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統計局法制工作計劃

時間:2022-11-24 0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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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統計局法制工作計劃

統計法制工作是統計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貫穿統計工作的各個環節。為了進一步做好20*年區統計法制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繼續做好雙基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通知》(寧政發[20*]267號)文件精神

1、進一步推進街道統計基礎建設

①將街道統計工作納入全年考核范圍,并制訂街道統計工作考核辦法。

②健全街道統計基礎臺帳,進一步規范街道統計工作。

③參照市局每年對各區進行一個地區的統計督查制度,今年我局將對寧海路街道(今后每年安排一個街道)的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進行統計督查。

2、進一步強化企業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

根據(寧政發[20*]267號)文件精神,對納入區屬在地統計的單位,所有規模以上工業、資質以上建筑業、房地產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都要依照《統計法》的規定設立統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承擔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任務,綜合協調本單位各職能機構的統計工作。所有企業都應設置統計臺帳和原始記錄,做到數出有據,真實可信。

3、進一步加強區級統計機構自身規范化管理及對地區統計工作的日常指導

①加強對街道統計科的管理,指導建立統計日常工作和各專業臺帳。

②加強對各專業科室的管理,推進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的建設。

③各科室根據各自專業統計范圍,建立系統的臺帳,逐步理順、完善與企業之間信息的互通。

二、加強法制宣傳、培訓

1、利用統計監審的契機,進行統計法制宣傳。

2、利用年報培訓、重點單位座談會、各項專項調查以及區局重點工作,進行統計法制宣傳。

3、組織街道開展法制宣傳,并將此列入考核內容。

4、結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法制宣傳旬,組織大型活動,擴大影響,以點帶片形成聲勢,掀起統計法制宣傳的高潮。

5、組織各專業業務培訓和專題組講座。繼續結合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機關工委“關于開展‘立足崗位、爭先創優’黨員業務能力競賽主題實踐活動的通知(鼓委組委[20*]2號)文件精神,把主講人擴大到非黨員,選取一些于自身崗位有先進經驗的同志,立足自身本職工作、結合自身業務特長,組織集中學習、分散討論。

6、加大對街道法制業務培訓,更好的促進規范化建設。

三、完善執法隊伍,提高執法水平

針對當前統計執法隊伍力量薄弱,業務不精等問題,我局將在20*年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從每個專業挑選一名業務骨干,學習執法流程,配合法制聯絡員進行聯合統計執法。努力打造一支執法意識強、業務精、作風優的統計執法隊伍。

四、繼續做好統計監審,加大統計執法力度

1、繼續深入統計監審工作。我局將根據市統計局統一部署,制定我區20*年統計監審計劃,完成20家單位的統計監審工作。其中,工業2家、勞動情況1家、房地產2家、固定資產2家、建設5家、服務業2家、貿易業6家。

2、有序開展統計監審工作。合理安排時間,由法制聯絡員會同專業科室人員對監審單位的統計基層基礎工作、主要統計數據質量、持證上崗和其他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并對重點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科研單位的勞動統計數據質量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年度統計監審結束,并進行書面總結。

3、做到嚴格把關,不走過場。在統計監審中,監審人員要對各方面情況仔細檢查、杜絕遺漏,更不允許人情化的蒙混過關。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一律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加強執行執法簡易程序的運用

市局為了更好的強化統計執法工作,提高統計執法工作效率,制定了《統計行政執法適用簡易程序》的規定,針對一些違法事實清楚、情節簡單,有法定依據的,違法行為后果輕微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處罰。通過加強簡易程序的執行,提高了執法效率,并能更合理的調配執法力量。

六、積極組織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和考試工作

按照國家統計局第8號令的要求,根據省、市統計局的統一部署,我局將針對全區統計對象中,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的統計人員,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保證統計員持證上崗的貫徹執行,組織好《統計從業資格證》的考試工作;針對已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的,配合市局組織好繼續工作,加強對統計從業人員的業務指導和法制教育宣傳。

七、認真貫徹執行統計事務告知與統計報表領用制度

1、《統計事務告知書》制度是市局對年報會中統計對象義務告知的又一新舉措,更好的明確了統計對象的法律義務,有效的規范了其日常統計行為,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2、對統計報表建立簽領、簽收臺帳及遲、拒報臺帳并開展登記工作,并根據臺帳記錄為依據進行處罰。

八、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并貫徹執行

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統計工作法律依據、職責范圍、制度方法、社會承諾、辦事程序、標準和期限,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配合好區陽光辦日常工作,有效利用“陽光政務”網絡電子處理系統,方便、快捷、透明的開展法制工作。

九、繼續進行統計信用評級工作

明年我局將繼續根據《*區統計信用評級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規定,依據監審情況對各被調查單位的統計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對一些執法檢查中有突出問題的單位,進行公示及網絡公開,以此促進*“誠信統計”建設,確保各層次統計數據工作的誠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