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機制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28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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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機制實施意見

**街道辦事處結合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和“轉作風、抓落實、鼓干勁、促發展”活動,注重把五種機制落到實處。結合單位實際,認真制定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落實“五種機制”的實施意見。

一是落實包居責任制。規定各包居領導、包居干部要深入社區,幫助居委會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促思想解放,幫工作進步,助開拓創新。領導干部每周下居不得少于2次,一般干部每周下居不得少于3次。半年、年底對各社區進行考評,綜合成績排名最后的,除對社區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罰外,扣罰包居領導100元,扣罰包居干部50元。

二是實行爭先進位競爭制度。堅持以獎勵為主、獎懲并用的原則,每年對各站所、各社區排位兩次(半年排位一次,年終排位一次),通過“獎進位、懲退位”的辦法,對半年排位第一的站所和排位前3名的社區予以表揚,排位最后的站所和社區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第一的站所評選為“先進站所”,獎勵獎金300元,排位前3名的社區分別獎勵2000元、1800元、1600元,排位倒數1名的站所、社區居委會予以通報批評,社區負責人在大會上進行表態發言。

三是實行末位淘汰制。一年連續兩次總成績排名最后的站(室)負責人安排到社區掛職鍛煉,一年連續兩次總成績排名最后的社區居委會書記予以免職或辭退。

四是實行獎優罰劣制。年終在全縣全面工作排位前3名,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站(室)負責人、業務干部進行獎勵,單項業務工作在全縣業務工作考核未進入前3名的,分管領導、業務干部不得評選各種先進、不兌現獎勵工資,相關站(室)不得參評“先進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