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意見
時間:2022-07-15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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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促進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上級安監部門關于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指示精神,現就切實加強我市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隊伍,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為保證,以提高行政執法能力為重點,強化基礎,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優化結構,增進活力,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
2、總體目標。通過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拒腐防變能力;強化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推動工作職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風的轉變,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充滿活力的安全監管隊伍。
二、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全面提升安監隊伍思想政治素質
1、創建學習型機關。構筑起以在職教育為主,脫產學習為輔;非學歷教育為主,學歷教育為輔,主動學習和組織學習并重的多層次、多渠道、開放式、廣覆蓋的多種學習體系,培養干部樹立終身學習、時時處處學習的理念,逐步實現優化隊伍結構,改善知識結構的目標。
2、深化政治理論學習。進一步建立健全理論學習和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采取理論研討、短期培訓等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切實找準理論學習與安全生產實際工作的結合點,圍繞新時期安全生產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自覺運用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3、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建立完善思想狀況分析制度和談心談話制度,及時把握監管人員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時,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解決監管人員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積極創造條件,完善后勤保障措施,豐富業余文化生活,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加強業務建設,著力提高安監隊伍行政執法能力
1、強化業務培訓。建立健全監管人員初任(資格)培訓、任職培訓、業務培訓、知識更新培訓等制度。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加強對監管人員法律法規、行政執法、專業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從事行政執法的監管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市安全監管局每兩年對全市安全監管干部進行一次集中輪訓。同時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干部通過參加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進修、培訓等形式提高學歷層次。
2、加強崗位練兵。認真總結安全監管工作經驗,經常開展執法交流、案例分析、執法文書評比等活動,積極探索安全生產執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徑,不斷提高監管人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監管人員成為安全生產執法的行家里手,逐步實現“專家監管”、“專家監察”。
3、建立執法責任制。積極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強化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監管執法評議考核機制。任何違反法定義務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嚴從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切實做到把握原則不走樣,嚴格程序不變通,依法監管不動搖。
(三)加強作風建設,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落實
1、改進工作方式。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政府是安全生產監管主體。必須正確處理政府監管與企業管理之間關系,防止以政府監管代替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必須正確處理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之間的關系,注意發揮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上的監管作用;必須正確處理監管與服務之間的關系,寓監管于指導服務之中,增強監管工作實效;要積極發揮安全生產協會等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在安全生產評估評價、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安全培訓等方面的作用。
2、弘揚求真務實之風。安全生產是實實在在的工作,必須腳踏實地,真抓實干。要強化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把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體現到監管執法工作中來,自覺增強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做到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防止和避免形式主義。
3、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各級領導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企業,及時發現和解決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經驗,指導工作,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至少要有兩個月的時間深入基層,每位班子成員每年必須親自撰寫一篇有深度、有指導意義的專題調研報告。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安監隊伍的拒腐防變能力
1、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市委《關于落實<綱要>的具體意見》,在全市安全監管系統逐步建立起思想教育的長效機制、防范腐敗的制度體系和權力運行的監督機制,形成完善的懲防腐敗體系。嚴格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級安全監管部門關于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立足教育,著眼防范,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2、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要嚴格遵守以下九條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禮品,嚴禁借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由監管監察對象支付費用的娛樂、健身、旅游等活動,嚴禁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不準以任何形式從事安全生產評價及其他中介活動,或收取中介機構提供的錢物;不準違反規定向監管監察對象集資、攤派、拉贊助、推銷產品、索要錢物、接受饋贈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謀取私利;不準到被監管監察單位報銷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濫施行政處罰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不準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私自處理、留置罰沒財產;不準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違法違規單位和個人或對監管監察對象故意刁難和打擊報復;不準在礦山及其他企業入股“分紅”或提供有償技術咨詢服務。
3、嚴查安全事故背后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監管人員既要幫助指導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又要避免與企業建立“特殊關系”,影響公正執法。對監管人員在執法活動中搞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強安監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1、認真學習貫徹《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制度,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競爭機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市局機關要選派一定數量的年輕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縣(區)安監部門要選派基層優秀干部到上級機關掛職;各級安監機關內部可以采用職位不變,輔崗學習的形式,培養復合型干部;機關中層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5年以上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同一職位任職十年以上的,必須實行交流;其他人員也要按照相關規定有計劃地進行交流。
2、積極推行競爭上崗等制度,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把機關優秀年輕干部選拔上來。同時,疏通隊伍“出口”,對不適合或不勝任崗位要求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努力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3、嚴格績效督查考核,把績效考核與工作目標考評、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年終述職、公務員年度考核等結合起來,增強考核的實效性。要將考核結果作為監管人員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或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人員,要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
(六)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不斷開創安監隊伍建設新局面
1、各級領導班子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保持協調高效運轉;要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制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按照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調的要求,努力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強的領導集體。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執行意識和大局觀念,養成雷厲風行的作風。各級政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指示指令,具有強制性作用,必須得到切實認真的貫徹執行,確保政令暢通,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公信力。要樹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局部必須服從全局,小道理必須服從大道理,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市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要切實加強對隊伍建設工作的領導,把隊伍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抓好隊伍建設工作。要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匯報隊伍建設工作,以取得指導和支持。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分析和解決隊伍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監管工作特點,緊密聯系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創新工作機制,不斷開創隊伍建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