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服務中心站意見
時間:2022-08-29 0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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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和管理的新途徑,尋求關懷和服務黨員的新方法,搭建管理和服務黨員工作的新平臺,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要求,2008年縣、鄉(鎮)兩級要全部建成黨員服務中心,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要完成黨員服務站建設任務。為切實搞好我縣黨員服務中心(站)建設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整合優化黨建資源配置,不斷強化上級黨組織為下級黨組織服務、黨組織為黨員服務、黨員為群眾服務的的工作機制,搭建新的基層黨建工作平臺,進一步增強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工作的針對性,擴大黨的影響力,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總體目標
1、2008年4月底前,已建成的鄉鎮黨員服務中心全部投入規范化運行;6月底前,尚未建的鄉鎮全部完成黨員服務中心建設任務。
2、2008年6月底前,各鄉鎮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要完成黨員服務站建設任務,其中新建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行政村要全部建立黨員服務站。
3、2009年,全縣各鄉鎮全部完成村級黨員服務站建設任務。
三、功能定位
黨員服務中心(站)是為基層黨組織、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提供咨詢、指導、協調、幫困和培訓等服務的工作平臺,是黨組織服務黨員和群眾的窗口,是流動黨員的接納地,是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構建黨組織的孵化器。
基本服務項目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接轉組織關系服務。辦理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受理因機構變動尚未落實組織關系的黨員接轉關系;幫助外來人員協調、落實黨員組織關系接受單位。
2、黨務政策咨詢服務。提供有關黨內法規、可公開的黨內文件資料查詢;提供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的各類政策咨詢;對轄區內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建立基層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提供咨詢和協助服務;收集、整理上級、外地有關黨建工作經驗材料、案例供基層黨組織選用。
3、求助熱線服務。設立并公開服務熱線電話,對黨員和群眾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幫助;設立黨員求助站,通過接受條件較好的黨組織、黨員和社會力量的愛心捐助,為轄區內困難黨員和群眾提供服務。
4、黨員志愿者服務。組建特色鮮明的黨員志愿者隊伍,開展經常性便民利民活動,服務黨員、服務群眾、服務社會,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
5、黨員教育培訓服務。建立黨員圖書閱覽室,為黨員學習提供良好環境,為開展黨員教育培訓提供場所等配套服務。
6、流動黨員服務。建立流動黨員檔案,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為外來流動黨員提供就業信息,幫助推薦就業單位;協調有關部門為流動黨員提供勞動糾紛調解、司法援助、勞動保障等服務。
7、留守兒童服務。建立留守兒童檔案;開展愛心傳遞、假期輔導、結對幫扶等幫扶項目,關心留守兒童成長;為留守兒童提供圖書借閱、心理輔導、自護培訓等服務。
四、內部設置
1、黨員服務中心實行大廳式建設、開放式管理、窗口化辦公、規范化服務。一般設立組織關系接轉、政策法規咨詢、救助熱線服務等窗口,同時建立融流動黨員服務站、黨員志愿者服務站、遠程教育服務站、黨建圖書閱覽室等多功能為一體的、體現“一室多用”的黨員活動室。
2、黨員服務中心場地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用房不少于5間。一般利用鄉鎮現有辦公用房,在一樓開辟適當房間予以改造建設,45平方米左右(2間相連)作為黨員服務大廳,50平方米左右作為黨員活動室。
3、黨員服務中心應配置服務電話、辦公家具、電腦、圖書等必要的辦公設備和物品。
4、黨員服務中心應體現莊重、簡樸的氛圍,有明顯標志、有規范標牌,做到服務功能和崗位職責等上墻。
5、村黨員服務站建設參照鄉鎮黨員服務中心建設標準,整合現有資源,做到有牌子、有場所、有制度、有必要辦公設施、有專兼工作人員,保證工作正常運行。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設黨員服務中心(站)是一項服務黨員,惠及群眾的務實之舉,對在新形勢下整合黨建工作資源,強化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激發黨員的先進性意識,提升黨員聯系服務群眾的水平,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要把黨員服務中心(站)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確保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2、堅持標準,規范建設。要本著方便黨員、方便群眾,利于管理、利于發揮作用的原則,做好黨員服務中心選址和功能配置工作。對于已建成的黨員服務中心,要健全完善并拓展其服務功能;對于尚未建成的,要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力爭早日建成使用。
3、資源共享,搞好結合。各鄉鎮要因地制宜制定建設方案,既要保證基本服務功能的實現,又要避免過于求大求全。建設過程中,各鄉鎮可結合工作實際,充分整合信訪、民政、計生和科技服務等公共資源,發揮綜合效能,提高利用水平。
4、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黨員服務中心建成后,各鄉鎮要明確專人負責黨員服務中心工作,要抽調2-3名熟悉政策的黨務工作干事,或返聘熟悉黨務工作的退休黨員干部,經培訓后持證上崗,具體從事建成后的日常接待、服務工作。
5、加強督促檢查。2008年6月下旬,縣委組織部將組成檢查驗收組,對已建成的黨員服務中心進行檢查驗收。建設情況達到縣定標準的,將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每個建成的黨員服務中心給予一定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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