓦斯治理工作向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方向發展,初步建成全市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格局

1.加快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工作步伐,嚴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區縣和示范礦井建設標準,著力建設“十六字”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在今年第四季度建成永川區等5個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示范區縣,建成松藻煤電公司石壕煤礦等24個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示范礦井,并組織驗收。

2.嚴格執行《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依法治突。煤與瓦斯突出礦井6月底前、6萬噸/年及以上高瓦斯礦井年底前必須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統。突出礦井必須開展直接測定瓦斯含量工作。對具有突出危險又不具備防突能力的小煤礦,提請地方政府堅決實施關閉。

(四)堅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工作作為煤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強化瓦斯治理監管監察,深入推進瓦斯隱患排查治理

1.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現場管理,確保瓦斯治理各項措施落實。煤礦礦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帶班跟班入井,其中煤與瓦斯突出煤礦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當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現場檢查各項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礦長和礦井技術負責人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現場檢查各項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

2.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管監察手段,強力推動煤礦企業落實瓦斯治理主體責任。督促煤礦企業進一步健全完善煤礦企業瓦斯治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的監督、考核等制約機制,切實搞好瓦斯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加強對煤礦企業落實瓦斯治理規定的日常監督,強化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業務指導,督促企業不斷完善瓦斯治理措施。

3.深入開展區縣煤礦瓦斯專項整治工作。在第二季度開展區縣煤礦瓦斯專項整治隱患整改督查工作,特別是對專家會診發現的隱患整改情況;區縣煤礦瓦斯專項整治第二階段隱患限期整改工作必須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階段檢查驗收從2010年9月起開展,嚴格按照標準對轄區內煤礦逐一進行檢查驗收,其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檢查情況須報重慶市煤礦安全監察局

和重慶市煤炭工業管理局。

4.繼續深入推進煤礦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礦企業切實加強對各煤礦特別是突出礦井、突出頭面的重點檢查、重點調度、重點監控。凡瓦斯超限的必須停止作業,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凡瓦斯超限頻繁或瓦斯長期偏高的必須引起高度警覺和高度重視;凡發現“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不落實、礦井通風、瓦斯抽采、安全監控等系統不完善等重大隱患的,必須停產整頓。

5.強化煤礦安全生產“三同時”瓦斯治理監管監察。加強新建礦井、改擴建礦井、整合礦井瓦斯治理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力度。獨立新增或技改抽采系統設計的,其抽采設計必須要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技改礦井、整合礦井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必須采用現生產水平的煤樣和資料。生產礦井延深新水平必須對所有開采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重新進行鑒定。

6.加強礦井“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18號令《關于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四百四十一條、第四百四十二條的決定》和29號令《關于修改<煤礦安全規程>部分條款的決定》。礦井實行每月計劃配風、每旬測風、按需調風,嚴格實行通風掛牌管理制度。加強局部通風機管理,實行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礦井通風系統總進回風巷、礦井一翼的總進回風巷設置永久測風站和風速傳感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風地點設置臨時測風站?;夭晒ぷ髅鎳澜锏朗剑ǘ囗?、樹枝狀)采煤。實行瓦斯超限問責和分級處理工作制度。在第三季度開展“一通三防”專項監察。

(五)依靠科技進步,深入推進煤礦瓦斯治理工作,建立有重慶特色的煤礦瓦斯治理機制

1.全力推動市屬國有煤礦瓦斯治理上檔次,促進煤礦瓦斯治理技術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企業瓦斯治理中心和防突“三?!标犖椋茝V低透氣性煤層群無煤柱煤與瓦斯共采技術和煤與瓦斯突出實時診斷系統,力爭在低透氣性煤層增透技術、瓦斯抽放鉆孔快速施工裝備及工藝技術、瓦斯高效抽放技術、瓦斯(煤層氣)凈化提純技術等關鍵技術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2.加強和完善煤礦瓦斯專家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在第一季度完成專家庫建庫工作,在重慶市煤炭行業專家庫中建立瓦斯治理專家組(含采礦、通風、安全專家等),為全市煤礦瓦斯治理和監管監察提供技術支持,實行全市統一建庫、統一規范、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六)強化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工作,建立系統運轉正常、數據準確、監控到位、監控有效、反應敏捷的安全監控系統

1.著力構建重慶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中心“12235”工程。即建立1個重慶市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中心、22個區域性片區維護分站、35個維護點,覆蓋全市所有煤礦,3月底初步完成工程項目建設,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項目建設。區縣所有煤礦實現瓦斯集中聯網監控,力爭實現全市集中聯網監控。通過重慶市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實施,進一步完善全市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有效運行機制和技術服務體系,督促煤礦企業開展一般維修和定期調校工作。

(七)全面加強煤礦瓦斯基礎和管理,提高煤礦瓦斯安全保障能力

1.切實抓好瓦斯地質圖編制工作,確保瓦斯地質圖編制質量。瓦斯地質圖編制工作必須按重慶市經信委《關于組織開展全市煤礦瓦斯地質圖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瓦斯地質圖編制、審查,并按規定上報全國編圖技術工作組。

2.強力推進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把通風質量標準化建設作為瓦斯治理重要工作來抓。所有煤礦都必須按照一級通風質量標準化建設,年內力爭50%的煤礦達到一級通風質量標準。同時將通風質量標準化達標作為監察監管的重要內容,抓好典型,以點帶面。

3.強化煤礦瓦斯治理情況統計,全面掌握我市煤礦瓦斯治理情況。動態掌握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狀況,特別是礦井瓦斯抽采量、利用量、抽采濃度;瓦斯超限次數;礦井絕對和相對瓦斯涌出量;礦井瓦斯最大壓力和最大含量等各項基礎數據。

4.切實抓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突出礦井鑒定工作,在開展瓦斯等級鑒定的同時開展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鑒定工作。在第二季度完成近3年降低瓦斯等級礦井的重新鑒定工作;在第三季度開展全市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所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級。突出礦井周邊相鄰礦井開采同一煤層未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的,必須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鑒定未完成前,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礦井煤層一律按突出煤層和突出礦井管理,并按突出礦井監察監管。

5.強化煤礦主要通風機檢測檢驗工作,用數據支撐通風可靠。要加大宣傳、監管和監察執法力度,保證煤礦主要通風機檢測檢驗工作順利開展,強化主要通風機檢測檢驗不合格設備的整改工作,凡主要通風機檢測檢驗合格后實行檢測檢驗掛牌管理,確保礦井通風設備可靠連續正常運轉。

6.提高煤礦安全評價質量。煤礦現狀安全評價報告必須附近期瓦斯等級鑒定報告和有資質單位出具的現生產水平煤層爆炸和自燃傾向性資料。通風可靠結論必須附有效的主要通風機檢測檢驗合格報告,并現場懸掛檢測檢驗合格牌。

7.建立健全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和以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技術管理“兩個責任”體系,建立通風、防突、抽采、安全監控等專業隊伍,防突機構和防突專業隊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煤與瓦斯突出管理技術和經驗。高瓦斯、突出煤礦礦長、技術負責人達到國家相關任職要求。

(八)切實開展礦井采掘部署“三審查”,為瓦斯治理提供必須空間和時間

區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每年底要開展“三審”工作。一是要開展審查煤礦年度采掘生產部署;二是在審查礦井采掘生產部署的同時審查礦井的年度瓦斯抽采計劃;三是在開展采掘生產部署和瓦斯抽采計劃審查的同時,還要同時審查礦井生產煤炭儲量準備。

(九)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煤礦瓦斯治理投入

強化國有重點煤礦瓦斯治理安全改造中央投資項目的監管,繼續加大瓦斯治理安全投入力度,確保完成瓦斯治理工程。煤礦瓦斯治理必須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標準管理,繼續依靠國家煤礦安全改造中央投資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扶持,依靠自籌資金,全面完成瓦斯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