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檢查工作計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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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工作計劃10篇

第一篇

為進一步提高全局環境行政執法水平,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落實省廳“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的執法檢查計劃,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14年全局環境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編制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總體部署,努力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有效的依法行政體系,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環境權益。

(二)編制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在執法檢查中做到主體合法,行為規范,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2.突出重點、全面覆蓋。以危險化學品、涉重金屬行業、飲用水源流域等為重點,開展定期和專項檢查。

二、執法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執法要求

1、依法依程序檢查。執法檢查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環境現場執法監察職權,切實履行執法職責,并依照法定職權開展執法工作,必須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兩人或兩人以上,并示證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2、規范執法文書。每次執法檢查必須制作現場檢查文書,所有執法文書要參照《關于印發<省環境保護廳行政執法常用文書格式>的通知》執行;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的應用。所有文書必須建檔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轄區內環境監管“一執法對象一檔”數據信息庫。對檢查中發現企業涉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還要按要求制作《調查詢問筆錄》或《現場檢查勘查筆錄》、采樣監測記錄、現場照片等相關證據材料,制作規范模板見附件6。

3、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確保環境安全。

①對非法企業、國家明令取締的“十五小”企業、淘汰落后設備(生產線)、風險隱患突出且治理無望的企業,一律提請縣政府取締關閉;

②對存在嚴重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違反建設項目有關法律法規、污染防治設施、應急設施不配套,超標排放、不按規定轉移、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一律依法查處;

③對拒不落實停產決定的,要嚴格按照省環保廳、監察廳、經信委、電力公司聯合下發的《關于對環境違法企業依法采取停電、斷電等強制措施的通知》(湘環發〔2012〕19號)的相關要求實施停電、斷電;

④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⑤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4、跟蹤落實整改。對所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要做出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均要納入本級后督查案件實施管理,建立“誰檢查、誰跟蹤落實到位”的責任機制,按照《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辦法》有關要求跟蹤督辦,直至整改落實到位。

對實施行政處罰的,要按時將處罰情況填報到環保部12369網站《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信息系統》,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處罰信息和整改落實情況。同時要將查處的違法問題和處理情況作為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工作目標:“有計劃”執法,即相對明確環境執法的責任、執法頻次、執法范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隨意執法;“全覆蓋”執法,即根據網格化管理,將全縣所有排污單位納入執法范圍,不留空檔、不留死角;“規范化”執法,即統一規范環保部門的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執法行為和執法標準。通過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環境執法檢查,進一步明晰環保部門執法責任,加強現場環境監管和執法,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發展環境。

三、檢查時間和頻次

(一)檢查時間:2014年1月至12月。

(二)檢查頻次

1.監察大隊:⑴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生產狀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現場監督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的排污企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⑵對國家和省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對市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對縣本級審批的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2.監測站:按污染源的排污量及類型、毒性危害程度、所處地理位置、特征污染物、守法情況、信訪投訴、信用評價等級等因素,將污染源企業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A類,每季度監督性監測不得低于一次:轄區內所有在環保部下發的《2014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中企業;《名單》之外的所有涉重金屬、涉危險化學品、冶煉、化工(石化)、電鍍、制漿及造紙、水泥制造(僅有粉磨站除外)行業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城鎮生活垃圾填埋(焚燒)廠、醫療廢物處理廠等;上一年度內因違法排污被環保部門行政處罰的企業;群眾重復赴省、赴京上訪投訴舉報企業。B類,每半年監督性監測不得低于一次:轄區內除A類企業以外的醫院、醫藥、食品、農產品加工、采礦(選礦)、建材、電子廢棄物拆解、水泥粉磨站等行業企業;上年度內被環保部門下達過改正違法行為行政命令的企業;赴市級上訪或反復投訴企業。C類,每年監督性監測一次:轄區內機械加工、無生產廢水、廢氣排放的紡織、包裝、木材加工、輕工;學校和城區內污水未進入集中處理設施處理的第三產業;有過違法行為企業;有群眾投訴的企業。D類,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監督性監測:轄區內污水進入城市管網的城區第三產業;其它污染源企業。

3.固廢站:⑴危險廢物類執法檢查: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每月檢查1次。⑵核與輻射類執法檢查:對使用V類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產單位每年現場檢查不少于2次;對使用Ш類射線裝置單位的現場檢查每年不少于4次。協助市局開展現場檢查。

4、管理股:⑴規?;笄蒺B殖場(小區)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⑵對中央財政、省財政支持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⑶對全縣15個鄉鎮飲用水源地每年檢查一次,對我縣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每季度檢查一次。⑷對減排項目每月檢查一次。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監管頻次計劃要求予以落實,并遵守有關廉政紀律,公正、公開、公平執法,虛心接受執法對象的監督。

第二篇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和市、縣相關要求,結合環保工作實際,特制訂我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法治建設綱要》,努力實踐科學監管理念,明確執法內容,落實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程序,加強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的依法行政體系,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環境權益。

二、工作目標

建立科學規范、行之有效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體系,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加強,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明顯提高,使環境保護監管各項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更加完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三、基本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對環境的權利和利益作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可信、權責統一,切實轉變行政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風,深化職務意識和服務職能,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深化責任意識,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四、組織機構

五、具體工作

1、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學習宣傳活動、年度普法宣傳活動。

2、開展依法行政崗位培訓,提高行政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執法為民意識、履行職責意識和大局意識。

3、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完善依法行政決策制度、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依法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制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4、嚴格執行《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和《省政府服務規定》

5、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方式,多方面開展法律法規培訓工作,開展崗位執法基本訓練。

6、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污染信訪投訴,尤其對熱點、難點問題,要善于處理、勇于處理。

7、加強執法人員的勤政廉潔工作,杜絕違法亂紀事件的發生。

8、嚴格執法、全面完成上級下達各項依法行政任務。

第三篇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按照縣“五五”普法和法建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通過廣泛、深入、扎實地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統計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全縣公民的統計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統計法治環境。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服務中心。以促進“十二五”產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的轉變,努力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法治建設為中心,落實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

2、堅持服務群眾。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統計權益為出發點,滿足社會公眾對統計法律知識的需求,積極利用法律武器減少、化解糾紛和矛盾。

3、堅持求實創新。研究探索新時期統計法制宣傳工作的內在規律,創新工作思路,創新方法手段,突出重點、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對象,提出切合實際的統計法制宣傳工作目標要求和重點內容,增強針對性、實效性。

二、主要目標任務

(一)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統計局全體干部職工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動管理相對人樹立統計法制觀念,自覺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統計,加強和改善自身統計行為,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統計法律意識,廣泛開展遵守統計法律法規的活動,共同參與和監督統計工作,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主要任務

1、對領導干部采用統計講座等方式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和理念。對統計局全體干部職工,充分采用短期培訓、專家講座、主題學法、知識競賽、案例分析、參觀學習等形式,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以及與之密切相關的統計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和掌握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識特別是與統計相關的各專項法律法規,學習國家新頒布的統計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及與本職工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2、對各相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統計管理人員,采用培訓、參觀、學習、普法宣傳等形式,重點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組織國家重大統計政策學習,樹立統計權威,通過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對人的守法意識,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6至6月15日)

制定《縣統計局法治創建活動規劃》。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根據創建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做到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扎實認真開展創建活動。

(三)考核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根據上級要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檢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縣統計局法治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辦公室設政策法規股,由政策法規股承擔法治創建活動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安排相應的法治創建活動和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配備適應法制宣傳工作需要的裝備和器材,保證工作的有效運轉。

(三)加強監督檢查

與法制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評估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激勵監督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不斷推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向縱深發展。

第四篇

為進一步提升衛生系統干職工法治意識,全面推進衛生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根據《縣2014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縣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將我局2014年依法行政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

(一)嚴格落實縣衛生行政執法規定要求,進一步規范辦案程序、案件行政裁量權基準運用與案件審批。認真做好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

(二)依法開展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認真開展行政許可清理,按要求實行一站式辦理,進一步明確許可事項的辦理程序與時限。

(三)認真做好行政執法指導案例工作。按縣法制辦的要求,7月底前報送2個行政執法指導案例。

二、貫徹落實《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服務規定》

(一)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制度。對以本單位名義的規范性文件,必須提交局法監股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報縣法制辦審查,嚴格實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即統一審查、統一登記和編號、統一公布)制度;對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見時,要經分管局長審核、主要負責人審簽后按期反饋。

(二)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據縣人民政府提出的規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對我局制訂的規范性文件及時清理、登記。

(三)嚴格落實《省政府服務規定》。制定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認真開展十二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衛生需求。

三、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一)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

(二)嚴格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方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從主體、權限、內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對重大行政決策方案進行認真把關。

(三)貫徹落實《縣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實施辦法》,大力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凡是涉及公眾重大利益、公眾對決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行政決策,都要舉行聽證會。

四、完善學法制度

(一)加強衛生系統干職工法制學習。局機關及各單位組織干職工、醫務人員開展《省政府服務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護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

(二)開展衛生執法人員和衛生監督協管員培訓。對30名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和51名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開展執法學習和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衛生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三)對初次申領執法證人員,需經縣法制辦培訓并考試合格領取行政執法證后方可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五、扎實推進三項工作

(一)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按縣法制辦統一要求,完成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單位和示范點的創建活動。

(二)推進合同備案審查工作。貫徹落實《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合同標的為100萬以上的合同報縣法制辦審查備案,標的為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合同報法制辦備案。

(三)推進法律顧問落實工作。貫徹落實《縣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衛生系統各單位按照各自的實際,作好落實單位法律顧問的相關工作。

第五篇

一、目標任務

以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和利益,促進糧食生產,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目標;以維護糧食流通秩序,規范糧食經營行為,依法開展對全縣從事糧食收購、儲存、加工、銷售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進行行政執法檢查為主要任務。

二、監督檢查對象及事項

依照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全縣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加工、銷售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等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可以進入糧食經營者經營場所檢查糧食的庫存和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以及原糧衛生;檢查糧食倉儲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查閱糧食經營者有關資料、憑證,向有關人員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具體事項如下:

1、中央儲備糧和縣級儲備糧是否數量真實、質量完好。

2、從事糧食收購的企業是否取得了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證。

3、超過正常儲存年限陳糧出庫是否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庫存陳水稻銷售管理辦法》規定進行了質量鑒定;經營是否取得了經營資格認定;經營是否建立了經營臺帳并按規定粉碎加工成飼料,有無流入口糧市場。

4、收購糧食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是否執行國家最低收購價政策;有無拖欠售糧者售糧款情況;是否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委托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

5、是否按規定建立經營臺帳或臺帳保留時間不得少于三年。

6、是否按規定報送經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

三、檢查時間和內容

(一)每月月底,對中央儲備糧、縣級儲備糧存儲企業所儲儲備糧進行數量核查與質量檢查。

(二)2014年3-5月,對全縣從事糧食收購的糧食經營者是否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進行檢查。

1、在從事收購活動過程中是否持有《糧食收購許可證》;

2、有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行為;

3、有無違反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

(三)2014年5-7月,對糧食加工、儲存和飼料工業用糧企業,經營企業進行陳化糧的監督檢查,確保陳化糧不直接或間接流入口糧市場。

(四)2014年5-12月,對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從事糧食收購的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統計制度進行檢查。

1、是否按規定建立經營臺帳或臺帳保留時間不得少于三年;

2、是否按規定報送經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

(五)2014年7-12月,對糧食收購企業及個人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中的質量等執行國家有關收購政策情況進行檢查。

(六)2014年8月,早稻收購專項檢查;2014年11月,中晚稻收購專項檢查。

(七)上級糧食業務主管部門和縣政府食安委統一安排的各種專項檢查。

四、監督檢查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統計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具體要求

1、嚴格執行縣委、縣政府、縣紀委關于優化投資環境的有關規定。

2、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如需調整檢查計劃,及時向縣政府法制辦報請批復。

3、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應主動出示檢查證件,規范用語、文明執法、嚴肅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

4、行政執法檢查時,不得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若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事項,行政執法人員要保守企業商業秘密。

第六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全面貫徹和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依法行政,嚴格執法行為,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規范執法行為,堅持以穩定為重點,為全縣養殖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依法行政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執法股室負責人、法制辦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考核方案。

召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具體研究全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召開局班子成員會議,組織班子成員學習《畜牧法》、《漁業法》、《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2、落實好《省政府服務規定》

制定政府服務年度工作目標,加強《省政府服務規定》的宣傳學習,認真落實實施工作目標。

3、加大執法力度

加大辦案力度,嚴厲打擊畜禽生產、加工、流通、領域的違法行為,規范獸藥、飼料生產經營與使用,嚴格漁業執法,保護水產資源。

在案件辦理時嚴格按照辦案制度執行,嚴格執行行政裁量權基準、證據、程序制度,按時報送行政執法指導案例。

第七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落實《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服務規定》為主線,以維護移民合法權益為核心,進一步強化管理,規范行政行為,推進全縣移民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1、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社會評議制度,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高公開信息內容的廣度和深度,確保信息及時、全面和準確。涉及行政處罰的公開處罰依據、處罰種類、處罰標準及幅度,涉及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公開審核標準。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切實提高移民系統的公信力和誠信度

2、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決策權限分解機制,堅持股室聯席會議制度,理清職責權限。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并廣泛征求意見,杜絕個人說了算、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等現象發生,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落實重大決策評估機制,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評估反饋,及時發現決策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3、落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行政過錯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實現決策權力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移民工作執法人員的培訓和考核,重點學習依法行政通用法律法規和移民政策法規,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資格制度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做到程序合法。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廉政教育,堅決防止以權謀私、以情代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問題,樹立移民系統的良好形象。

2、依法依規抓好執法監督。根據《縣移民開發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正確行使移民工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國務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法規,認真抓好對新上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執法監督,從源頭上防止產生移民遺留問題。

3、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執法體系,保障各項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進一步清理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落實執法責任。加強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三)強化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完善科學民主建制機制。積極開展建制課題研究,完善建制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制度和聽證制度,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2、完善建制后評估制度。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對移民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按照《省行政程序規定》和《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明確的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行政執法程序建設和執法文書的規范化管理,統一移民工作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規范案卷格式和內容。

(四)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機制,維護庫區社會大局穩定

1、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嚴格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圍并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都要依法受理和辦理。改進行政復議受理方式,完善網上受理行政復議制度,進一步拓寬和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

2、提高應急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堅持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移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各項應急預案,完善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突發事件監測和信息收集機制,強化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加強移民部門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管理,切實提高移民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一步暢通移民信訪渠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進一步完善信訪接待制度,暢通信訪渠道,依法按政策妥善處理移民訴求問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片聯系制度,建立穩定工作聯系點,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分析和把握,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完善維穩工作的體制機制,努力創建和諧庫區、平安庫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把依法行政納入局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特別是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扎實推進依法行政。

(二)強化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加大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職工對推進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利用公眾信息網和宣傳欄等媒介,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法制意識,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監督考核,確保工作實效。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局機關績效考核體系,把依法行政成效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及時對依法行政計劃實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年底進行全面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嚴格落實獎懲制度,獎優罰劣,對貫徹落實不力,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堅決追究責任。

第八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移民、依法治庫,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落實《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服務規定》為主線,以維護移民合法權益為核心,進一步強化管理,規范行政行為,推進全縣移民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1、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社會評議制度,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高公開信息內容的廣度和深度,確保信息及時、全面和準確。涉及行政處罰的公開處罰依據、處罰種類、處罰標準及幅度,涉及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公開審核標準。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切實提高移民系統的公信力和誠信度。

2、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決策權限分解機制,堅持股室聯席會議制度,理清職責權限。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并廣泛征求意見,杜絕個人說了算、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等現象發生,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落實重大決策評估機制,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評估反饋,及時發現決策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3、落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行政過錯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實現決策權力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移民工作執法人員的培訓和考核,重點學習依法行政通用法律法規和移民政策法規,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資格制度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做到程序合法。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廉政教育,堅決防止以權謀私、以情代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問題,樹立移民系統的良好形象。

2、依法依規抓好執法監督。根據《縣移民開發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正確行使移民工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國務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法規,認真抓好對新上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執法監督,從源頭上防止產生移民遺留問題。

3、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執法體系,保障各項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進一步清理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落實執法責任。加強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三)強化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完善科學民主建制機制。積極開展建制課題研究,完善建制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制度和聽證制度,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2、完善建制后評估制度。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對移民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按照《省行政程序規定》和《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明確的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行政執法程序建設和執法文書的規范化管理,統一移民工作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規范案卷格式和內容。

(四)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機制,維護庫區社會大局穩定

1、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嚴格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圍并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都要依法受理和辦理。改進行政復議受理方式,完善網上受理行政復議制度,進一步拓寬和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

2、提高應急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堅持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移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各項應急預案,完善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突發事件監測和信息收集機制,強化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加強移民部門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管理,切實提高移民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一步暢通移民信訪渠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進一步完善信訪接待制度,暢通信訪渠道,依法按政策妥善處理移民訴求問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片聯系制度,建立穩定工作聯系點,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分析和把握,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完善維穩工作的體制機制,努力創建和諧庫區、平安庫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把依法行政納入局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特別是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扎實推進依法行政。

(二)強化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加大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職工對推進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利用公眾信息網和宣傳欄等媒介,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法制意識,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監督考核,確保工作實效。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局機關績效考核體系,把依法行政成效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及時對依法行政計劃實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年底進行全面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嚴格落實獎懲制度,獎優罰劣,對貫徹落實不力,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堅決追究責任。

第九篇

為加強和創新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構建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全力打造“法制城管、和諧城管、文明城管”,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加強制度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抓好制度建設。按照省市政府相關規定,進一步抓好制度的貫徹落實。通過定期督查通報,進一步規范依法行政行為,轉變工作方式和作風,改革行政管理模式,提高辦事效率。

2、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不定期的組織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把學習培訓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依據之一,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

3、健全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采取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學習計劃,進一步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領導干部帶頭學法,行政執法人員自覺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的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涉及城市管理領域的各種矛盾和問題。

二、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

1、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質量考核、滿意度測評等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2、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明確適用規則,及時向社會公布。圍繞行政執法工作流程,研究制定執法基本要求和標準,并以案例評析、以案說法等多種方式,指導行政執法工作。

3、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積極對網上政務信息進行全面的清理,向社會公示城市管理業務辦理內容、條件、程序和投訴渠道,公開的內容做到合法、完整、規范、具體、統一、有效;積極公開行政許可事項,減少清理行政審批項目,縮短審批時限,簡化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積極公開行政處罰依據、標準和程序,實行陽光執法、透明執法。

三、規范隊伍管理,提高綜合素質

1、做好執法人員資格認證。配合市法制辦做好全市城管執法人員的資格認證、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年審工作,嚴把執法人員準入關。

2、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動態管理,嚴格資格審查,強化日常監督。根據執法依據調整、執法職能改變、執法崗位變化情況,積極組織相應的業務知識培訓,及時更換執法證件。

3、加強廉政教育,純潔執法隊伍。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城管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教育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加強執法人員執法為民,公平公正等法治意識;加強執法隊員廉政意識,提高執法人員的拒腐防變能力,堅決防止以權謀私、以情代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問題,維護法律的尊嚴,樹立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

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1、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局屬執法單位進行日常督察考評,考核結果作為兌現獎懲的依據。

2、加強外部監督,主動接受市民、新聞媒體等監督,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對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執紀等進行監督。定期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城管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加大對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力度。嚴格按照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實施意見進行查處。加大案件立案監督工作,保障案件質量。

4、加強行政執法錯案追究的落實。對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因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五、加強行政調解,做好涉法涉訪涉訴工作

1、加強信訪維穩工作。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化解城市管理各類矛盾。

2、推進行政復議與行政調解銜接工作。依法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履行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義務,合理運用和解、調解手段,化解行政爭議。積極答辯涉及我局的行政訴訟案件。

第十篇

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促進系統內行政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確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時間安排

1.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重點檢查:各單位來信、來訪、交辦事項登記及辦結情況登記、案件受理,立案辦結結果情況登記、日常巡查記錄等執法工作臺帳;執法案件統計報送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考核評議制度;學習培訓制度;執法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時間:每季度一次。

2.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情況。

重點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遵守各項禁令情況;有無濫用職權、越權執法、亂用行政強制措施、粗暴野蠻執法等行為;有無執法投訴被查實情況、具體行政行為經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被撤銷和確認無效的情況等。時間:全年。

3.行政執法職責履行情況。

重點檢查:各單位對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認真履行,是否存在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是否因行政執法不力影響城市管理工作開展等問題。時間:全年。

4.行政執法卷宗規范情況。

重點檢查: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資格;處罰的事實認定、法律依據、執法程序、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罰繳分離制度的執行情況;行政執法卷宗的裝訂、登記、歸檔情況等。時間:每季度一次。

5.行政權力運行情況。

重點檢查:行政執法單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是否及時規范,行政處罰是否執行裁量權基準,資料是否齊全,相關臺帳是否齊全。時間:全年。

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對象

城監大隊、規劃執法大隊、渣土辦、環衛所、市政設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公司和路燈所。

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組織實施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由局法制宣教股牽頭,會同督查股共同組織實施。局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指導,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列為對各單位平時督查考核工作的內容。各單位要對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內容,認真做好行政執法日常工作,積極準備,查漏補缺,確保行政執法工作不斷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