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29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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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實施意見

為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不斷推進全市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干部任用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

《干部任用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按照“三個代表”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措施;是適應新形勢,擔負新任務,為全面開創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提供堅強組織保證的客觀需要;是總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發揚黨內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具體體現。對于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保證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從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深刻認識《干部任用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為進一步貫徹執行好《干部任用條例》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保證《干部任用條例》的貫徹執行

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把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日程,切實抓緊抓好。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黨政“一把手”,要帶頭學習,帶頭貫徹,模范執行。必須切實增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法紀觀念,從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堅決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各級黨委(黨組)要經常聽取下級黨委(黨組)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情況的匯報,同時進行自查,定期研究解決《干部任用條例》貫徹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三、堅持選任原則,嚴格按《干部任用條例》規定選拔任用干部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堅持和全面貫徹《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六項原則,不折不扣地按原則辦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全市各級各類干部的管理、決定任免或推薦,必須由各級黨委(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管理的具體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選拔任用干部必須經過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作出決定;地方黨委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必須依法辦事,在法律范圍內進行。

對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要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來辦,對本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

四、堅持德才標準,嚴格把握干部選拔任用的基本條件

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條件衡量干部的德才素質。把能否堅持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選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體力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優秀干部選拔上來。要堅持德才兼備標準,把德放在第一位。重點看其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和思想道德品質。尤其是要看關鍵時刻的表現,看其能否經受住名、利、權、色和重要政治斗爭的考驗,能否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擺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

要注重看干部的政績。把干部的政績作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據。評價干部的政績,要全面、客觀、真實、科學。既要看當前工作的成績,又要看其在基礎性、長效性工作中的潛績;既要看工作成績的大小,又要看取得這些成績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在重要時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決策能力和工作成效;既要看抓物質文明的成效,又要看抓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效。

五、嚴格履行程序,形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機制

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做到履行程序一步不缺,堅持程序一步不錯。特別要把握干部選拔任用的關鍵程序。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對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較高的,一般應列為考察對象;得票數較低的,一般不能作為考察對象;對得票數相近的,要認真分析,綜合考慮,再確定其是否列為考察對象。同時,不能簡單地以票取人。個人向黨組織推薦干部,也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民主推薦,被推薦人選不是所在單位多數群眾擁護的,不能列入考察對象。

要堅持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各級領導干部的提拔任職,必須由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任何個人都無權確定考察對象。換屆時,由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不能以黨委書記辦公會代替黨委常委會。個別提拔任職時,由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集體研究確定考察人選時,必須尊重多數人的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對意見分歧較大的,要暫緩做出決定。

要嚴格把好組織考察關。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考察內容、方法、程序和具體要求考察干部,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注重對干部工作實績的考察。特別是要注意對干部廉潔情況的考察。紀檢機關參加領導班子換屆期間的干部考察工作,以及非換屆期間對黨政正職、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干部的考察工作。對有不廉潔反映的要認真查核,經過查證核實的,堅決不能任用。要落實好考察預告制、差額考察制,探索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

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干部。要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絕不允許把個人凌駕于集體之上,搞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要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口頭表態、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由集體作出決定。

六、嚴肅組織紀律,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機關,要認真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特別要加強對“一把手”用人行為的監督。不斷加大對《干部任用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要使監督檢查工作經常化。同時,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通過監督檢查,既要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更要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十不準”紀律。對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人和事要加大懲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方面對違反《干部任用條例》選拔任用干部的主要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作出嚴肅處理;另一方面對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提拔任用的干部,堅決糾正,決不能官照當、位照坐。

干部監督部門要增強主動監督的意識,把監督關口前移,切實改變過去出了問題才去檢查、才去監督的狀況。要做到主動防范,未雨綢繆,在干部選拔任用的第一道“關口”就要把好關。要進一步健全監督體系,做到黨內監督與法律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形成監督合力。落實好干部監督工作聯系會議制度。

七、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貫徹《干部任用條例》的配套措施

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具體配套制度和措施。

要進一步總結和完善我市近幾年推行的各項干部制度改革措施。對已經實行的干部任前公示制、試用期制、考察預告制、差額考察制、《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暫行辦法》、《關于區縣黨政正職擬任人選提名表決和征求意見的試行辦法》及《關于年輕干部掛職鍛煉的意見》等改革措施,要進一步鞏固、完善和規范,抓好落實。

結合我市干部工作的實際,認真研究,積極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薦制度、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以及部分領導職務聘任制、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干部辭職、降職制度等各項配套制度。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中央下發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要求,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嚴格監督、競爭擇優、充滿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模范履行《干部任用條例》賦予的職責,為黨委(黨組)選準人用好人當好參謀。要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嚴格遵守《干部任用條例》,堅持照章辦事。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做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的表率,自覺抵制來自各方面不正之風的干擾。要把《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培訓作為領導干部特別是新提任的縣處級以上干部和組織(人事)部門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堅持不懈地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