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組織工作要點

時間:2022-07-11 0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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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組織工作要點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以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以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為標準,以“公正執法、誠信服務”為保障,大力推進“法治城市”創建,大力強化基層基礎和班子隊伍建設,努力實現“三升三降”:司法行政工作社會評議滿意率上升、法律援助覆蓋率上升、基層民主法治創建率上升,重新犯罪率下降、矛盾糾紛激化案件發案率下降、法律服務工作者投訴率下降,為實施“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和推進藍色經濟區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性作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按照“控制增量,減少存量”的要求,堅持調解優先,努力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確保矛盾糾紛調處率、調解成功率、群體性事件排查預警率持續提高,“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1、鞏固發展人民調解組織體系,提升重大矛盾糾紛超前排查預警效能。進一步強化市、鎮街兩級人民調解工作聯席會議的監督指導功能,認真落實會議紀要、督查通報、考核獎懲、責任查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事前防范和目標防范相結合的超前預警機制、日常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源頭化解機制、輿情匯集與風險評估相結合的信息研判機制,嚴格執行“紅黃綠”防激化危險性評估;進一步強化鎮街綜治、司法、信訪、矛調“四位一體”調解中心、農村管(片)區人民調解工作站、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樓院村(居)民調解小組五層排查化解體系的排查調處功能,嚴格落實登記報告、掛牌銷號、一調四聯等工作制度,堅持開展村居每周、鎮街每半月、市每月滾動排查,重大節假日、敏感時期、糾紛多發季節集中排查,重點建設項目、經濟活躍區域、人財物流聚集及治安復雜部位專項排查,實現矛盾糾紛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鞏固治理;發揮“12348”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的樞紐功能,強化流動調解室的作用,理順解答分流、調處反饋、統計臺帳、聯動聯調等工作流程,做到突發性糾紛緊急調解、咨詢性糾紛熱線調解、一般性糾紛現場調解、專業性糾紛委托調解、疑難性糾紛聯合調解,確保對各類隱患苗頭發現得早、控制得了、處置得好。

2、鞏固發展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體系,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創新水平。全面推行司法所和基層法庭“所庭聯動”工作模式,選拔人民調解員擔任陪審員,聘請法官擔任人民調解指導員,開展民事案件訴前調解、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在去年各派出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室”的基礎上,對駐庭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和規范化標準培訓,和法院共同探索法庭在鎮(處)建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室和司法確認點制度,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常態化;全面推行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所所聯動”工作模式,進一步規范聯調聯動的工作范圍和工作流程,實現人民調解與治安調解銜接聯動的制度化;按照“哪里有人群聚集,就在哪里建調解組織;哪里糾紛突出,調解組織就向哪里延伸;哪類糾紛嚴重,就集中整治哪類糾紛”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港區、工業園區、商貿區域、駐軍區域、旅游景區、物業小區等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繼續推進學生傷害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婦女兒童權益保障人民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醫療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殘疾人權益保障人民調解委員會、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六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以個人命名的專業化特色調解室建設,實現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銜接聯動的規范化。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的施行,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工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矛盾糾紛排查預警率不低于60%,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

3、鞏固發展人員經費保障體系,提升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疑難糾紛的能力。認真貫徹《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爭取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年度財政預算,研究制定人民調解指導管理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保障標準和實施細則。嚴格實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首席調解員聘任等制度,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人民調解組織知識化、專業化,逐步改善人民調解員隊伍的人員結構。圍繞《人民調解法》的出臺,廣泛開展人民調解集中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的宗旨、特色和成績,推出一批典型事例和先進人物。組織開展“千名調解主任素質提升工程”,提高人民調解員發現、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完善人民調解工作信息管理軟件系統,做到專人負責,定期錄入,各司法所每周集中錄入不少于2次,錄入量達到臺帳登記總數的98%以上。

二、充分發揮對犯罪高危群體的矯治性作用,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深入推進教育改造安置幫教一體化工程,加強服刑勞教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等犯罪高危人群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監管改造、教育矯治和安置幫教工作質量,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4、切實強化對服刑勞教人員的懲戒改造功能。積極利用社會資源,在監所內建立聯合辦學、遠程教育、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繼續教育等教育培訓模式,推進勞動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心理危機干預“三個中心”建設,服刑勞教人員入監入所評估率達到100%,技能培訓獲證率、心理咨詢矯治率分別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與監獄聯合開展刑釋解教人員跟蹤考察的做法,建立聯合考察分析報告制度,年底前會同監所對五年內刑釋解教人員進行跟蹤考察,并形成情況分析報告,提出對策建議。

5、切實強化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矯治功能。認真貫徹中央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對假釋、緩刑、管制、暫予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等五類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幫困扶助。開展“社區矯正規范執法年”活動,建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制度、非監禁刑人員核查糾正制度和犯罪高危群體管控應急預案。全面落實人格調查、判后交接、出獄銜接、異地托管、危險評估、心理矯治、分級處遇、公益勞動、考核獎懲等教育矯正制度。實行社區矯正工作手冊。加強與監獄、法院、看守所的銜接,避免發生脫管漏管;探索建立分類型、分階段、分級別矯正方法;加強社區矯正組織和安置幫教組織的銜接,及時將解除社區矯正人員轉為安置幫教對象,實行跟蹤管理,預防重新違法犯罪。年內新建社區矯正法制教育基地、公益勞動基地、心理矯治基地和過渡性安置基地分別不少于1個。逐步建立社區矯正經費全額保障制度,爭取將社區矯正人員經費、行政運行經費、辦案業務經費、業務裝備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并根據工作發展需要,建立社區矯正經費動態增長機制。健全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勵機制,加強社區矯正專業隊伍、輔助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的培訓與指導。社區服刑人員脫管失控率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心理矯治數同比增加10%以上。

6、切實強化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功能。認真貫徹中辦、國辦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若干意見》,完善務農安置、回原單位安置、就學安置、救助安置(安排社區公益崗位、享受社會低保)、幫扶安置(幫助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基地安置等6類安置模式。開展對生活無著刑釋解教人員及服刑勞教人員未成年子女“關愛行動”。5年內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率和安置率達到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

三、充分發揮法制宣傳在維穩中的先導性作用,有效推進法治城市創建

以爭創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市為目標,以法治城市和民主法治村為手段,以“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圓滿完成“五五”普法規劃總結驗收和“六五”普法規劃制訂。

7、著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在全面開展普法工作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刑釋解教和社區服刑人員、有違法犯罪傾向的艾滋病患者和吸毒人員等犯罪高危群體,外來務工人員等城市邊緣群體,社會閑散青少年、流浪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社會特殊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開展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全面落實“四四制”中小學生法制教育配套工作法,突出做好高職校、職教中心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聯合關工委及共青團組織,積極打造“關愛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強企業法制宣傳,在全市規模以上企業普遍完善法制宣傳“五個一”機制,幫助中小企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農村行”活動,提高農民法律素質,保障“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順利實施。

8、著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認真貫徹全省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精神,扎實推進“法治城市”創建,以政府依法行政、企業依法經營、群眾依法維權為重點,努力建設新型普法工作模式,實現普法方式從簡單灌輸向全面滲透轉變,普法要求從宣傳法律條文向培養法治精神轉變,普法目標從平安創建向法治創建轉變。進一步細化創建目標責任分解和自測評估體系,組織“法治創建先進市”評選。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活動,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率達到65%。

9著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普及性。著眼于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農村改革發展等,大力宣傳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宏觀調控、資源環境、土地經營權流轉、征地拆遷等方面法律法規;著眼于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傳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著眼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大力宣傳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維權、依法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城市街道一社區一兼職律師、農村鎮街一村一法律顧問、村級每十戶一法律明白人”制度。加大全民普法的覆蓋面和知曉率,建立健全全民學法、考法的長效機制,積極營造全社會良好法治環境。全面做好“五五”普法規劃總結驗收工作和“六五”普法規劃制訂。

四、充分發揮法律服務的保障性作用,積極推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圍繞實施“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按照“轉型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要求,整合法律服務資源,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改進法律服務方式,努力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搞好服務。

10、著力為經濟發展“轉方式、調結構”提供法律服務。圍繞建設半島藍色經濟區和董家口港區,深入開展法律服務“三?!蓖七M年活動,組建重點項目法律服務機構和律師備選庫,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主動介入新興產業和循環經濟、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保護等經濟建設重點項目、重要領域,成立專業服務團隊,開展專項服務活動。建立與有關部門的經常性溝通機制,及時掌握重大工程項目信息,為法律服務人員搭建平臺。加強政府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建立市級政府法律服務顧問團,開展政府部門聘請社會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覆蓋面,為政府加強宏觀調控和企業自主創新、融資引資搞好法律服務。

11、著力為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提供法律服務。把法律服務“三農”放在突出位置,組織引導法律服務人員圍繞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發展現代農業、壯大縣域經濟等工作,為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法律問題的研究,將工作觸角向與農民密切相關的項目、向廣大農村偏遠地區、向新型服務領域延伸,全力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圍繞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推動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轉向城鄉一體化發展,按照“層次分明、互為補充”的原則,合理配置資源,調整結構布局,搭建全方位、多層次法律服務體系,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務。

12、著力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務。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繼續深化完善“一鎮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員(法律援助聯絡員)、一戶一卡(為殘疾困難家庭發放法律援助聯系卡)”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建設,努力實現“應援盡援”。深入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探索建立網上申請綜合服務體系,盡力提供“上門式、預約式、一站式”服務,促進便民工作常態化。完善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銜接機制、法律援助異地受理協作機制和法律援助與信訪、勞動部門聯動機制,加強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設,著力打造“場所便民、設施完善、業務規范,服務專業”的法律援助服務窗口。

五、充分發揮司法行政一線的前沿性作用,扎實推進基層陣地建設

堅持活躍基層,強化基礎,以規范化建設為載體,全面加強隊伍、工作作風和業務能力建設,統籌推進規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設和機關文化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行政系統履行職責的能力。

13、統籌推進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建設。繼續探索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員,用好司法所專項編制。年內協調鎮(街)黨委政府改造四處司法所辦公用房。進一步統一司法所制度執行、工作流程、操作規范和評估體系,修訂基層司法所年度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和個人利益掛鉤,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努力將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一線工作實體。律師所事務所要堅持以黨建促所建,大力加強高端人才儲備和專業團隊建設,推出一批有知名度、行業內有影響力、社會上有美譽度的專業化、國際化、精英化律師事務所。加強對個人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指導,進一步規范辦公地點、收案收費和檔案財務管理,探索建立個人律師事務所聯合黨支部。基層法律服務所要按照“一鎮一所、所設鎮中,兩所分離、合署辦公”的模式,進一步調整規劃布局,填補農村和偏遠地區的法律服務空白,全面服務新農村建設。

14、統籌推進人民調解組織、安置幫教組織和社區矯正組織建設。適應城鎮化和村并居的新情況,整合工作資源,積極引導三類組織實現工作社區化、隊伍專業化和運行規范化發展。大力推進工作社區化,依托社區警務室建立社區安幫矯正室,進一步提高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效能;依托社區居委會建立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室,全面履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等職能,真正將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基層一線。按照有償和義務相結合、招聘和選舉相結合、專業化和群眾性相結合的工作思路,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要手段,大力吸收年富力強、有專業特長、素質能力高的人員充實三類組織,著力打造專業知識豐富、年齡結構合理、工作熱情飽滿的新型工作隊伍。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各項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規范統計口徑,對即時就地調解的民間糾紛或調解后達成口頭調解協議的糾紛全部納入調解工作統計范圍,不斷提高矛盾糾紛預警率、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

15、統籌推進規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設和機關文化建設。將誠信建設作為推進服務規范的重點,圍繞進一步降低法律服務工作者投訴率,扎實開展“法律服務行風建設年”活動,深化誠信執業檔案、誠信信息披露、質量跟蹤反饋、委托風險告知、特殊案件備案等制度建設,建立誠信檔案數據庫,完善考核評價、投訴查處等機制,推行公證辦證材料一次性告知、預約延時服務、材料齊全事項5個工作日出證等便民服務承諾,錯證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內,公證文書合格率達到100%。大力推進司法鑒定認證認可工作,提高司法鑒定的社會公信力。將信息化建設作為推進管理規范的重點,以“職能細化、目標量化、流程規范化、考核標準化、部門協同化、效率最大化”為目標,繼續拓展教育改造安置幫教一體化工作平臺,擴大服刑勞教人員與家屬視頻會見、與法律援助中心視頻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實現內外互動實時化;推動人民調解網絡工作平臺與“12348”法律服務專線平臺對接,實現糾紛信息監控動態化;建立公證管理平臺,執業公證員全部采取電子流程辦證,實現公證工作標準化;建立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平臺,探索實施網上審批和遠程服務,實現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化;開通使用市司法行政網站,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制度,深入推進無紙化辦公,實現辦公自動化。將機關文化建設作為推進組織規范的重點,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進一步明確司法行政機關文化內涵、價值追求和建設路徑,抓好管理文化、執行文化、溝通文化、激勵文化、團隊文化、創新文化、品牌文化等七個方面的建設,全面建立與科學發展相適應的績效導向的機關文化,塑造為民務實、廉潔高效的機關文化品牌,建設學習型、創新型的司法行政隊伍。

六、充分發揮基層黨建的主導性作用,全面推進班子隊伍建設

強化理論武裝、能力培養和紀律約束,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執業道德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確保機關公務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切實做到“四個在心中”。

16、加強政治思想建設和黨的建設。抓好律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鞏固深化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成果。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深化“黨建品牌”和“雙五好”創建活動,探索建立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提高全系統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繼續抓好以律師為重點的法律服務行業黨的建設,確保黨在法律服務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

17、加強分類教育培訓機制建設。按照“抓黨風、促行風、強作風”的隊伍建設總體思路,分類抓好機關公務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教育培訓工作。以創建學習型城市為契機,在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開展大規模干部培訓工作;在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中繼續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增強服務意識和誠信意識,全面提高隊伍執法服務能力、群眾工作能力、信息化實戰能力、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大力宣傳表彰先進典型,在全系統營造干事創業、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

1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健全完善教育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積極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深入開展廉政主題教育活動,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筑牢預防腐敗的思想道德防線。全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的監督,防止不廉潔行為發生。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從業各項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確保隊伍的純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