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消防事業發展規劃

時間:2022-05-24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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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消防事業發展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推進半島藍色經濟區和城鄉一體化“兩個先行區”建設承上啟下的重要時期,為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升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根據國家、省市“十二五”規劃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兩個先行區”建設的戰略目標,深入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創新社會消防監管模式,扎實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健全完善滅火應急救援體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加快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消防格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總量和生命財產損失,保持消防形勢持續穩定,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平安和諧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城市建成區消防站建設應建數達到100%,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市政消火栓建設率達到100%,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

——消防力量建設目標。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積極爭取增加公安現役編制,規范合同制消防員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業專(兼)職消防力量和農村、社區志愿消防力量建設全面推進,覆蓋城鄉的消防力量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

——國民消防安全素質建設目標。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制定并組織實施國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將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知識、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識等內容納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消防經費保障目標。進一步完善消防事業經費保障機制,不斷提高全市消防經費保障水平。

——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目標。加強滅火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機制建設和裝備建設,消防站車輛器材裝備和消防員個人防護標準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和《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要求,不斷提高裝備科技含量,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適應公眾消防安全需求。

——火災控制目標。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消防管理體系,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確?;馂男蝿莩掷m平穩。年度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低于0.19,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配足配齊車輛、人員、裝備,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職責任務,高效運行管理,進一步提高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重點推進路新建消防隊建設、崖頭市區西城區特勤消防隊建設、石島老城區專職消防隊建設以及各中心鎮、重點鎮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城鄉“十分鐘”滅火救援圈。同時,在部分規模企業探索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依托森林公安隊伍建立山林火災消防救援隊,依托石島老城區消防隊建立海上消防救援隊,輔助專職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工作。整合公安消防、公用事業、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通信、氣象、地震等部門的應急資源,形成以公安消防隊伍為骨干,鎮級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志愿者消防隊為輔助,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滅火和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密切合作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二)加強消防給水設施建設。按照“配置科學、健全完善、逐年遞增”的要求,堅持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驗收,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建成“縱貫南北、覆蓋全市、布局合理”的消防給水網絡。重點完善崖頭、石島、成山三大片區的消防設施,商業區、舊城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居民稠密區應按規定配齊消防栓,保證消防栓完好率達100%。港及全市中小碼頭,全市水庫、塘壩等水源地都要建設相應的消防取水設施。

(三)加強消防裝備建設。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組織專家對全市滅火救援裝備建設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按照“功能完備、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實用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消防裝備結構,配足配齊滅火救援裝備,提升消防部隊裝備現代化水平。重點配備泡沫車、搶險救援車、高噴消防車、防化消防車、云梯消防車、消防應急救援指揮車、海上消防救援艇和海上專業救援裝備,配備雷達生命探測儀、視頻生命探測儀、軍事毒劑偵檢儀等偵檢器材和金剛鏈鋸等專業破拆器材,形成分級、細化、配套、全面的裝備管理制度體系,提高裝備全壽命管理水平。同時,與社會聯動單位建立裝備動態儲備、應急籌措和預警會商機制,實現一體化裝備保障,確??焖僬{集、充足供應。

(四)強化社會自防自救能力。牢固樹立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嚴格落實內部防火責任制,加強對職工的消防教育培訓,健全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安全自抓、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積極開展以“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培訓演練經?;?、檢查巡查常態化”為核心的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爭取三年內全部達到標準。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著力提高全社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十二五”期間,全市80%的單位完成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積極推行消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消防安全自我評價、消防安全自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確保整改到位。重點消防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能,負責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強農村社區消防工作。各鎮區、街道要加強農村社區消防工作管理體系建設,建立消防工作機構或依托綜治辦、安監辦成立消防辦公室,發揮治安聯防、巡防和保安隊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撲救初起火災等方面的作用,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工作,重點加強對社區企業、出租屋和小公眾聚集場所、小作坊等場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切實改善社區防火條件,不斷提高農村社區消防管理水平和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農村火災事故發生。年年底前,全市農村社區消防要達到“五個一”標準,即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隊、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一套滅火設備器材、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約》;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區要成立消防工作組。

(六)強化消防監管工作。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強化消防監管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形成“政府統抓、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消防監管機制。一是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做好重大節日和重大政治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二是落實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掛牌督辦、整改責任制等工作機制,對外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對整改難度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并在限期內整改銷案。三是大力加強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管工作,按照“常規查、錯時查、追蹤查”的要求,嚴格抓好“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避免小場所發生大火災。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做好對火災數據、火災隱患數據、公共消防設施數據、執法信息等的采集、統計和分析,準確反映消防安全形勢,為火災預防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五是完善以有計劃有組織的抽查為主、以接受群眾舉報為輔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提高抽查的預見性、針對性、實效性。

(七)強化消防文化建設。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觀念,按照消防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的要求,扎實推進消防文化建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重點建設崖頭、石島城區消防文化主題公園,依托農村文化廣場建設消防文化主題廣場,依托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消防文化活動室。每年119消防周、安全生產月、重大節日、農忙季節和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全民參與的消防宣傳活動。市科技、司法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科普、普法教育內容;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計劃、教師培訓和義務教育、素質教育內容;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要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消防服務機構執業人員、農民工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檢查維護人員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要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公安、城建、交通等部門要利用標識、圖片、視頻等形式,在影院、港口、碼頭、車站、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等公眾聚集場所加強消防宣傳,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傳播媒介要履行消防宣傳義務,定期開展公益消防宣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消防工作組織領導責任。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納入文明和平安鎮區(街道、村、社區、單位)建設,建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2次聯席會議,并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推進鎮區、街道“網格化”消防管理,使全市消防事業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條塊結合、管理到位,構建起“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落實部門消防監管責任。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按照《消防法》規定的職責和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報告、通報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認定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要立足各自監管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或告知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要依法維護相關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權益;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室要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及時查處轄區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三)落實消防工作考評問責制度。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把消防工作作為各級目標責任考評、政績考核和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平安鎮區(街道、村、社區、單位)等考評范圍,嚴格組織督查考評,并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對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或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審批等方面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及轄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編制消防工作發展規劃。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效能管理”和“科學性、超前性、可行性”并舉的原則,編制各鎮區、街道及相關部門的“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及消防專業規劃,特別要對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通訊、消防通道等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做到城區與農村、生產與生活、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遠期統籌兼顧、協調互促。每年底組織對各鎮區“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和消防專業規劃落實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城建、規劃、自來水、交通、公用事業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嚴格落實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等規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