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意見

時間:2022-08-27 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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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意見

為了切實保持無職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使全縣廣大無職黨員“有職有責、有崗有位、有位有為”,推進我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經研究決定,對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目標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開展無職黨員的設崗定責工作,要以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義務為依據,配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積極探索為無職黨員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的新途徑,使不同類型的黨員都能找到發揮作用的角色,真正成為“三個代表”的實踐者。

二、實施范圍

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工作,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以黨支部為單位,以農村和社區為主,在全縣各級黨組織中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暫不作為考核內容)。

三、設崗定責的方法

(一)設崗原則:按需設崗,因事設崗,因人選崗,以崗定責,責任到人。

(二)設崗類型:崗位類型分為四大類,原則上設十個崗位:

經濟發展類:包括科技示范崗、勤勞致富崗等。

公共事務類:包括計劃生育崗、生態環境保護崗、社會治安維護崗等。

財務監督類:包括本級財務監督崗、財產管理監督崗、村(居)規民約執行監督崗等。

思想政治類:包括政策宣傳崗、文明新風崗、關心下一代工作崗等。

具體崗位的設置和增減,各黨支部可根據本單位的黨員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來確定,也可選擇2—3個崗位來進行試點。

(三)設崗對象:無職黨員的崗位設置對象為現在沒有擔任黨內、行政職務的黨員(機關單位在職黨員和村、居、組黨員干部履行其現有職責)。上崗黨員原則上從素質較好、威信較高、樂于奉獻、公道正派、身體較好、有一定威信和特長的黨員中挑選。針對有的單位黨員隊伍年齡偏大、適合上崗黨員人數較少的實際,可以把那些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年紀較輕、素質較高、有一定特長的積極分子也列為上崗對象,用上崗履行職責的實踐,增強他們的黨性鍛煉。也可以每一崗位工作由幾名黨員來擔任。

(四)設崗程序:各黨支部在將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及崗位職數進行公開的基礎上,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黨員自薦、民主推薦、群眾評議和黨支部提名、黨員推選等程序,結合黨員的特點、特長擇優配崗,使廣大黨員找到適合自己特長、得到群眾信任的崗位。

四、實施步驟

開展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工作可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學習動員

認真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和**、**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章》、法律法規及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有關文件精神,大力宣傳設崗定責的目的、意義、方法和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調動黨員參與設崗定責的積極性。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

在學習動員的基礎上,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調查摸底:一是調查了解各黨小組黨員的年齡、文化、能力、素質(特長)、分布狀況以及家庭情況,并進行綜合分析、登記造冊;二是調查了解村民小組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風氣等方面的狀況;三是收集整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找到需要黨員發揮作用的支點,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合理設置黨員崗位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階段:設崗定責

根據設崗程序,具體分四個步驟進行:

1、設置崗位: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和設崗原則,科學合理地設置黨員崗位,并制定出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中的每項目標既要有履行工作職責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標;既科學規范,又簡明易行,方便考核。

2、自我認崗: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通報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及崗位職數,由無職黨員結合自身的年齡、文化、體能、特長及居住地等實際狀況,自我選擇崗位,并向支部申報。

3、民主推薦,支部定崗:在黨員個人自選申報的基礎上,支部向全體黨員公布和介紹每個申報人的基本情況、主要表現、特長等情況,采取由黨員大會民主推選的辦法,每個崗位確定3—5名黨員,作為上崗黨員初步候選人;在推選結果的基礎上,按照尊重個人意見和因人制宜、總體平衡的原則,黨支部對被選人的崗位進行討論審定,最終確定人選,并將其崗位職責納入《黨員目標管理責任書》中進行考核。

4、公示明崗:對無職黨員認崗定崗情況和崗位職責要求,通過村務公開欄、黑板報或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向黨員和全體村民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階段:組織實施

黨員上崗后,應迅速轉入設崗定責的實施階段。各級黨組織對實施情況,要進行跟蹤了解,加強指導。黨支部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保證黨員的知情權,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該在上崗黨員中傳達的應及時傳達;召開會議,應該讓上崗黨員參加的,應及時通知上崗黨員參加;對上崗的黨員要指定負責人,確定支部委員分別聯系,定期組織學習,開展活動、匯報工作。

要把設崗定責與干部發揮職能作用區分開來。上崗黨員履行職責是基層工作的有益補充,不能代替干部行使職權,干部也不能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推給上崗黨員。對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出改進措施,以確保黨員盡職盡責,使設崗定責工作落到實處。

五、崗位管理及措施

(一)加強領導,開展培訓。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設崗定責工作的領導,各基層黨委、總支、支部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設置合理的崗位和管理目標。利用鄉鎮黨校和各支部黨員活動室,采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法,對黨員分類進行崗位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履行職責能力和工作效果。各黨支部要把設崗定責工作作為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集中時間和精力,認真落實好各項工作,并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

(二)建立機制,規范管理。要著重建好三個機制:一是建立教育管理機制。由黨支部建立《上崗黨員履行職責記錄薄》。二是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要求上崗黨員每半年向黨支部和群眾代表匯報一次工作情況,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作一次半年登記。年終結合《黨員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采取群眾民意測評和支部綜合評定等相結合的方式,按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三是強化教育激勵機制。對全年履行職責好、勝任崗位的黨員要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物質獎勵,并推薦給上級黨組織參加優秀黨員的評選和表彰,對不勝任的要及時調整,并不能評為優秀黨員,做到獎優劣汰,充分激發黨員履行職責熱情。

設崗定責工作是今后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有益探索,各級黨組織一定要認真抓緊抓好,并創出一定特色。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要及時報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