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構建和諧社會的良好環境

時間:2022-11-20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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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復雜的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是一個全面的動態的發展過程,需要建立和綜合利用各種社會機制,營造良好的經濟、政治、社會、人文環境,以協調各種社會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第一,營造充滿活力的經濟環境。和諧社會是充滿活力的社會,是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活力競相迸發的社會。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高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關鍵是要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自我創業,自我發展,讓最廣大人民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體和動力。要努力營造和鼓勵人們干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濃厚氛圍,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以實現,創造才能得以發揮,創造成果得以肯定。在人民群眾的創業活動中,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實現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職能轉變,營造充滿活力的經濟環境。

第二,營造民主平等的政治環境。一個和諧社會,必定是一個民主、平等的公平社會。只有社會公平,社會各方面的關系才能融洽協調,整個社會才能穩定有序。一個講公平的社會必定是充滿誠信的社會,沒有社會誠信就不可能有社會公平。要提高政府的公信度,采取切實措施主持、倡導和維護社會公平,建立言行一致、既講公平又真正實踐公平的政府。要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形成誠實守信的利益機制和輿論導向機制,引導各行業及其從業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實現行業的價值,營造社會的公平。教育和引導廣大公民提高自身信用度,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機制,建立和完善金融、保險、商業、醫療、個人信用體系。

第三,營造公平合理的社會環境。構建和諧社會必須營造一個困有所助、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的社會氛圍。城市要實現低保應保盡保,災民和特困戶救助體系應更完善,五保供養工作還需穩步推進,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應大力發展。同時,加大社會救助資金的投入力度。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將社會救助所需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大對弱勢群體社會救助工作的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城市低保措施政策要進一步配套,明確各部門尤其是工商、衛生、教育、建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職責,并抓好督促落實,為低保對象解決醫療、住房、助學、就業等一系列實際困難。

第四,營造文明和睦的人文環境。要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活動為載體,大力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明辨是非、善惡、美丑界限,遏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蔓延趨勢,摒棄見利忘義、損公肥私、以權謀私、腐化墮落、欺騙欺詐等社會公害,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夯實構建和諧社會的人文基礎。

第五,營造安定團結的社區環境。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重,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營造安定團結的社區環境。要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要堅持以政策法律為依據,以群眾的承受能力為限度,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始終把解決民生問題放在第一位,加強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要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把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結合起來,引導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不斷完善群體性事件處置機制。對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面對面地做好群眾工作,嚴防矛盾激化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