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宣傳監督工作計劃

時間:2022-01-12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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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宣傳監督工作計劃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社會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為民解困”為要事,以“適應形勢”為主題,以“求真務實”為要求,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自身建設”為手段,進一步落實民政工作目標和任務,推動民政事業穩步、協調、全面發展。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全面發揮民政“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努力推進我市民政事業跨越式發展。

一、加強宣傳、監督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深刻揭露傳銷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性,提高群眾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避免群眾防范和抵制傳銷意識不強,造成大量人員上當受騙或流至外地從事傳銷活動。

二是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宣傳教育與管理。要將流動人口列入管理范圍,與所屬人員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們識別和抵制傳銷的意識,防止出現上當受騙現象。并對出租房屋嚴格管理,防止傳銷人員聚集或儲存、銷售傳銷物品等活動。

三是加強對公共場所的檢查監督。按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單位、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出現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培訓、貨源、保管、倉儲等便利條件。

二、配合各級部門落實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深入的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預防和打擊傳銷工作家喻戶曉。

二是配合專業部門作用,有力打擊傳銷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協調配合派出所等部門,形成合力,對境內傳銷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傳銷活動。

三、全力做好善后安排

一是合理安排部署傳銷人員的遣送返鄉工作,積極與有關鄉鎮取得聯系,查清相關人員家庭住址。與其家屬取得聯系,要求家屬積極配合我部門,共同做好遣返人員的工作。二是對被騙參加傳銷生活無著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體進行救助工作,實施分類安排措施,認真調研并建立該群體進出長效機制。嚴格審批制度,強化動態管理。大力推進傳銷人員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搞好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保障和改善困難該群體人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