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會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意見
時間:2022-07-31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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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切實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不斷提高省委常委會的決策水平和領導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提出如下整改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與組織建設中的運用。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對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更加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民主集中制不僅不能削弱,而且必須完善和加強。要以這次“三講”教育為新的起點,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三代領導核心關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論述,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提高對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的認識,正確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學內涵、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進一步增強民主集中制的意識,養成按照民主集中制辦事的習慣,不斷提高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堅定性和自覺性。
二、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
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堅決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積極全面正確地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和基本綱領,堅決服從和執行中央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模范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做到令行禁止。無論遇到什么情況,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做到立場堅定,是非分明,方向正確。重大問題必須及時請示報告,決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更不能陽奉陰違,各行其是。牢固樹立全局觀念,正確處理好地方與中央、局部與整體的關系。想問題,辦事情,都要首先著眼于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對浙江人民負責與對全國人民負責統一起來。要顧全大局,服從大局,自覺地在全黨全國的大局下行動,做好浙江的工作,堅決防止地方主義和本位主義。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把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浙江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不斷深化對省情的認識,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規律的認識,求實創新,大膽開拓,切實把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努力把浙江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搞得更好。
三、嚴格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切實有效地履行領導職能省委常委會必須嚴格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更好地履行領導職能,發揮核心領導作用。重大問題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問題,重要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必須經過充分醞釀、協商和集體討論,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策,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重大問題。不能以書記辦公會議代替常委會。對于時間緊急而又必須決策的重大問題,可以縮短時間,減少環節,但必須履行最必要的民主程序;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允許常委個人作出決斷,但事后必須及時向常委會報告。
常委會每位成員應當積極地而同時又是平等地參與集體決策。常委會形成決議后,常委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但必須堅決執行,也不得公開發表違背常委會決議的言論。
每個常委都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工作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大膽放手地抓好分管的工作,并向常委會報告工作情況,同時積極參與集體領導,關心全局工作,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無論是具體分管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緊緊圍繞省委的部署開展工作,積極貫徹常委會的決議,齊心協力推
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常委在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或參加其他活動時,可以發表指導工作的個人意見,但個人意見必須符合集體決定的精神。凡代表省委在會議上發表涉及全局性工作的講話,應經過常委會討論。
進一步建立健全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制度。常委會每半年要向全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接受全委會的監督。
四、充分發揚民主,實現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來自基層和實踐的豐富經驗;經常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虛心向群眾學習,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呼聲,了解他們的愿望和要求,使常委會的決策更好地反映和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
重要問題的決策,要重視和發揮決策研究和咨詢機構的作用,組織和吸收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參加討論,進行綜合論證。
要經常聽取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級各派、省工商聯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廣開言路,集思廣益。
研究全局工作時,請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有關領導列席省委常委會議,并視需要,擴大列席人員范圍。在作出同下級黨組織有關的重要決定時,應聽取下級黨組織的意見。
要充分發揮常委會成員參與集體決策的積極性。提交常委會議研究的問題,會前應通知常委并發給有關材料,使大家作好準備。常委會討論議題要有充分的時間,讓與會者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充分發表個人的意見。要認真考慮少數人的不同意見。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
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的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為增強常委會議決策的科學性,所有議程都要事先準備,一般不在會上“臨時動議”。
提交常委會決策的議題,分管常委事先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形成比較成熟的意見。未經分管常委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見的議題,不提交常委會討論。提交常委會討論的文字材料,分管常委要認真把關。討論時,分管常委要首先發表意見,并介紹相關情況。
五、善于實行正確的集中,充分發揮常委會的核心領導作用
常委會是一個統一的領導集體,必須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每個常委都要自覺服從集體的領導,維護集體的權威。
常委會討論問題要議而有決。要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善于集中正確的意見和集體的智慧,果斷作出決策。而一經集體決定,就要堅決付諸實施,一抓到底,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加以完善。
每個常委都要善于從省委工作的全局思考問題,處理問題,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帶頭貫徹集體的決定,為常委發揮核心領導作用盡到自己的責任。
常委會要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加強和改善對人大、政府、政協以及群團工作的領導,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把全社會的智慧與力量都組織和引導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省委的決策和部署上來,為實現我省跨世紀發展目標共同奮斗。
六、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不斷增進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
常委會要發揚“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優良傳統,拿起和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切實加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思想性和原則性。
每個常委都必須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常委會每半年要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按照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要著力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批評要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既堅持原則,又與人為善;自我批評要嚴于律己,深刻剖析,找出差距。每個常委都要以虛懷若谷的胸襟和聞過則喜的勇氣,虛心聽取和接受批評。
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切實加強常委會內部的相互監督。書記應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常委們的監督。常委應支持書記的工作,接受書記對自己工作的檢查和督促。常委之間要互相信任,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相監督。平時要多溝通,多商量,經常談心交心,交流思想,增進團結。
以上整改意見,常委會及其成員要認真落實,請黨內外干部群眾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