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活動計劃

時間:2022-05-19 0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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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活動計劃

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為,提升監督檢查效能,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要求,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編制2020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以及推進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模式,持續推進安全生產領域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水平,為建設“智造強縣、康養福地”現代化新提供堅實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進一步壓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堅持把防控大事故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抓手,突出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兩會”、春節、國慶節等重點時段,通過采取重點檢查、一般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三、編制依據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應急管理部關于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和執法檢查的意見》,以及《省安全生產條例》《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縣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和能力。

(三)負責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分布、生產規模及其安全生產狀況。

(四)重點監督檢查的地區、領域、行業和企業規模與特點。

(五)道路交通狀況、執法車輛和技術裝備情況。

(六)影響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的其他因素。

四、編制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分類分級、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檢查、一般檢查和專項檢查。

五、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全辦字〔2019〕36號)規定,我局行政編制為8名,實有8名;事業編制19名(行政工勤人員1名),實有12名。目前,從事安全監管相關職責的人員19名,(其中:局領導3人;從事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安全監管2名;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企業安全監管2名;從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1名;從事政策法規、綜合協調、風險監測、火災防治、地質災害防治、救災物資保障、辦公室、行政審批、機關黨支部等11名),占比95%。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1.總法定工作日。2020年全年366天,52周、104個公休日,11個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366-104-11=251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251)×執法人員數量(19)=4769個工作日。

2.其他執法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完成市局或者縣政府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預計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后工作實際,測算2020年度其他執法工作日為2503個工作日。

3.非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包括參加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工作預計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后工作實際,測算2020年度非執法工作日為2020.5個工作日。

4.監督檢查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245.5個工作日。

其中,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企業40個工作日,工貿企業80個工作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企業99.5個工作日,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檢查26個工作日。

六、檢查單位和責任股室

根據我局監管檢查執法人員、監管范圍、監管對象等因素,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計劃在2020年安排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49家,其中重點檢查單位89家,一般檢查單位56家,專項檢查單位4家,分別占年度監督檢查比例為60%、38%、2%。

(一)重點檢查單位名單及責任科室

1.非煤礦山工貿行業企業(4家):見附件1。

責任股室:非煤礦山和工貿安全監管股。

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7家):見附件3。

責任股室: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股。

(二)一般檢查單位名單及責任股室

由相關股室從2020年局監管對象名錄庫監督檢查對象中(除重點檢查單位之外),隨機抽取一般檢查單位64家。其中,非煤礦山企業4家,工貿行業企業47家,危險化學品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13家。

責任股室:非煤礦山和工貿監管股、?;O管股、應急管理和科技股。

(三)專項檢查單位名單及責任股室

專項檢查單位名單(4家):見附件4。

責任股室:應急管理和科技股。

七、組織實施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認真落實工作計劃。要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作為全局性重點工作,局長全面抓,分管局長具體抓。相關股室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開展監管執法,確保工作計劃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因特殊情況確需對工作計劃進行重大調整的,按規定履行重新報批和備案手續。要結合實際情況,將工作計劃進一步細化、分解到季度、月度。要認真做好監督檢查計劃實施過程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

(二)規范執法,實行隱患整改閉環管理。監督檢查前,要認真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涉及專業性內容的,可邀請相關專家參與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中,要利用現場執法記錄儀、移動執法終端等設備,通過文字、視聽等方式記錄監督檢查行為,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監督檢查后,要按照“誰執法、誰填報”的要求,及時填報安全監管執法直報系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要依法依規明確現場處理措施,確保隱患落實整改到位;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調查處理。

(三)嚴格執法,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不服從安全監管、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屢次違法的,采用法律允許的查封、扣押、停電、停水等執法手段,堅決打擊和嚴肅查處;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失信企業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等規定,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和“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抗拒執法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對逾期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四)精準執法,及時回應群眾關切。針對群眾反映的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舉報核查工作,推動監管方式由單純依靠政府部門監管、查一漏萬向全民齊抓共管轉變,由“大水漫灌”的一般排查治理向箭指靶心的精準治理轉變,對每一項群眾反映問題,都要做到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處理處罰到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到位。

(五)注重宣傳,提升公眾法治意識。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要求,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融入監督檢查全過程,持續加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宣傳力度,把矛盾糾紛化解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通過深入開展以案釋法活動,不斷增強公眾法治意識,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

(六)廉潔自律,樹立良好執法形象。要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力維護應急管理部門的良好執法形象;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針對監管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逐項落實防控措施,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