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民政部活動計劃
時間:2022-05-25 0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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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是黨和政府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依法管理社會行政事務,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職責。為促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從服務于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省“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全市民政工作實際,編制《市民政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
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實施情況
(一)主要成效
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民政部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核心理念,緊緊圍繞“海西建設、先行”發展主線,認真履職,務實運作,順利完成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全市各項民政事業邁上科學發展軌道。
——著力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平
基本建立以城鄉低保制度為重點,以農村“五保”供養、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醫療救助、流浪乞討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為主要內容,以臨時救助制度為補充,與社會慈善事業相銜接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截止年12月底,全市共有144009萬人(含五保對象12814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4280人享受醫療救助。累計救助流浪乞討和遇困求助人員11553人次,資助返鄉11496人次。
逐步建立以應急預案、應急指揮、物資保障和技術支撐為核心的災害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健全災害管理體制、救災投入增長機制、救災款物發放使用監管和災害應急社會動員機制,有效保障了受災群眾的基本生產生活。積極發揮農村住房統保和商業保險輔助功能,救災補助標準不斷得到提高。五年來,共投入救災救濟資金2.5億元,救濟654.15萬受災群眾。加強避災工程建設,不斷提升我市應對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全市共建成2300個有標志明顯、安全實用、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的自然災害避災點,形成全面覆蓋縣、鄉、村三級的避災網絡。
——加快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大力開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強民政基層設施建設,不斷提升社會福利服務水平。期間,共新建公辦福利院10家、鄉鎮敬老院61家、農村幸福園90所,啟動建設四家縣級社會福利中心。福利機構不斷完善功能,認真做好孤殘兒童的照料工作。末期,全市在機構內供養的孤兒有212人,由親屬監護撫養并由政府救助、社會資助的散居孤兒有839人。全市共有福利企業46家,共為1354名殘疾人提供了就業機會。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穩步增長,五年來發行總量達37128.5萬元,籌集社會公益金11138.5萬元,為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有效落實優撫安置各項政策
認真落實各項優待撫恤政策,逐步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待遇,切實維護優撫對象合法權益。在春節和“八一”期間,積極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給重點優撫對象送去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組織重點優撫對象前往省榮軍院進行短期療養。妥善做好軍休干部的接收工作,較好地落實軍休干部的生活和政治待遇,全市民政系統現有六個軍休所,共安置軍隊離退休干部427名。自年以來,全市共接收安置退伍士兵9679人,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業和培訓促進就業為主體、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進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斷籌集資金,進一步改善烈士陵園的瞻仰環境。積極探索軍供站建設新模式,增強軍政軍民團結,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規范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
圍繞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發揮作用”的工作理念,依法審批各類社會組織,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的方針,促使社會組織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殯葬改革深入推進,殯葬管理逐步規范,殯儀服務水平穩步提高。目前,全市已建成殯儀館8所;興建經營性公墓8個,經營性骨灰塔1處,公益性骨灰樓堂(公墓)8個,服務區域覆蓋全市所有縣(市、區)。年以來,全市平均火化率達到9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婚姻登記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婚姻登記工作管理和服務水平上了新的層次。認真執行《收養登記工作規范》,依法開展涉外收養工作,提高收養登記規范化水平。
進一步規范區劃地名、邊界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完成了東山縣銅陵恢復建制鎮的報批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展鄉鎮地名標志的設置工作;積極參與并圓滿完成了省政府關于加快城鎮化進程的調研任務;完成了《市行政區劃圖》、《地名圖》的編制及協編工作并順利出版發行,結束了我市自撤地建市23年來沒有政區圖的歷史;積極做好市區道路命名、更名工作;完成了《政區概覽》中市概況及十一個縣(市、區)概述的編寫工作,指導、推進各縣(市、區)開展地名數據的采集和錄入工作。平安邊界建設全面納入各地平安建設總體規劃和綜治考評體系,形成邊界地區維穩長效機制。按時完成縣界、鄉界年底聯檢任務,進一步加強界樁委托管護、聯檢檔案管理、界樁圖片編輯等基礎工作。
——穩步推進基層自治實踐
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深入發展,順利完成了年和年我市1651個村委會、225個社區居委會和1650個村委會、239個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市關于推進海峽西岸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開展社區建設示范活動,發揮了示范單位的引導、輻射和帶動作用。薌城區新橋街道、龍海市解放北社區被評為年度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認真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年共招募120名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工作,實現了加強基層和促進就業的雙重效益。
——不斷加強民政部門自身建設
全面加強民政部門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廉政建設,不斷提高民政干部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和業務素質,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道德高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民政工作隊伍。從年開始,在統籌考慮民政重點工作和民政常規工作的基礎上,本著科學、合理、可行的原則,經反復研究,制定出臺了《市民政工作考評項目及評分標準》,對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局工作統一量化考核評定,有力推動了民政事業再上新水平。此外,我們還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創先爭優活動和創建學習型黨組織活動,全面加強了干部培訓教育、機關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行風評議、效能建設、依法行政、群眾信訪、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信息公開、新聞宣傳、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全面促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民政事業發展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社會救助標準和保障面、救災補助標準和補助項目、社會福利設施現狀、部分救助對象和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民政經費投入等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相適應,社會對部分優撫對象的優惠優待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民政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還不相適應;民政法規體系建設滯后,執法手段尚不健全,依法行政意識不夠強,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還不相適應;民政專業技術和技能人員隊伍建設還不適應民政事業發展的需要;基層民政機構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的現代化水平不高,與日益繁重的發展任務還不相適應。以上困難和問題制約了民政事業的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在“十二五”期間采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十二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一)發展機遇
1、政策機遇。年5月,國務院《意見》正式出臺,對加快海西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海西建設,先行”迎來了新的機遇。同時,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從地區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廈泉大都市區同城化建設的有力推進,城鎮化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快,有利于我市民政事業不斷拓展發展空間。
2、戰略機遇。黨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進以保障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戰略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更加注重完善社會管理和擴大公共服務,為民政事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笆濉逼陂g,正值我市的社會轉型期及廈泉大都市同城化建設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解決全市社會發展方面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著力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社會服務是為維持社會正常運行,促進社會協調發展提供必要的服務,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實現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迫切要求高度重視和大力發展社會服務事業。因此,“十二五”時期,既是社會服務事業面臨著復雜形勢及矛盾挑戰的時期,同時也是其科學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3、形勢機遇。改革開放30年來,我市經濟面貌發生了歷史性巨變,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為我市民政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良好的工作基礎?!笆濉逼陂g,我市經濟步入發展的新階段,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財政收入不斷提高,人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社會邁進。隨著兩岸關系出現重大積極變化,有利于促進民政對臺交流合作先行先試,有利于促進兩岸之間緊密聯系、互動聯動、互利共贏,進一步開創兩岸和平發展新局面,所有這些都為我市民政事業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面臨挑戰
面對復雜多變的經濟社會形勢,以及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進程,民政工作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由于貧困和低收入群體長期存在,社會特殊群體的社會救助、優撫對象的優待和安置、特殊困難兒童的關懷和教育、推廣適度惠普型的社會福利事業等任務依然艱巨。城鄉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面臨的形勢更趨復雜,自治與服務功能亟須進一步提升。城市流動人口和農村留守人員大量增加,人民群眾的服務需求更加多樣,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急需完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不全、資金不足、人員缺乏等問題更加突出。各類災害多發頻發,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和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設仍需加強。這些問題都要在“十二五”期間著力加以解決。
三、“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根據民政事業面臨的形勢和民政工作的職責,“十二五”期間我市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上級民政部門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創業創新活力,又富又美幸?!睘榭偰繕?,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著力民生民心,加強基層基礎,認真履職,精心運作,在保障民生中增強惠民實效,在服務發展中謀求更大作為,推進全市民政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保障民生、服務社會。緊緊圍繞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以基本社會服務均等化為目標,致力于發展社會服務事業。建設服務型政府,認真做好養老、災民救助、城鄉社區、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婚姻家庭和殯葬等各項社會服務工作,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各類社會服務需求,讓廣大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2、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堅持城鄉、區域、人群間社會服務協調發展,加大對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社會服務幫扶和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力度,統籌各項社會服務工作,科學規劃社會服務事業發展總體布局,整體推進社會服務事業健康發展。
3、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在堅持政府在推動民政事業發展中基礎性作用的同時,積極推進民政事業社會化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民政事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凝聚各種社會力量,形成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的整體合力。
4、依法行政、規范管理。樹立現代民政管理和服務理念,按照法制化、規范化的要求,認真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民政法制建設力度,規范社會事務管理,加強自身建設,全面提升民政工作部門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
(三)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的奮斗目標: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城鄉社會救助、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基本形成覆蓋城鄉、分布合理、功能健全、便利群眾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網絡,逐步實現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之間的民政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社區服務能力顯著提高,社會組織發展規范有序,優撫安置保障扎實有力,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才隊伍素質顯著提高,為構建和諧作出積極貢獻。
——社會福利事業更趨全面。基本形成全市養老和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和服務網絡,基本實現養老服務全覆蓋,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各類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以上。穩步推進新型孤兒、殘疾人特殊群體福利服務和保護體系建設,實現特殊群體福利適度普惠。
——民政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全面完成市和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建設,原則實現一鄉鎮一敬老院目標。自然災害避災場所全市縣、鄉、村三級覆蓋率達到100%;鄉鎮標準地名標志設置完成率達到85%以上。
——城鄉社會救助實現全面覆蓋。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助標準和水平逐步提高,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全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超過30%。
——優撫群體生活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優撫安置制度逐步完善,優待優惠原則得以充分體現,保障能力和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服務優撫安置對象的能力顯著增強。
——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界線管理體制和糾紛應急處理機制健全?;橐龅怯浺幏痘ㄔO扎實推進,實現縣(市、區)集中登記。建立殯葬救助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殯葬服務均等化水平,全市平均火化率保持在97%以上。
——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能力不斷增強。社會組織發展和管理體系健全完善,結構不斷優化,自身素質不斷提高,社會組織解決就業效果逐步顯現,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民政工作者隊伍素質顯著提升。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民政隊伍。初步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四、“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主要任務
新時期的民政工作,要放到建設“創業創新、又富又美新”大背景下來思考,放到推進廈泉大都市區同城化進程中來籌劃,放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歷史任務中來部署,履行好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責,把發展經濟與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統一起來,進一步突出為民惠民,切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工作,在保障民生、發展民主、服務社會的任務中,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工作。
(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提升社會保障能力
1、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規范城鄉低保分類施保措施,實施救助對象不同需求差別化救助,切實提高我市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在鞏固動態管理下“應保盡?!钡幕A上,建立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落實低保與最低工資標準、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把困難群眾納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做到科學定標,按標施保,逐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差水平,提高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落實各項補助政策,規范家庭收入核算,形成“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運行機制。
2、不斷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
深入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法規,實現應保盡保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農民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堅持分散供養與集中供養相結合的原則,認真落實供養資金,著力解決好五保老人的住房問題。繼續實施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按照“一鄉(鎮)一敬老院”的基本布局,每年新建、改建一批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繼續推進農村幸福園建設,力爭“十二五”末期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的以提供五保供養服務為主,社會養老、社會救助為輔的養老服務機構,形成多層次、較完善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
3、切實增強城鄉醫療救助效能
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加強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探索改進城鄉醫療救助方式,簡化申請審批程序,建立健全資助參保(參合)、大病醫療救助、日常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慈善醫療救助相結合的醫療救助運行機制,全面落實醫療救助政策,不斷提高醫療救助的效率和效果。要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根據省里的統一部署,將城鄉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實行分類救助,加快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體系建設。
4、規范和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
要進一步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救助管理機構市、縣(區)、街道(鄉鎮)三級網絡體系建設,推進救助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加大救助管理機構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建設力度,拓展救助管理服務功能和領域,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務水平。探索未成年人特殊教育、長期滯留受助未成年人戶籍管理,完善長期滯留人員安置工作。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城市生活無著的“四無”人員安置點建設。積極推進救助工作方式、內容、手段、機制的創新和完善,切實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護、教育、培訓、醫療、安置和回歸社會等方面服務。
5、完善社會救助協調聯動機制
注重各種救助制度和救助資源的整合,進一步完善以城鄉低保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臨時救助、社會幫扶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確保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加強部門協同和社會參與的聯動,努力實現經常性救助與臨時性救助、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機結合,增強社會救助的整體效能。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好重度殘疾人生活和醫療救助政策。廣泛開展經常性的“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弘揚扶危濟困、和衷共濟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建立救災應急體系,提高救災減災能力
1、健全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災害分級管理體制。進一步規范救災補助標準和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保障機制,完善救災工作規程,確保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進一步完善全市救災預案制度,在市、縣兩級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預案基礎上,修訂完善社區、鄉村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預案,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縣、鄉、村三級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預案體系,預案編制率達到95%以上。
2、加強防災減災基礎建設
加強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各級政府救災預備金制度。加快市、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按照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備,設施先進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建立完善設區市和易災頻災縣、鄉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建設,形成全市救災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同時增強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在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繼續推進自然災害避災工程建設。同時,積極推進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為當地群眾人身安全提供風險保障和損失補償。
3、加強綜合減災能力建設
積極開展以社區為重點,以“5•12”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等形式為載體的災害宣傳教育,普及減災知識,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防災避險的能力。推進減災社區示范工作,健全城鄉社區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加強社區災害監測預警和災情統計報告能力建設,開展社區、學校、商場等場所減災演練,提高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和技能。
4、加強農房統保規范化運作
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認真總結經驗,完善實施方案,加強規范運作,協調保險機構做好勘災理賠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及時得到合理補償,提高農民災后自救和恢復重建能力。
(三)加快福利事業發展,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1、積極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全市各級民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針,逐步完善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力量主辦、福利機構自主經營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機制,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運行機制市場化、服務方式多樣化、服務隊伍專業化的社會福利事業。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機構的意見》,大力提倡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發展民辦社會福利機構。
2、積極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建立以民政部門為主的社會慈善事業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倡導、社會支持、群眾參與的社會慈善事業發展機制,培育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繼續推廣“慈善超市”、“愛心超市”等社會救助形式,建成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捐助接收網絡,創新慈善服務項目。推動慈善組織的建立和完善,促進我市慈善事業的發展。
3、認真做好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
堅持“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發行宗旨,以規范管理、安全運行、擴大發行為重點,進一步健全管理機制,完善制度,不斷開發市場,加大布點力度,完善票種結構,拓展銷售渠道,擴大營銷宣傳,規范運作,實行高效優質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繼續做大做強,不斷提高我市福彩的市場占有率,為我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籌集更多的資金,促進民政事業的發展。
4、不斷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為應對老齡化社會的需求,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重視以“六助”(助餐、助潔、助急、助浴、助行、助醫)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對居家養老的補充作用,鞏固居家養老服務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基礎性地位。充分發揮社區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依托作用,整合社區資源,強化社區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支持。
5、加快社會福利中心建設
強化社會福利服務載體支撐,加快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建設,按照“一市一縣(市)一中心”的基本布局,堅持“長遠規劃、相對集中、科學設計、因地制宜、逐年投入、分步實施”的基本思路,建設一批以提供養老服務為重點,集孤老供養、孤兒養育、優撫保障、社會救助、精神衛生、社會養老等功能于一體的社會福利中心。“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市和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建設,緩解老年人入住福利機構的供需矛盾。
6.大力發展兒童、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
建立以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用為核心的兒童福利制度,探索建立獨立面向孤兒等困境兒童的福利保障制度。規范兒童福利機構的管理服務標準,加強家庭寄養各項制度建設。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貧困家庭唇腭裂兒童手術康復計劃”,為具有手術適應癥的殘疾孤兒和貧困家庭兒童進行手術康復。
穩步推進殘疾人社會福利。加強民政精神衛生機構建設,提高服務對象供養水平;規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促進社會福利企業健康發展;實施“肢殘助行工程”,為全市貧困家庭肢體殘疾人免費裝配假肢矯形器具或助行器。推進社區助殘服務,大大提高具備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率。
(四)鞏固優撫安置工作成效,提升優撫保障水平
1、全面落實優撫保障政策
以維護優撫對象合法權益為著力點,完善和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待遇,確保相關人員的撫恤補助、醫療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救助等待遇全面落實到位,切實解決重點優撫對象的突出問題。加大優撫對象危房改造力度,加強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強化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完善“自謀職業為主、安置就業為輔、積極扶持就業”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構筑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和就業服務平臺,加大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力度。落實優惠政策,拓寬安置渠道,引導支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建立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調整機制。做好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搞好政策銜接,按時完成年度安置任務。
3、創新軍休安置管理服務
認真落實軍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確保完成軍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任務。著力推動軍休服務管理機構維修改造,改善軍休服務機構的辦公條件。創新政府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結合的服務管理模式,積極引進社會服務資源,推廣社工進所,為軍休干部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加強軍供站正規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軍供服務保障能力。
(五)強化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完善社會服務功能
1、健全規范社會組織管理
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的方針,緊緊圍繞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發揮作用”的工作理念,著力構建社會組織“發展、管理、黨建”三位一體建設新格局,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管理,著力解決制約社會組織發展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重要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認真落實黨和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積極培育市場需要、社會需求、群眾歡迎的各類新社會組織。加強分類指導,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革和發展行業協會、商會,加大扶持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支持發展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引導和規范科、教、文、衛、體等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加強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的指導,繼續深入開展社會組織自律與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民間組織自我發展、自律管理機制和誠信評估社會監督體系。
2、推進地名區劃管理規范化
根據民政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抓好規劃與方案制定,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加快市、縣級地名數據庫建設,提高地名規劃、地名設標和地名文化建設水平,爭取鄉鎮標準地名標志設置完成率達95%,并逐步向農村延伸。全面貫徹《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依法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健全界線糾紛應急處理機制,規范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深化平安邊界創建活動,維護邊界地區長期和諧穩定。重點培育一批平安邊界建設示范點和建設一批平安邊界建設聯絡點。
3、加大殯葬改革力度
持續加大殯葬改革與管理力度,繼續鞏固和提高火化率,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殯葬服務設施改造和殯儀服務中心配套建設。強化為民服務理念,加強殯葬行業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殯葬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長效機制,繼續開展專項治理亂建墳墓工作,推進設區市和設在城區人口稠密縣區所在地殯儀館火化設備環保設施建設。督促完成平和縣新建殯儀館項目建設,提高殯儀館殯儀服務質量,建立覆蓋城鄉的殯葬服務網絡,滿足群眾基本殯葬需求。
4、不斷規范婚姻、收養登記工作
按照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標準,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工作場所和網絡信息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薌城、龍文、龍海、平和4個未達標地區的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進度,到“十二五”期末全部實現規范化登記管理。加強收養法規政策宣傳和登記員培訓工作,創新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探索建立便民、利民的服務措施,全面提高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服務水平。
(六)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社區村鎮
1.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
建立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全面落實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不斷擴大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覆蓋面,提高基層民主化程度,進一步規范村級事務的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程序,建立農村戶代表會議制度,成立村民監督委員會,全面推行村務公開和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大力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2.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
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構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補、運行規范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加大資金投入,力爭“十二五”末城市社區綜合服務站建設面積平均達到200平方米,實現“三有一化”目標,解決社區辦公用房租借及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問題,全面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確保社區建設各項工作有效開展,扎實推進。全面開展社區建設示范活動,發揮示范單位的引導、輻射和帶動作用。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總體目標,積極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平安型、環境友好型和自我管理型社區。按照省《海峽西岸和諧社區建設示范活動指導意見》要求,在全市深入開展和諧社區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提升和諧社區建設水平。加強村級綜合服務場所基礎設施和配套建設,按照新農村建設要求,強化村民自治功能,整合資源,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建設富裕、文明、民主、和諧的新型農村社區。
(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助力構建和諧
根據《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培養造就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社會工作者人才隊伍。啟動實施社會工作人才培養工程,加強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大力提高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職業能力和專業素質。把體制內崗位設置和體制外服務購買結合起來,多渠道、多領域地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為社會工作人才發揮作用提供平臺。在社區中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培育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重點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公益、社區服務、減災救災等領域開展政府向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購買服務試點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評價、考核、激勵制度。探索建立社會工作人才和相關志愿者隊伍聯動服務機制,以社工帶領義工,提高志愿服務專業化水平。發揮社會工作中介組織的作用,引導各類人才積極參與社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規建設
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做好與保障民生、發展民主、服務社會等有關的民政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和修訂工作。推動制定《市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市地名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推動《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辦法》、《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修訂,形成銜接配套的民政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建立民政綜合執法體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規范民政執法行為,完善民政法制監督,加強民政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
(二)拓展民政事業資金籌措渠道
構建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民政事業發展資金籌措機制。充分發揮福利彩票發行、慈善捐贈、經常性社會捐助募集資金的輔助作用。大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推出一批民政優勢精品項目,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進入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領域。加大對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等民政事業的財政支持和資金投入。
(三)加強民政部門自身建設
堅持“班子堅強、制度規范、關系和諧、運轉協調、工作高效、務實為民”的總體目標,全面加強民政部門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廉政建設。建立健全民政干部分級培訓制度,大幅度改善民政干部專業知識和能力結構,不斷提高民政干部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強化制度保障,加強專業培訓,吸收優秀的社會工作人才參與到民政事業發展中來,提高民政工作的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切實加強民政組織機構尤其是基層組織機構建設,在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及辦公設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
(四)推進民政科技創新
加強民政社會服務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圍繞防災減災、康復輔具、殯葬、地名等社會服務科技領域,加速民政科技成果轉化,提高其對民政事業發展的貢獻率,不斷滿足廣大民政對象和社會的服務需求。加強民政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民政領域的應用,加強福利彩票信息系統研究開發,構建全市統一的民政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完善信息公開信息化網絡,推進民政工作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五)強化項目資金監管力度
把實施項目帶動作為推動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進一步落實分級管理責任,健全和完善項目儲備管理制度,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等規定。完善項目專家咨詢和評估論證制度,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嚴格實施重大項目稽查和審計制度,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建立嚴格、透明的項目管理制度和財務審計制度,規范建設資金使
用,確保把民政公共服務項目建成“優質工程”、“放心工程”、“廉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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