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法制宣教工作計劃

時間:2022-09-16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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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法制宣教工作計劃

一、主要工作和目標

(一)完成全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工作

2010年是國家開展“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規劃的實踐執行情況,實現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國家統計局已將2010年確定為普法工作“考核驗收年”,并擬于下半年組織開展普法檢查驗收工作。

為迎接國家統計局對我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同時為推出本市普法宣傳工作的創新典型和經驗,為下一步開展全市法制宣傳總結評比工作奠定基礎,考核驗收工作擬分三步進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核驗收辦法并征集意見;4月中旬印發考核驗收工作方案、考核驗收辦法以及相關文件;4月下旬,進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評:5月上旬,各區縣按照考核驗收辦法完成對本地區普法工作自查自評,上報自查自評表和自查自評報告。

全市驗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對各區縣普法考核驗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驗收結果及工作報告。

全市普法考核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普法骨干、規模以上報表單位和經濟普查對象(規模以下報表單位為主)不同層面開展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其中,以組織開展規模以上報表單位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為考核驗收重點。

考核驗收采取填報自查自評表、上報報告材料、聽取工作匯報、實物實據檢查、審閱檔案資料、組織評估和測評等方式。

(二)圍繞統計立法、修法工作大力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

2010年是《統計法》修改,《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即將頒布施行,地方法規要做修改準備的關鍵一年。法制宣傳工作應緊緊把握統計法律法規修改、審議、出臺等重要時機積極展開,大力宣傳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修改進程、動向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參與情況和觀點,要自下而上組織各種類型座談會、研討會,積極發動、廣泛參與立法、修法工作,結合實際,提出有價值的立法、修法建議,使統計立法、修法過程成為統計普法、學法的過程。

法制宣傳工作要著力抓好宣傳作品稿件的采編發和網上普法陣地欄目的定期維護,欄目內容做到保證數量、注重質量、講求時效。

結合統計法及相關法規出臺,及時組織全社會及系統全體人員學習、培訓。

(三)結合“12.1”地方法規施行15周年紀念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日自主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周活動

一要充分利用現有普法宣傳陣地和辦公區場所,播放統計法制宣傳用語、懸掛宣傳橫幅、擺放宣傳展板增強宣傳效果,營造宣傳氣氛。

二要緊緊抓住統計年定報布置會、統計業務培訓會的有利時機,播放普法宣傳片;開展會前講法、學法活動,增強報表單位統計人員依法統計意識。

三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法進社區、到企業、下鄉村、上街頭宣傳活動,擴大統計法的社會影響力和社會公眾的知曉度。

四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優勢,通過組織座談、演講,舉辦講座、論壇、展覽等宣傳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1月初,下達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宣傳周活動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上報宣傳周活動方案。

二、總體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目標

按照《全市統計法制工作要點》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安排,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要結合本局隊中心工作,對2010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和目標。4月底前,以局隊文件形式上報本年度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二)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方式和載體,擴大宣傳影響,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國家統計局擬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創新作品征集和評選活動,屆時,市局、總隊將組織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積極參加。要求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圍繞統計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傳效果、擴大普法宣傳影響為宗旨,積極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方式和載體。

(三)加強考評工作,定期通報全市法制宣傳工作情況

全面落實統計“五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已明確納入《北京市區縣(開發區)政府統計工作綜合考核評價辦法》,今年要加強對普法宣傳工作的考評力度,按照考評內容、標準和要求,認真細致做好考評記錄,定期通報市和區縣及開發區宣傳工作開展和完成情況,為做好本年度及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考核、評比、表彰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