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干部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21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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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干部工作意見

近年來,我們認真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精神,把《條例》作為規范干部工作的依據和尺度,按照《條例》規定的原則、標準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依靠機制選人、用人、管人的新局面,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我們的主要做法是:一、深化認識,健全干部選用工作制度《條例》是我們黨幾十年來選任、管理干部的經驗總結,是干部工作的黨規黨法。抓好對《條例》的學習、貫徹、執行,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突出“三抓”。一抓學習宣傳。我們把學習《條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突出四個層次的學習,針對不同的層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提出不同的要求。一是區委領導帶頭學。區委把《條例》列為區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并進行《條例》知識考試。二是局級干部經常學。我們為局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分管黨群工作的副書記購買、下發了《干部監督管理工作文件選編》,供他們自學,并結合每年全區組工會議和局級干部培訓班,聯系當前形勢和熱點問題對《條例》進行有側重的講解,增強他們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條例》意識。三是組工干部系統學。每年舉辦組工干部培訓班,把條例學習作為一項內容。去年在教育局組織了貫徹執行《條例》情況現場會,通過以會代訓的方法,對組工干部進行專門業務輔導。今年又通過互查的方法,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四是干部群眾廣泛學。組織觀看中組部電教片《千秋偉業在用人》和巡回宣講《條例》知識,使廣大黨員群眾熟悉了解《條例》內容。對《條例》的學習和宣傳,提高了領導干部貫徹《條例》的自覺性,增強了廣大黨員群眾對干部工作的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二抓制度建設。99年3月,我們結合實際制訂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規定》。明確規定選任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醞釀協商、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六道程序。同時在各個環節建立了配套措施,相繼下發或轉發了《推行黨政機關中層職位競爭上崗的意見》、《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干部人事工作調動紀律》等9個文件,這些制度相互聯系,環環相扣,初步形成比較系統、規范的操作程序。與此同時,建立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如《干部考察責任制》、《回復制度》、《干部誡勉談話制度》、《組織部與紀委、監察等機關加強工作聯系的制度》等,加大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監督力度,有效地防止了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三抓督促檢查。為了落實學習《條例》的效果,近年來,我們堅持每年對基層貫徹執行《條例》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重點檢查三個內容:一查干部任用程序執行情況。如干部的推薦、考察、醞釀和討論決定,是否有減少程序、顛倒程序、應付程序、事后補辦程序或人為編造程序的現象;二查“一把手”的用人情況。檢查“一把手”是否有個人說了算或臨時動議,以及是否有借工作變動之機突擊提拔干部的問題;三查干部選拔材料規范情況。檢查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材料、干部考察材料、黨委(黨組)討論干部任免的記錄,檢查《干部任免呈報表》等填寫是否規范,是否及時歸入個人檔案等等。從檢查情況看,我區沒有發生違反條例規定的人和事。二、把好關口,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近年來,我們在執行《條例》過程中,堅持貫徹原則不動搖、掌握標準不走樣、遵守程序不變通,著力抓住五個環節。1、實行民主推薦——過好“群眾關”。為從源頭上解決“少數人選人”的問題,提高干部推薦工作質量,我區在考察人選的推薦上廣泛走群眾路線,采取組織推薦和群眾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考察對象,并把發動群眾民主推薦作為干部推薦的主渠道,把群眾意見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即使領導干部推薦的人選也必須經過群眾推薦這一關,多數群眾不推薦的,不列入培養考察對象,使群眾公認成為一把可度量的尺子。如區法院擬明確一批審判員的職級,經黨組研究后上報區委,組織部到該院進行了定向民主推薦,其中有5名同志得票未過半數,我們嚴把標準,取消了他們作為考察對象的資格。2、堅持實事求是——過好“考察關”。我們改進考察方法,進一步擴大考察面,讓群眾參與對干部的識別,實行上下左右全方位考察。不但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各內設科室負責人的意見,也聽取下級一般工作人員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反映;不但聽取本單位的意見,也征求分管區領導的意見;不但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況,還注意了解干部的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況,了解其配偶、子女的有關情況。在一次干部調整中,民政局黨組推薦一位股級干部任副局長,在考察中,我們發現這位干部有一些缺點,暫不具備副局長的條件,但有發展潛力,有培養前途,考察組經慎重研究,向區委領導實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況,提出可任局長助理的建議,最后區委常委會采納了組織部的意見。3、充分醞釀協商——過好“素質關”。干部工作具有很強的保密性,但又不能神秘化。因此,在考察和提出初步方案的基礎上,廣泛聽取意見,對完善方案,防止用人失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實施過程中,我們堅持干部科提出調配設想、部務會提出初步方案、書記碰頭會研究、再聽取人大、政協主要負責人意見和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意見等幾個步驟。我們感到每經過一個環節,方案就完善一次,干部調整以后,也能得到大多數干部和群眾的認可。4、常委研究決定——過好集體領導關。區委常委會在討論干部任免事項時,認真聽取組織部門的匯報,與會的常委們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最后形成常委會的集體決定。區委常委會堅持做到“五個不討論”:沒有走群眾路線的不討論;沒有經組織部門考察的不討論;對有爭議的干部的問題,沒有搞清楚的不討論;沒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會的不討論;臨時動議不討論,常委會討論干部時,如被討論人選不合適,需另提人選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必須經組織部門全面考察后再提交常委會討論研究。5、面向社會公示——過好“公論關”。99年3月,區委制定了《關于建立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意見》,把干部的任前公示作為檢驗選任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接受多方面監督,做到干部用得準不準,先讓群眾審一審。我們將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的擬提拔干部的基本情況和擬任職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在干部所在單位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廣泛聽取干部群眾對公示對象在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自律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反映。實行公示制以來,共對擬提拔的33名干部進行了任前公示,其中有一名同志因群眾意見較大而未予提拔任用。三、大膽實踐,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貫徹《條例》的目的是通過建章立制,“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選拔任用高素質的干部。近年來,我們按照《條例》要求,積極推進干部制度改革。(一)擴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我們通過制度創新,進一步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把貫徹群眾公認的原則貫穿于選拔任用干部的全過程。去年,我們在教育局黨委試行劃票制,對干部任免實行黨委委員集體投票表決。劃票制規定,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時,必須有2/3以上委員到會,在充分發表黨委委員個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投票表決按如下程序進行:⑴、由黨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成員或組織人事部門的負責同志介紹干部任免方案及對干部人選的考察情況;⑵、到會的黨委委員逐個發表意見,對干部任免方案進行充分醞釀;⑶、到會的黨委委員填寫表決票,贊成、反對或者棄權;⑷、組織人事部門收回表決票并當場統計,如贊成票達到半數以上的形成任免決定,未達半數的,暫不任免,并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進一步的考察了解。劃票制有效地防止了黨委主要負責人“一人說了算”,增強了黨委成員的民主集中制的意識。下一步,我們將逐步擴大票決制試點,提高實施票決制的層次。(二)實行競爭上崗的規范化。采用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積極引入競爭機制,認真貫徹執行《江蘇省黨政機關內部中層領導職位競爭上崗暫行辦法》,凡有條件的機關和事業單位選拔中層干部都實行競爭上崗。近年來,通過競爭的辦法,成功地面向社會公開選拔了兩名局級干部;在**街辦競聘產生了一名街辦副主任;四個街道結合居委會換屆,公開招聘了一批居委會主任;衛生局在職防院、中醫院、紅十字醫院、口腔病醫院競聘產生了院長或副院長;區法院對民庭、少年庭等四個庭室主持工作的負責人進行公開競爭擇優上崗;區檢察院從自身實際出發,積極推行干部競爭上崗、崗位輪換、雙向選擇、實行助理制、聘任制、公示制、試用制等干部人事制度綜合改革。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拓寬了選人視野,優化了中層干部的結構,選拔了一批年輕干部,激發了機關工作活力。在引入競爭機制,推進競爭上崗工作中,區委組織部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重點在規范程序、改進方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三)推進干部交流的經?;?。首先推進局級干部交流。三年來,全區共交流局級干部147人次,交流面達到70%。去年8月份,區委調整了一批局級干部,交流的干部占調整干部總數的64%。其次是推進機關中層干部交流。98年開始,區委組織部提出用三年時間將在一個崗位工作滿5年的機關中層干部(特殊崗位除外)全部交流一遍的目標,目前已實現了這一目標。在干部交流工作中堅持“四個結合”:一是與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結合起來。二是與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結合起來。三是與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結合起來,在交流后加強對干部的跟蹤管理。四是與嚴肅干部調動紀律結合起來,對于組織調動,每一位干部必須服從,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的,一律就地免職。(四)形成疏通出口的制度化。一是轉任非領導職務。嚴格執行《**區非領導職務設置意見》,對達到規定最高任職年齡的干部一律轉任非領導職務。從去年實施該意見以來,已有43名年齡偏大的干部轉任了非領導職務。二是調整不勝任干部。區委制定了《關于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暫行辦法》,細化了界定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11條標準,明確了認定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工作程序,加強對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調整力度。對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采取調離領導崗位、正職改副職、免去現職、保留級別、降職、免職、待崗、轉任非領導職務等多種辦法予以調整。三是實施辭職制度。去年以來,共辦理了三名干部的辭職手續。近年來,我們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照中央精神、上級要求,與兄弟縣(市、區)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進一步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借鑒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嚴格把好選拔任用干部關,為促進我區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實現新世紀宏偉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與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