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

時間:2022-10-05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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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中辦發〔**〕32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河南是農業大省,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對于推動中原崛起,構建和諧中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農村基層實際,現就貫徹落實中辦發〔**〕32號文件精神,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

(一)突出黨風廉政教育重點。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要以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基層站所負責人和村干部為重點。各省轄市、縣(市、區)要把培訓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納入培訓總體計劃,實行分級負責,分期培訓。**年底以前,要對全省鄉鎮、村干部輪訓一遍。要建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的長效機制,省轄市、縣(市、區)、鄉鎮黨校和其他培訓機構要開設農村基層干部黨風廉政教育課,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對新任職的鄉、村干部進行任前廉政教育培訓。切實把黨風廉政教育貫穿于鄉、村干部的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實現教育與管理緊密結合。要注意加強對農村流動黨員的黨風廉政教育和管理,研究、探索和建立流動黨員廉政教育管理機制。

(二)豐富黨風廉政教育內容。要結合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思想實際,組織鄉、村干部認真學習實踐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文選》和省八次黨代會精神作為重要任務。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和黨紀條規教育;財經紀律教育和財政條規教育;以及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

(三)創新黨風廉政教育形式。要注重研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的規律和特點,不斷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要與鞏固和擴大農村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相結合,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歷史任務相適應。要針對農村特點,編寫通俗易懂的簡易教材讀本;要利用組織生活會、重大節日活動等對農村基層干部進行教育;要創造性地運用“”等傳統教育手段進行教育;要運用視頻、電化遠程教育、網絡等現代化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黨風廉政教育;要積極推動廉政文化進社區、家庭、學校、企業和農村,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弘揚反腐倡廉主題;要以“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為載體,推動反腐倡廉文藝作品下農村;要重視發揮革命傳統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

(四)端正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全省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要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要求。要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的要求,結合河南實際,認真執行以下六條規定:1、要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嚴禁以權謀私、與民爭利;2、要關心群眾、依法辦事,嚴禁作風粗暴、濫用警力;3、要公道正派、任人唯賢,嚴禁拉票賄選、買官賣官;4、要發揚民主、集體決策,嚴禁獨斷專行、搞“一言堂”;5、要遵紀守法、倡導文明,嚴禁參與賭博、涉黑涉黃;6、要崇尚科學、移風易俗,嚴禁封建迷信、婚喪大辦。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具體行為規范。

二、繼續加強和完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一)建立和規范農村基層民主決策、民主選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全省鄉鎮要認真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省轄市組織部門負責制定鄉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確定重大事項范圍、規范決策程序、明確決策方法,使集體決策有章可循。要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的有機統一,確保決策的正確性。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鄉鎮領導班子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花錢一支筆”的現象。村級要全面落實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決策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村級決定重大事項的范圍,由縣(市、區)負責確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河南農村實際,村級決定重大事項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即:黨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決議公告、結果公示。要認真落實農村基層黨組織生活會制度,健全農村基層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干部責任追究、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和定期審計制度等。

(二)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制度。省財政、農業部門負責制定鄉、村財務管理辦法,認真抓好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的落實,尤其要重點管好用好支農惠農資金,確保支農惠農資金安全運行。要積極探索村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村級資金收支管理、審批、監督制度。要在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主權利的基礎上,在全省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制度或中介機構為村財務管理服務制度。財政、農業、審計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鄉、村,各地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限期整改。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制定和落實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等管理制度。省農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對不宜實行農村家庭平均承包方式的土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水面等農村集體資源,規范開發利用,依法推行公開競價和招投標方式承包。積極穩妥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部門負責制定具體改革辦法。積極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

(三)深化改革、創新體制,逐步消除滋生腐敗的條件和土壤。積極探索村級監督體制改革,有條件的地方要在村級建立監督委員會。創新村級工作機制,逐步在全省推行為民服務全程制。要完善農村基層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積極推行村黨支部選舉的“兩推一選”辦法??h(市、區)組織部門負責制定農村基層干部選舉、任用、考評和獎懲辦法。規范農村基層公務接待活動,村組不準招待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農村基層干部職務消費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

(一)深入推進鄉鎮政務公開。要明確政務公開的內容。鄉鎮要重點公開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工作政策,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籌資籌勞等情況,以及其他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編制和鄉鎮政務公開目錄。省市縣都要建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指導、協調政務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明確政務公開的形式。鄉鎮政務公開可以通過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公開辦事指南、網絡等形式公開政務;可以通過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論證以及邀請人民群眾旁聽有關會議等形式,對行政決策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可以通過各類綜合或專項行政服務中心,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予以公開;還可以通過加強政府網站建設,推進電子政務,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交費、辦證、咨詢、投訴、求助等服務項目的范圍,為人民群眾提供快捷、方便的公開服務。學校、醫院、供水、供電等與農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公用事業單位要大力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把政務公開作為行政機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標準,定期考評檢查,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二)深入推進村務公開。村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各級政府支農惠農政策、社會各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項目、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使用情況、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處置情況、以及對村干部的民主評議、考核和審計結果等事項。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編制和村務公開目錄。村務公開可以通過村務公開欄、告示、板報、廣播、村民會議等形式予以公開。

(三)積極推行農村基層黨務公開。鄉村黨組織的工作事項,除黨和國家秘密外,都要向黨員和農民群眾公開。黨務公開的內容主要有: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工作目標、決策內容和程序、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民主評議黨員、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等事項。黨務公開主要采取黨員大會、群眾大會、黨務信息、黨務專欄等形式予以公開。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鄉、村上述三項公開工作認真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公開的內容、形式和時間得到落實。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

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黨的農村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圍繞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各級黨委、政府要重點組織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政策、農村社會事業支持政策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支農惠農的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支農資金使用的管理規定,按照透明、規范的程序,對安排的支農資金實行全程公開制度,對支農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對支農補貼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辦法。實行責任制,明確支農資金使用各環節責任主體的責任;實行督查制度,實施過程監督,強化責任追究,確保支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

(二)圍繞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國土資源、農業、民政、監察、財政、勞動保障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加大對農村土地征收征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占用規模,規范征地程序和補償標準,建立和完善征收征用土地補償和農民的就業安置及社會保障的長效機制;全面實行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專項審計制度,保證土地補償費足額撥付和合理使用,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圍繞農村綜合改革開展監督檢查。各級要嚴肅機構編制紀律,鞏固鄉鎮機構改革成果,堅決杜絕違反規定設置機構,超職數、超編制配備人員以及弄虛作假“吃空餉”等問題。深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財政和教育部門要保證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足額到位和合理使用。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要保證財政補貼足額到位,財政和衛生部門要規范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程序和使用辦法,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財政等有關部門要規范轉移支付和鄉鎮開支范圍,及時解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按照中央的規定和要求,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錯誤行為,力戒新農村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嚴格禁止鄉村發生新的債務。

五、切實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各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堅決制止在農民建房、計劃生育、殯葬改革、用電用水和務工經商等方面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制止違反涉農稅收、價格及收費“公示制”和鄉(鎮)、村級組織、農村中小學校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規定的行為;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改革成果,保證農村學生接受良好教育;落實專項補助資金和扶貧、救災、救助、救濟、移民等款物,認真解決資金、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監管,堅決糾正農村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加強藥品監管,打擊非法行醫,確保農村群眾就醫、用藥安全;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各級各部門要圍繞上述各項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基層,落實到農戶。

(二)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認真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明確責任主體,公布舉報電話,建立群眾反映問題的快速反應處理機制。推行縣鄉領導干部信訪接待日制度,妥善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促進農村和諧穩定。認真辦理農村群眾信訪舉報事項,實行領導干部包案制和舉報案件限時辦結制,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有關職能部門,要重點查處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各種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強行集資攤派案件,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貪污支農資金、征地補償費和社保資金案件,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案件,非法征用、占用農村土地的違法犯罪案件,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害農、坑農案件,選舉中拉票賄選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參與賭博和借婚喪喜慶收錢斂財案件。

六、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負起全面領導責任。做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鄉鎮黨委、政府要明確目標責任,制定階段性工作計劃,著力抓好落實。各級黨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級黨委及紀委報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建立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具體指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市縣也要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工作協調機構,并明確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具體負責,認真抓好落實。

(二)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地要積極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村級延伸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參與和支持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整體合力。建立縣、鄉、村三級責任網絡和責任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要制定責任目標,明確責任主體,搞好監督檢查和責任制考核,重視考核結果運用,強化責任追究。

(三)重視農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注重發揮職能作用。改革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縣、鄉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鄉(鎮)紀委要配強領導班子,有辦事機構,有專職人員,有專項經費,農村基層黨支部要設立紀檢委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協助黨委、政府做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制定實施方案,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四)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任務分工,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本部門的整體工作,做到分工明確、任務具體、責任清晰,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針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提出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