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10 0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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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培訓的系列相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加強和規范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切實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不斷提升事故防范能力,防范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健康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發展,現就2018年全市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大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規定,統籌規劃,改革創新,統一標準,教考分離,轉變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方式,不斷提升安全生產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堅決遏制各類傷亡事故發生,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全面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二、總體目標
要通過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督,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全市水利系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基礎、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范能力、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安全生產“零增長”目標和安全生產的階段性目標,推進“平安”建設,確保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發展打下扎實基礎。
三、重點任務
1.按照要求,在繼續抓好往年培訓對象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水庫、水利工程、水利企業等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的培訓,努力實現100%持證上崗,重點監管企業負責人、安全監管人員復訓率達100%。
2.嚴格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督促單位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以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為重點,扎實推進以班組長為重點的全員安全培訓;扎實推進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生產經營單位對新入職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復工、換崗工、代培人員)教育培訓率要達到100%;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對有關的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率要達到100%;確保各單位全員培訓率和“三類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對上一年度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4.全年法定培訓人員相關數據錄入率達100%;認真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信息采集編錄入工作。根據省考試中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信息采集統計要求,今年要對全市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統計上報,各單位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高標準地按時完成所在單位的數據錄入。
四、培訓內容
1.繼續加強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進一步理解法規精神,增強法律意識,落實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特別是對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文件進行及時宣貫和普及。
2.繼續加強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水平,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水利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加強水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現場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和專業知識安全標準化。
3.結合我市水利系統實際,充分認清水利安全生產形勢和主要任務,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機械電氣設備安全技術、安全生產宣傳及日常安全管理;案例分析和傷亡事故的預防。
4.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實踐操作能力培訓,危險辨識和安全評價,安全應急預案的編制,現場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等培訓內容,開展具有較強針對性的仿真實訓。
5.強化各單位領導干部的安全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安全生產意識,提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能力。
五、培訓形式
1.在以往會議、集中、專題等培訓形式的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實際,進一步加強和優化安全培訓服務,繼續開展培訓下基層、進企業活動。
2.充分依托各類成人學校的教育資源,發揮本地優勢,根據行業企業分布特點,積極探索基層安全培訓服務站安全培訓模式,為企業解決工學矛盾,提供便利。
3.嘗試利用網絡視頻、手機等拓展遠程培訓形式。
六、組織實施
(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由市水利局和市安全生產協會負責,其中高危行業安全資格考核及特種作業考核市安監局負責;
(二)各級領導干部(黨委、政府領導、安全監管系統干部、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干部領導干部)培訓工作由市組織部和市安監局共同組織實施;
(三)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實施。局安全生產科對其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七、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解決要害。各單位接此文件后,要按照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立即組織學習,切實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認真履行職責,要把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內容,要通過培訓解決安全認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學、安全規章不落實、事故隱患難整改的突出問題。各單位要抓好2018年安全培訓指標的完成及培訓要點的落實,并自覺履行相應的監管責任。局安全生產科將把安全生產培訓任務的完成情況作為年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指標。
(二)明確重點,嚴格監管。各單位要緊緊圍繞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重點檢查單位是否將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切實加強檢查,努力把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實處,保證企業健康發展。從源頭上有效防范治理安全生產隱患。
(三)科學計劃,狠抓落實。各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要點,集中組織,統籌安排,專人負責,全面落實。各企業要將班組長培訓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到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監部門將加大對監管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安全培訓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單位,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確保安全培訓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為安全生產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四)加大投入,確保經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在每年的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中列支相應比例的培訓經費,確保安全培訓正常開展;要在職工培訓經費和安全費用中足額列支安全培訓經費。
(五)加強督查。切實加強對安全培訓的執法力度,水利局將開展不定期抽查各單位持證上崗情況,企業要建立安全培訓自查自考制度,并記好相應的臺賬。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經發現堅決實行離崗培訓,并視情節輕重對企業作出相應處罰。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訓不到位的責任。安全監管部門將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各類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檢查,要把生產經營單位各類人員不接受培訓、無證上崗、持過期證上崗作為今后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的一項重要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培訓的生產經營單位或未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嚴格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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