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反腐敗情況打算

時間:2022-09-08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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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反腐敗情況打算

為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按照省紀委六次、市紀委七次全會和全省財政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完成《工作規劃》階段性任務,不斷完善財政部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現制定我局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

一、繼續加強對中央、省市和局黨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監督檢查

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建設、“三農”工作、節能減排、“民生八大工程”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一)強化對宏觀經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和局黨組各項重大決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三農工作”、中央新增投資項目資金配套情況、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使用情況、關天經濟區發展規劃資金配套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十件大事”、住房公積金、救災扶貧、社?;鸬裙芾硎褂玫谋O督檢查;加強對本系統各單位推進財政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強化對執行政治紀律的監督檢查。結合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政治紀律執行情況檢查,把貫徹落實市委十屆九次全會、市紀委七次全會、全市財政工作會議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上來,把心思和精力投入到全局各項工作任務上來。

(三)強化專項檢查和治理。繼續開展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治理“小金庫”工作。認真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活動,嚴格執行公務車輛編制管理、政府采購和處置等制度,堅決糾正超編超標配備公務用車和違規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及公車私用等問題。

二、持續推進政風行風建設

要以鞏固“四風”整治成果和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成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和作風建設,樹立財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開展兩項創建活動。組織開展“人民群眾滿意的窗口單位”和“人民群眾滿意的基層站所”兩項創建活動。

(五)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踐行“為公理財、為民服務”的宗旨,弘揚密切聯系群眾、求真務實、艱苦奮斗和批評與自我批評優良作風。嚴格執行中省有關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和財經紀律,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

(六)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加強行政效能監察,主要對本部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局務會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上級部門、領導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情況,機關法律法規、機關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崗位工作職責以及工作紀律的執行情況,依法理財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落實情況等進行效能監察。

三、扎實開展廉政宣傳教育

以反腐倡廉建設執行落實年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廉政準則》,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在廉潔從政上創先爭優。

(七)報送工作信息。積極收集、整理本單位、本系統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的信息,及時上報市局紀檢組、監察室。

(八)加強廉政教育。將《廉政準則》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科務會或干部大會等形式強化對《廉政準則》的學習,重點要抓好黨員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對《廉政準則》的學習教育。嚴格執行各級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和黨風廉政學習日制度,建立健全分管領導定期講廉政黨課制度,充分利用廉政示范教育基地――扶眉戰役紀念館開展示范教育,利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寶雞監獄來開展警示教育,切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九)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理念創新、載體創新和形式創新,繼續以“六進”為載體,通過廉政短信、專題講座、廉政展覽、歌曲比賽等形式,廣泛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積極參與全市財政系統廉政書畫攝影展。

四、不斷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以開展規范權力運行工作為要入點,不斷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切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十)強化監督制約。以黨性分析為主要內容開好民主生活會,以開展述職述廉、誡勉談話、黨內重要情況通報,領導干部問責、廉政承諾等做好黨內監督。繼續開展內部監督檢查和資金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抓緊整改落實

(十一)深化“規范權力運行”工作。繼續把權力事項的審核甄別工作做實做細,形成財政部門的權力運行工作規程,并抓好成果運用。

(十二)實施“兩項制度”。積極制定《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兩項制度實施方案,督促各級領導干部都要按照要求主動、據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五、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

繼續推進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實和創新,鞏固成果、完善機制、規范提升,不斷深化制度創新效果,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和實效性。

(十三)抓好三項常規性工作落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把報告與問責有機結合,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的約束性。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辦法,明確對象、細化內容、規范程序,適當增加廉政質詢、現場評議、廉情公示等環節,提高述廉述效

制度的監督制約效果。堅持“凡提必考”,對擬提拔的中層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法規考試。

(十四)深化三項制度創新工作。適時增補和界定重大事項范圍,科學設定程序,確保重大事項“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規范運行,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和決策結果及時公開,接受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的監督。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在開展新一輪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中查實找準廉政風險,逐項目逐崗位制定綜合防范措施,提高超前預防水平。積極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好市縣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工作,力爭早日建成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實現采購審批和采購執行網上操作。

六、嚴肅查處的違紀違法行為

著力轉變紀檢監察工作方式方法,在辦理信訪舉報和查辦案件上有新思路,形成管用有效的查辦案件制度體系。

(十五)建立健全查辦案件制度。探索建立本系統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環節調查分析和專項治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與縣區財政局、市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信息通報、線索移送、協助辦案、案件會商制度;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

(十六)查處財政部門各類違紀行為。嚴肅查處領導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嚴格懲處財政干部利用資金分配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嚴肅查辦私設私分“小金庫”的行為;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賄受賄行為;重視做好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