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員教育意見

時間:2022-09-05 0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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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黨員教育意見

各鄉、鎮黨委: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各項改革的深入,農村勞務輸出人員不斷增加,農村黨員在地區間流動日趨頻繁,流動黨員占農村黨員總數的比例逐年上升。為切實加強對我縣農村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更好地發揮農村流動黨員建設富裕和諧新**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省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管理范圍

農村流動黨員是指:離開本支部所在地,到外縣市從事務工、經商、學習等活動的我縣農村黨員;外地來我縣從事務工、經商、學習等活動的黨員。

二、指導思想和管理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從黨員流動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科學、系統、有效的管理機制,切實提高流動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充分發揮流動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大力提高農村流動黨員的科學文化素質和黨性覺悟,使他們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生力軍。

根據流動黨員的特點和黨員流動的狀況,進行跟蹤聯系,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流動黨員的去向、思想、現實表現等情況,黨員流動到哪里,黨組織的管理、服務就覆蓋到哪里。堅持以流出地黨組織為主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要密切配合,做好有關銜接工作,形成有機銜接的流動黨員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融教育、管理、服務為一體的新機制,通過加強管理,增強教育效果,體現黨組織溫暖,在服務中加強教育、管理。

三、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和組織生活

黨員外出地點相對固定,時間在6個月以上,本人要求,外出所在地黨組織同意接收,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出。黨員參加其所在就業單位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的組織生活。黨員外出無固定地點,時間6個月以上,暫無法接轉組織關系的,基層黨委應向其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時間在3-6個月的,應開具黨員證明信。對于流入我縣的外地黨員,由所在地黨委做好組織關系接轉和教育管理工作。對固定在本地工作的外來黨員,組織關系尚未轉入的,社區或所在單位黨組織要勸其盡快接轉組織關系。

四、流動黨員管理

對農村外出流動黨員要登記建檔。凡外出三個月以上的黨員,外出前應向所在黨支部報告,內容包括:外出目的地、外出時間、外出事由、聯系方式等。黨支部對外出黨員要提出要求,開展一次談心活動,并將外出黨員的相關情況登記存檔,建立臺帳。外出黨員對具體外出地點、聯系方式等暫不能確定的,應在外出一個月之內將相關情況報告黨支部?;鶎狱h支部每季度向鄉鎮黨委報告一次流動黨員情況,基層黨委對所屬支部的黨員外出情況,要及時匯總,分類建檔。

在外出流動黨員相對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動黨員黨組織,組織黨員參加“”等組織活動。在流動黨員較少,暫不具備成立黨組織的地方,主動幫助流動黨員與當地黨組織聯系,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所在地黨組織活動。各基層黨組織要抓住春節等節假日流動黨員集中返鄉的有利時機,及時開展黨員冬(春)訓或集中培訓,并與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結合起來,廣泛開展活動;離鄉前,要對外出黨員進行行前教育,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加強教育管理和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各項要求。

組織流動黨員按時參加民主評議:(1)流動黨員原則上應回原所在地黨組織參加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并填寫民主評議登記表,支部簽署意見后存入本人檔案。轉移了組織關系及持《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地黨組織參加民主評議的,應填寫民主評議登記表及由其所在就業單位黨組織簽署評鑒意見,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本人自評材料,進行評議后,一并存入檔案。(2)黨組織可通過征求流動黨員所在地黨組織意見,聽取流動黨員思想、工作情況匯報,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等方式,了解流動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3)在民主評議黨員過程中,嚴格執行評議和處置標準,客觀公正評定格次,對外出不向黨組織報告、不參加組織活動、不與黨組織取得聯系、民主評議差的流動黨員,要按規定做出處置。

五、重視做好在流動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

流出地黨組織要全面了解、認真分析本地流動人員的情況,從中發現和掌握一批積極分子。要指定1-2名黨員負責聯系、引導、教育,通過培養考察將符合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

對發展對象實行“雙向培養”,由發展對象的原所在地黨組織與工作地黨組織對其進行雙向共同培養。兩地黨組織中,確定一方黨組織作為培養考察的主體,另一方共同參與培養考察。每個發展對象都要由培養考察的主體黨組織確定兩名培養聯系人或入黨介紹人。發展培養對象要雙向參加組織生活,雙向接受組織定期培養。在進入預備期、預備期滿轉正等環節實行雙向公示、雙向政審、雙向談話考察。

按規定及時辦理流動預備黨員的轉正手續。預備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期間,如預備期滿,應向流出地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由流出地黨支部通過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的記載內容及其他途徑,認真了解和考察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再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轉正手續。

加強流動黨員黨費收繳工作。每年初,流動黨員應向黨組織如實申報上年度的實際收入,黨組織根據黨員收入情況,確定交納黨費基數,按照比例核定月交納黨費數。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每月交納黨費2角。黨費原則上應逐月交納,特殊情況下不超過3個月(可郵寄、托人代交)。流動黨員要主動、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對不按照規定繳納黨費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的,按黨內有關規定處理。

六、流動黨員教育

加強對流動黨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知識教育。同時,要結合流動黨員的學習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現代科學技術知識等與他們從業密切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

對流動黨員較集中,已建立流動黨員黨組織的,由流動黨員黨組織負責教育;對已接轉組織關系,編入當地黨組織的,由當地黨組織負責教育;對未接轉組織關系,活動地點相對固定,持《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員證明信的,委托當地黨組織進行教育;對無固定地點,活動分散的黨員,由原所在地黨組織進行教育。

根據流動黨員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堅持“雙帶”(回家帶信息、出門帶工友)的原則,適時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采取定期寄發學習資料,發信函、電話聯系等方式,加強對流動黨員黨的宗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政策法規和科技文化等教育。在流動黨員集中返回時,要抓住時機開展集中培訓、黨員座談會等活動。發揮黨員電化教育等現代手段的作用,提高教育效果。

七、流動黨員作用發揮

切實把流動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引導好、發揮好。引導他們做執行政策的帶頭人、守法經營的帶頭人、熱心公益事業的帶頭人、遵守社會公德的帶頭人,時刻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在流動黨員中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開展“雙帶”活動,流動黨員要把外面致富信息帶回來,把家鄉富余勞動力帶出去,帶領和幫助群眾共同致富;開展“五個一”活動,鼓勵流動黨員為家鄉群眾提供一條致富信息、幫扶一戶貧困戶、培養一名入黨積極分子、創辦一個項目、引進一項技術,做到“致富不忘家鄉、攜手共同致富”。

鼓勵流動黨員中發展經濟的能人回村任職。支持外出務工經商黨員學習新技術、回鄉興辦項目,積極鼓勵他們參加本村“兩委會”的換屆選舉。

八、組織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高度重視農村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各級領導要重視抓好農村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主動深入調查研究,摸清實際情況,及時研究和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建立健全流動黨員教育管理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長抓不懈的流動黨員動態教育管理工作機制。要采取多種途徑,切實解決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必要的工作經費。要充分發揮鄉鎮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站的各項職能,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服務中加強管理。要認真做好黨員流入、流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各鄉鎮黨委每季度要向縣委組織部報送一次相關信息。縣委組織部將把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納入鄉、鎮年度黨建工作考評和“三級聯創”考核內容。各級黨組織要善于總結經驗,推廣典型,通過典型的示范、引導和輻射帶動,不斷促進我縣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