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9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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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全國科技大會和全省自主創新大會精神,大力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強化全國科技進步示范市和省級科技強市建設,推動我市向創新型城市邁進,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新時期科技工作方針,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線,以打造企業為主體的區域創新體系為中心,以科技體制和機制改革為動力,以科技條件和環境建設為基礎,以加強科技工作領導為保證,全面提升我市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為基本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和科技強市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2、主要目標。到2010年,科技創新能力基本適應產業結構升級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要求,科技創新的基礎設施比較完備,科技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的機制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科技綜合實力和水平位居全國縣(市)的前列,基本形成創新型城市的框架體系,為我市邁入創新型城市行列奠定堅實的基礎。
——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形成。以民營科技企業為主體,政策法規為引導,產業集群為基礎,科技服務機構為紐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托,政產學研、融資中介等機構相互聯動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善。
——區域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萍歼M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5%以上。5年內實施國家火炬、星火計劃項目、重大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創新基金項目100項,重點新產品500項,獲授權專利數4000項,其中發明專利200項以上。
——創新主體建設得到加強。建設國家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2家,省級企業研發機構達到20家,重點行業均建有行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科技中介組織達到15家,主導產業的創新服務機構建設基本適應產業發展創新的要求,科技孵化器等公共創新平臺建設功能齊全,基本適應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需求。
——全社會科技投入形成一定規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機制基本形成。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國家級、省級和溫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研發費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分別達到5%以上和3%,全社會科技活動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2%以上。財政科技投入占本級地方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5%。
——高新技術產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有50家企業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80家企業被認定為溫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100家。高技術產業總量進一步擴大,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0%以上。
——農業科技進一步發展。列入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10個,創建省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1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3-4家,農業科技型企業10家,溫州市級以上農業科技示范基地10家??萍寂d海取得重要進展,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科技興海服務體系和投入體系,爭取在溫臺舟藍色海洋農業產業帶占有一席之地。
——社會事業協調發展??萍紝θ丝凇⑿l生、資源、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取得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培養和引進一批高水平人才,引進共建一批較高水平的創新載體。
二、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3、大力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引導、支持民營資本和科技人員積極創辦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傳統產業的大中型企業發展為高新技術企業。做強做大現有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更多的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知名品牌,增強企業競爭力。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一次性補助30萬元和15萬元。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對研發資金(R&D)占銷售收入達到規定比例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從其對當地財政作出的貢獻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獎勵該企業的研究開發。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積極引進外商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外資企業認定為“雙密企業”(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企業),經批準享受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同等優惠政策。外商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外商分得的企業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且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和稅務機關核準,退還其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款的40%。扶持發展一批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對出口規模較大的A類高新技術企業,可給予便捷通關待遇。對重視自主創新、研發投入大,且與上年相比增長率特別高的科技創新型企業,每年擇優予以重獎。
4、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國家火炬計劃*智能電器產業基地和省級智能電器特色產業基地要進一步制定完善發展規劃,科技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在電器智能化、國際化方面搭建更多的平臺,積極組織企業開展高層次的產學研活動,支持企業引進跨國電器公司的先進技術或合作開發高檔電器產品,或聯合大院名校開發和攻關,提高高端電器產品的比重,提升整個基地產品的智能化水平,使智能電器特色產業基地真正成為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的集聚地。加快虹橋科技園區建設,著重培育壯大電子信息產業集群。*經濟開發區要設立科技園,用于支持科技創新企業和孵化畢業企業發展。
5、加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力度。對列入國家火炬計劃的項目給予科技經費補助15萬元,對省火炬項目和國家級新產品給予補助10萬元,對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補助5萬元,省級新產品補助1萬元。上述項目通過同級科技行政部門組織的驗收或鑒定后,實行一次性補助,同一產品或項目補助標準就高不就低。對新產品產值率在50%以上的企業,每年擇優予以獎勵。
三、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6、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攻關。積極促進我市具有一定基礎的電器、光機電一體化、電子元器件和新材料應用等高新技術領域的技術進步,對上述高新技術領域密切相關的產業進行重點支持。切實解決地方支柱產業發展中的技術瓶頸問題,加快高新技術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提升和優化支柱產業技術水平。加強科技資金集成,加大經費支持力度,每年實施若干項重大共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每個項目給予科技經費資助20萬-50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申報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對其承擔國家973、863、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發經費,根據國家下撥的資金額度進行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7、運用信息化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在電器、電子儀表、服裝等區域優勢產業中,通過運用計算機集成制造(CIMS)技術和計算機輔助設計(CAD)技術,實現產品設計和生產工藝的高效化、最優化;實施企業資源計劃(ERP)管理技術,實現企業管理信息化;發展電子商務,實現市場形態和市場營銷方式的創新;加快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及其它高新技術在交通能源、金融保險、商貿物流、旅游會展、服務咨詢、財務會計、文教衛生、城鄉建設、社區管理等領域的應用推廣。對列入企業信息化工程及信息化試點和示范企業計劃的,根據其實施規模給予經費支持5萬—15萬元。
8、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鼓勵科技人員和民間資金通過多種途徑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家補助1萬元。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參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各類工業園區在企業入園篩選中,應優先安排以高新技術產品為主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園,并在地價上給予優惠。
9、大力發展民營科研機構。鼓勵企業或科技人員興辦民辦研究所,開展相關領域的技術研究,使民營科研機構成為改造提升我市傳統產業的生力軍。在民辦研究所申辦過程中,相關部門單位要給予大力支持。鼓勵有條件的民營科研機構積極申報各類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對符合孵化器入駐條件的民營科研機構優先給予扶持。民營科研機構依照有關法規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
四、加強科技平臺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體系
10、充分發揮科技孵化器作用。切實抓好集科研、開發、生產、信息、管理、培訓于一體的市科技孵化創業中心建設。一方面要完善孵化創業中心軟硬環境,為創業者提供全程優質服務;積極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虛擬或實體型研發中心,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尋求良好的技術合作關系。另一方面,通過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創業種子資金,吸引全國各地的科技人員和留學生帶高新技術項目來孵化創業中心創業,努力把市科技孵化創業中心打造成省級乃至國家級孵化器。鼓勵建設與支柱產業有密切關系的專業科技孵化器。
11、加快企業研發中心建設。鼓勵企業單獨或與國內外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聯合建立以高新技術開發和應用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研發中心,對新認定的溫州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經費補助5萬元;積極鼓勵企業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經認定后給予經費補助20萬元;爭取在具有規模和技術優勢的產業建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專案補助。鼓勵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實行加速折舊政策。
12、積極引進共建創新載體。加強與大院名校合作,共建不同形式的科研機構。圍繞主導產業,爭取引進共建電器工程、電子工程和船舶工程等專業研究院,為我市優勢行業發展和新興產業培育提供本土化的科技力量支撐。對引進共建的專業研究院,根據其規模和引進研發人員的層次,提供場地、辦公生活條件和基本研發設備的專項支持。
13、加快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和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鼓勵創建專業化設置、企業化運作的行業(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信息技術服務共享平臺,為中小企業生產、科研提供技術、信息和檢測服務。對經認定的溫州市級以上行業(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給予經費補助10萬-30萬元。加快科技咨詢、評估、信息服務等科技創新中介服務機構建設,為企業提供各類科研課題、知識產權申報和各類獎勵申報評審服務。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建立健全中小型科技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擔保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支持。
14、辦好網上技術市場。推動網上技術市場進企業、進研發機構,充分發揮網上技術市場為企業的科研課題進行產學研合作的對接和保障功能,對網上技術市場成功對接的課題合作項目擇優予以支持、申報、獎勵。
五、加快農業科技進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5、扶持發展農業科技型企業。依托涉農高校科研院所,通過項目扶持,引導農業企業加強技術引進和新品種、新技術開發應用,重點抓好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精深加工等技術研究推廣,促進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使一批農業企業逐步向農業科技型企業轉變。對認定為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的,給予經費補助5萬元。
16、建設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努力培育水產、茶葉、花卉、藥材等農業科技研究所、研發中心;積極創建省級特色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努力推進引種、試驗、推廣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農業產業化。
17、加快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化。大力開發一批農業種養加科技項目,推廣應用一批高效生態種養模式和省工、節本農業技術,不斷提高農業產業整體科技水平。對列入國家星火計劃和省級星火項目的,經驗收后分別給予經費補助10萬元和5萬元;對列入省級和溫州市級、*市級科技計劃的農業、社會發展、軟課題重點項目通過同級科技行政部門驗收、評審后,分別給予經費補助3萬元和2萬元。
18、積極實施科技興海計劃。圍繞開發和保護海洋資源,發展海洋經濟,組織實施深水網箱養殖、苗種繁育和保護、海產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等一批重點科技項目,努力攻克海洋資源保護和綜合開發利用中亟需解決的關鍵共性技術難題。加快科技興海示范基地建設,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發展。
19、依靠科技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建設科技博覽中心,充分利用圖書館等基礎設施,舉辦各種類型的科技活動,深入開展科普工作,加快全國科普示范市建設;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農村科技服務平臺;加快教育事業發展,加強教育科研,提高教育科技水平;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高重大突發疫情的反應能力和防控水平;積極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依托科技進步,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長足進步,使全社會都能分享科技發展帶來的成果。
六、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品牌戰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20、大力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鼓勵發明創造,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加大對獲得國內外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的行業標準制訂的財政補助力度,對被評為省、溫州市重大發明專利予以配套獎勵;強化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鼓勵企業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戰略,對獲得國家專利示范(試點)企業,每家獎勵10萬元;對被評定為*市級專利示范企業的,每家獎勵3萬元。支持發明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及產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充分尊重和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21、著力培育創新人才隊伍。加強創新型人才培養,以重點產業、科研基地和工程項目為依托,在創新實踐中培養、發現一批科研骨干和學術帶頭人。加強高層次技術、管理人才的培訓和深造,培養和造就一批不同層次的行業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培養創新型企業家人才隊伍,鼓勵企業家的創新活動,發揮企業家在企業自主創新中的核心作用;健全企業家創業發展的支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企業家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方式,完善企業家成長環境,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強農業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深入實施勞動力素質培訓、農民科技培訓工程,壯大農業科技人才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隊伍。積極引進創新型人才。鼓勵企業進一步拓展招才引智的思路、渠道和方法,筑巢引鳳,通過項目聯合開發等方式引進科技創新人才特別是研發人才。建立完善創新型人才激勵機制。重點圍繞使用好人才、留得住人才,進一步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評價辦法,落實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有關政策。
22、推進企業品牌建設。重點在電工電器、電子信息、農產品食品安全等領域,實施標準提升工程,促進企業核心技術和專利技術向標準轉化。支持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檔次,創立自主品牌。培育發展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做大企業品牌。推動中小企業聯合創牌,打造區域品牌。鼓勵和支持出口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推進國內品牌向國際品牌延伸,爭創世界知名品牌。
七、加強自主創新工作領導,健全創新型城市的保障體系
23、加強自主創新工作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增強自主創新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高度重視自主創新工作,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協調整合各類資源,不斷調整完善各項科技政策,指導推進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切實幫助解決自主創新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推進科技進步。科技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自主創新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建立*市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等重大決策進行論證和咨詢,參與政府科技資源配置的評審。
24、建立健全科技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科技進步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把科技發展和人才工作列入各級干部任期內的重要目標和任務??萍?、教育、財政、人事、統計、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科技創新工作。
25、加大政府財政性科技投入。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增加財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同級財政支出增長速度。繼續認真落實重點建設、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經費中安排一部分資金,用于相應的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的政策。
“十一五”期間,市財政設立“*市自主創新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國家級、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配套,科技貸款貼息,創建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國家級省級
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重獎作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企業、重大發明、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員以及創新型城市建設過程中新載體的支出等。市財政2006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以后年度視支出需要和財力可能予以追加。
26、優化創新創業人才環境。加快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吸引高科技人才落戶*;建立完善人力資本和技術要素入股、股權分紅制度,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可作為無形資產參與入股投資和增資擴股,其作價金額占注冊資本比例可達35%,合作各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鼓勵企業以期股、期權等分紅形式,獎勵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積極倡導敢于創新、寬容失敗、開放包容、崇尚競爭的創新文化,進一步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環境。
27、加大科技創新獎勵力度。整合現有各類科技獎項,突出以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和產業化實績為主的獎勵導向,改進評獎辦法,重獎有重大貢獻的科技創新項目和個人,并進行表彰和宣傳。對在科技創新中取得突出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部門單位優先向國家、省、市推薦申報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和享受政府津貼,并可優先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作為市人才重點培養對象。
28、完善科技管理、評價和統計工作體系建設。完善科技計劃管理手段和制度建設,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績效評估工作,對科技項目實行“全面考核、擇優扶持”,提高科技資源效用。建立健
全科技統計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開展專業培訓和宣傳工作,切實掌握科技發展指針,正確評價地方科技進步水平,推動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
29、營造科技創新良好氛圍。建立與現代城市和新農村相適應的科普體系,創新科普教育的形式、內容和載體,廣泛宣傳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科技知識和科技工作的典型經驗,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全面提高公眾科學素養和全民科技意識,夯實自主創新的基礎。加強新聞輿論宣傳工作,營造生動、活躍、民主的創新氛圍,鼓勵開展群眾性技術革新活動。充分發揮科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積極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投身到自主創新的時代潮流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