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干部崗位鍛煉意見
時間:2022-10-05 0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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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探索新形勢下年輕干部培養、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在我區實行年輕干部的崗位鍛煉制度?,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年輕干部的綜合素質為目標,通過崗位鍛煉,進一步增強年輕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處理復雜問題、突發事件的能力,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群眾觀念、紀律觀念,使他們經受考驗、磨練意志、增長才干。
二、崗位鍛煉的對象
我區各單位科級后備干部和優秀青年干部。
三、崗位鍛煉干部的選派
由區委組織部提出人選,經與有關部門協商后確定。
四、崗位鍛煉單位的選定
年輕干部鍛煉單位和崗位的選定,要有利于加強年輕干部黨性鍛煉,有利于提高年輕干部綜合素質,有利于促進年輕干部健康成長,重點選擇"基層、一線"以及廣泛接觸群眾的部門。
五、崗位鍛煉的時間和待遇
崗位鍛煉的時間一般為四個月。
年輕干部在崗位鍛煉期間原單位各項待遇不變。是黨員的年輕干部,要轉臨時黨組織關系。崗位鍛煉結束后,原則上回原單位工作。
六、崗位鍛煉干部的管理
年輕干部在崗位鍛煉期間的日常管理,由崗位鍛煉單位負責,并指定專人帶教;派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工作。區委組織部將通過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跟蹤考察,加強指導和督查,不斷總結經驗,使年輕干部崗位鍛煉的工作規范有效地進行。
崗位鍛煉期滿后,年輕干部須寫出崗位鍛煉總結,由崗位鍛煉單位作出鑒定,并填寫《年輕干部崗位鍛煉登記表》。區委組織部將向派出單位及時反饋年輕干部在崗位鍛煉中的情況。年輕干部在崗位鍛煉期間的表現應作為年度考核確定等次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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