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16 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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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意見

為推動我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走向深入,更好地服務“建設新高郵,全面達小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在2003年出臺的《關于加強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農村公路是經省級交通行政部門認可的縣道、鄉道和村道的總稱,是承接國、省干線公路,連通鄉鎮、村組和重要經濟結點,是公路網的有機組成部份,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直接服務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五年來,全市累計完成交通投資15億元,其中建成市鄉二、三級公路205.85公里,鄉村四級公路1214.09公里,城鄉交通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切實加強農村養護管理,對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質量,延長公路使用壽命,節約公共資源,提高投資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以高度責任感,合力推進這項工作。我們的目標是:從2008年起,建立和完善“機構精干、職責明確、運轉協調、監管有力”的管理養護組織體系,實行長效管理,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建立健全穩定的養護管理資金渠道,逐步完善配套工程,強化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確保我市農村公路管養覆蓋率達100%;全面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農村公路好路率達70%以上,并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全市農村公路好路率達85%以上,保持提升我市農村公路的“暢、潔、綠、美、安”水平。

二、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高郵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領導小組(另發文),由王正年副市長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趙小山、市交通局局長曹葉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本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相關法制文件,界定相關單位職能、職責。

2、籌措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

3、宣傳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政策,推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規范、標準,總結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經驗。

4、組織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督查、檢查、總結、評比等工作。

5、協調處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

各鄉鎮要建立相應機構,加強對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健全工作機制

1、完善路政管理網絡。在市公路站(路政大隊)增設2個路政管理中隊,專門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在全市現有的7個轄區交管所,增掛路政中隊牌子,建立轄區路政中隊,各配備3名路政管理人員(通過考試錄用現有人員,并經培訓上崗),負責轄區內鄉道路政管理工作;各鄉鎮鄉村公路站配備2名路政協管員(兼職),由市路政大隊審核把關,市法制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頒發可在鎮(鄉、區)域范圍內行使路政輔助管理職能的執法證,業務歸轄區路政中隊管理;轄區路政中隊和鄉鎮路政協管員均接受市路政大隊的業務指導。

2、加強鄉鎮鄉村公路管理站建設。各鄉鎮要加強鄉鎮鄉村公路管理站的規范化建設,配置與管理需要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得掛靠民營企業。

各鄉鎮鄉村公路管理站要有固定工作場所,配置一定的辦公設備,配備主要管理人員2-4人(由鄉鎮聘用,市交通局審核把關)。按鄉道每4-6公里、村道每5-7公里1名人員配備基層管護人員,配置必要的勞動工具、安全警示及安全防護用品,并逐步配置必要的小型養護機械。

四、明確工作職責

市政府是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領導和協調市域內農村公路的管養工作,日常事務由市農村公路管養領導小組負責。

市交通局是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實施主體,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和養護建議計劃。

2、貫徹執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

3、組織執行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和管理養護考核評定。

4、監督縣道小修和鄉道大中修養護招投標工作。

5、實施縣道養護大中修工程,并組織交工驗收以及負責鄉村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驗收。

6、組織縣道和鄉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委托并監督市公路站(路政大隊)實施路政管理;指導村道的路產路權維護。

7、建立維護轄區內農村公路數據庫,及時編制上報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報表。

8、在上級部門和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規定管理和統籌使用管養資金。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隊)受市交通局的委托,承擔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有關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執行縣道養護計劃,組織實施縣道養護,按規定及時統計上報數據。協助做好縣道大中修工程的相關工作,參與縣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驗收。

2、實施縣道、鄉道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

3、具體負責鄉道、村道的養護技術指導、檢查考核。

4、具體辦理鄉道的路政許可和路政案件的處理工作,指導督促、檢查考核轄區路政中隊(交管所)對鄉道進行日常路政巡查。

5、對村道管理養護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6、負責申領縣道小修保養經費,做好縣道小修保養的計量支付工作,做好鄉道、村道養護經費支付的初審工作。

轄區路政中隊(交管所),在市路政大隊的具體指導下,進行鄉道的路政巡查,制止或糾正對侵害鄉道路產路權的違法行為,同時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村道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內鄉道、村道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鄉道養護和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主要職責為:

1、落實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責,加強鄉鎮公路管理站的建設,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長效機制。

2、負責鄉道的養護和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報表。

3、負責轄區內鄉道、村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做好鄉道、村道橋梁改建、加固、設標、除險工作。

4、負責村道的路產及其設施保護、損害賠補償處理以及對確需占用、挖掘、穿跨越村道申請的辦理。

5、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環境綜合整治和惡劣氣候時的減災除險工作。

6、科學制定公路沿線建設規劃,嚴格控制道路紅線,嚴格控制路旁建設。

7、配合支持縣道管理養護工作。

8、負責鄉村道路管養資金的籌措和管理。

鄉鎮鄉村公路管理站是鄉鎮鄉村公路管理的工作機構,在鄉鎮政府的領導下開展鄉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

村民委員會按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求,指定專人對村道進行定期巡查,及時制止侵害村道路產路權行為;對于巡查中發現的屬于相關主管部門職責的事項,及時向其報告,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市國土、規劃建設部門要服從公路管理要求,從嚴審批公路路旁建設。

供電、電信、廣電等有關部門,在項目規劃建設時,要事先與交通部門溝通,服從公路管理規定,避免對公路的損壞和影響。

五、明確工作重點

1、加強業務培訓,盡快培養一批有事業心,責任感強,年富力強,熟悉和掌握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規范標準的基層管理人員,建立一支穩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隊伍。

2、劃定農村公路用地線,結合道路排水溝、綠化等措施,實行路田分離,路莊分離;逐步將公路用地的使用權流轉到公路管理機構手中,統一綠化,提升公路形象。

3、劃定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和規劃控制線,規范公路路旁建設行為。

4、加快鄉村公路危橋改造,提高鄉村公路通暢水平。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加大安保設施投入,提高農村公路安全程度。

5、提高鄉村公路附屬設施配套程度,繼續實行路肩砂石化,增加路肩寬度,提升綠化品位。

6、大力開展農村公路環境綜合整治。

7、積極爭創揚州市農村公路管養示范鄉鎮。

8、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養護招標、日常養護、路政巡查、路政許可、應急處置、管養安全、資金支付和考核獎懲等制度。

六、加強資金籌措與管理

資金籌措

市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由市籌措,主要來源有:

1、省級專項補助資金;

2、揚州市級以獎代補資金;

3、在市財政每年統籌的交通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少于省級專項補助40%的配套資金,并根據市財力狀況逐年增加;

4、可用的五小養路費資金及其它可用資金;

5、縣道大修及養護改善工程的鄉鎮配套資金。

市級管理養護資金主要用于:

1、縣道的小修保養、大中修和養護改善工程;

2、路政管理、養護管理等必要的運行成本;

3、按規定扣除鄉道路政管理成本后,根據考核應支付鄉鎮的鄉道、村道管理養護資金;

4、鄉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市級補助資金;

5、為提高農村公路管理水平,開展專項活動的考核獎勵資金。

鄉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由鄉鎮政府籌措,各鄉鎮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加大財政投入,穩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渠道,主要來源有:

1、根據考核結果,掛鉤下拔的省、揚州市和市級專項補助資金;

2、鄉鎮財政安排的專項配套資金,鄉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每個鄉鎮安排總額每年不少于10萬元標準;

3、沿線受益單位捐獻專項道路養護經費;

4、對鄉道兩側的林權進行經營,經營收入用于鄉村公路養護;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籌措的其他資金。

鄉鎮管理養護資金主要用于:

1、鄉村公路的小修保養、大中修和養護改善工程;

2、經市交通局審核的鄉鎮鄉村公路站主要管理人員的工資;

3、鄉鎮鄉村公路站的必要運行經費;

4、基層管護人員的管護經費;

5、鄉村公路設施的完善配套;

6、縣道大修、養護改善工程的鄉鎮配套資金。

資金管理

市、鄉兩級都要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專門帳戶,實行專戶儲存,??顚S?,嚴格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并接受紀檢監察、交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對縣道管理養護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

市對鄉鎮資金的拔付實行先繳后補,考核掛鉤、集中管理、分期支付。

管理養護資金的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七、嚴格考核獎懲

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體系,體現獎優罰劣、績效掛鉤。對鄉鎮管理養護工作考核的原則是:

1、在省、揚州市應補助鄉鎮資金中,提留鄉道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公里500元,市級資金等額配套,即鄉道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為考核基數,按分結算。

2、不能達到管理養護基本要求的,省、揚州市和市級配套資金一律不予拔付。

3、把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績效與鄉鎮交通項目爭取、計劃安排掛鉤。

具體考核辦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