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通過招拍掛取得工業用地的項目建設的意見
時間:2022-08-04 0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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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國家土地新政的要求,在工業用地供給方式改變的新形勢下,進一步改善我區投資環境,切實推進重點項目快開工、快建設、快投產,進一步做大做強特色產業,促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努力實現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港閘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產力布局規劃、園區發展規劃;通過招拍掛公開出讓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的項目,均適用本意見。
二、主要內容
(一)項目在首付掛牌成交價的基礎上,由區財政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撥付部分經費,作為彌補項目業主前期代做的“七通一平”相關費用。財政撥付的具體標準如下:
1.一般項目。從項目投產后的第一個納稅年度起,區實得財力全額給予補償,補償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其中,外資項目按注冊外資實際到帳的時序進度確定補償到位時間和比例。到帳后2個月內由區財政按其外資到帳比例同比例給予補償首付地價與簽約價的差額。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未能全部到帳的,不予補償,已補償的部分區財政予以收回。
2.重特大項目。重特大項目是指經市重大項目辦確認的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新建項目(不含“退城進園”項目)。從項目投產后的第一個納稅年度起,市、區實得財力全額給予補償,補償的年限為:項目總投資在2-3億元(含3億元)的,為3年;3-5億元(含5億元)的,為4年;5億元以上的,為5年;10億元以上的,經批準,可超過5年,一般不超過7年。
3.特殊項目。經區重大辦研究,報區項目質量評價領導小組同意,可給予更優惠的“一企一策”的政策扶持。
(二)對按期開工、按期竣工和節約集約用地項目的獎勵辦法。
1.項目按期開工獎。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50萬元(視項目投資規模,由區重大辦事前約定)。
(1)注冊資本到位50%以上;
(2)交地后主體建筑物(生產廠房)在約定的時限內正式開工建設;
(3)項目無分期建設。
2.項目按期竣工獎。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50萬元(視項目投資規模,由區重大辦事前約定)。
(1)注冊資本到位100%;
(2)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占《投資協議書》中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0%以上;
(3)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以下的項目在約定的開工時間后12個月內通過竣工綜合驗收;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額1-5億元(含5億元)的項目在約定的開工時間后18個月內通過竣工綜合驗收;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額5-10億元(含10億元)的項目在約定的開工時間后20個月內通過竣工綜合驗收;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項目在約定的開工時間后24個月內通過竣工綜合驗收。同時,所有項目需完成生產設備安裝,達到開工生產條件。
3.項目節約集約用地獎。項目建設在達到規定的控制指標要求的基礎上,凡容積率超過市執行的行業標準的,區財政按其超出部分的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附則
(一)國土部門與項目業主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凡要求享受區財政激勵政策的項目業主必須同時與屬地街道(鄉)、開發區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項目投資、績效產出及開工、竣工、投產時間等相關要求和違約責任。
(二)區項目質量評價領導小組,負責對每個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三)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區重大辦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驗收,報區重大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區重大辦會同區財政局負責結算兌現。
(四)本意見由區發展研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意見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蛾P于印發鼓勵通過公開出讓取得用地的工業項目加快投入的指導意見》(港閘辦發[2007]28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