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意見
時間:2022-10-14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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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縣直機關局以上單位黨(工)委:
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是黨員管理的重要內容。及時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是加強黨員管理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對于保證黨組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黨員黨性和組織觀念,保持黨的先進性,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切實把對黨員的管理落到實處,根據上級組織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經縣委領導同意,現就進一步規范我縣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在同一黨(工)委各支部間調動的黨員組織關系,由原支部出具證明,經黨委組織人事政工部門進行接轉。
2、本縣范圍內各基層黨(工)委之間可以直接相互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3、從外省、市、區、縣調入我縣各單位黨組織以及從我縣各單位黨組織調出本縣的黨員組織關系,必須經縣委組織部進行接轉。其中,預備黨員的檔案材料必須作相應地接轉,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查把關后,方能進行接轉。正式黨員需要轉移檔案材料的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查把關。
4、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招工、學習或外出務工經商以及從事其他正當職業,有固定地點、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所去的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應出具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負責安排其參加黨的有關活動。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所去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組織。在黨員流動中,沒有轉來黨員組織關系或沒有出具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不得承認其黨員身份和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得向其收繳黨費。
5、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黨員,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人事局人才中心黨支部。復員退伍軍人黨員在安置前,可將黨員組織關系暫時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6、黨委組織人事政工部門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使用新樣式介紹信,新式樣介紹信的填寫要規范。新式樣介紹信要求填寫的欄目內容應當全部填寫,不留空白,不得以“待查”等字代替。并且要求填寫組織關系上的黨員個人月工資額和入黨年月。黨員去向須明確具體單位黨組織,不能用“我處”及“貴處”、“你處”等字代替。黨員年齡應填寫實足年齡。黨員的性別、民族及正式黨員或與預備黨員都應予以明確。黨費已交納時間和介紹信有效期應使用大寫數字填寫。黨員聯系電話應同時填寫能聯系上的手機及家庭固定電話(如果沒有能聯系上的電話,必須填寫常住詳細地址),確保能夠聯系到位。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原則上一人一份介紹信。屬于多名黨員集體從一個單位黨組織同時轉移到另一個單位黨組織的,可在介紹信姓名欄中填寫“XXX等X名”,并另附黨員名單,名單應包括黨員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是正式黨員或預備黨員、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黨費交納情況等內容。
7、嚴格執行組織關系接轉回執制度。回執制度堅持簡便易行的原則,回執聯由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基層黨委負責郵寄或傳真給黨員原組織關系所在的基層黨委,不搞層層回執。各黨(工)委收到組織關系介紹信后,應于一個月內將回執聯郵寄或傳真給轉出組織關系的黨組織。各黨(工)委接到接收單位黨組織回執聯后,應與介紹信存根一并保存備查。如未及時收到回執,要主動與黨員或接收單位黨組織聯系。
8、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原則上要由本人親自辦理。如遇特殊情況,黨員本人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組織派人代為辦理或通過機要渠道轉遞,不能自行委托他人辦理。黨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去單位辦理接轉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接轉手續的黨員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如系經辦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對經辦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9、黨組織要教育黨員妥善保管好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要立即向原單位黨組織或最后辦理接轉手續的黨委組織人事政工部門報告。黨組織應對丟失介紹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對黨員本人給予批評教育,如確系本人或他人不慎丟失,在本人出具丟失原因及經過的情況說明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開。接轉單位在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時,要對介紹信進行認真審核,鑒別真偽。
10、各級黨組織要從嚴肅黨的紀律的高度,重視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對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過程中推諉扯皮、無故拒轉拒接的黨組織和黨員,上級黨組織要及時進行糾正,對拒不糾正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主要責任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偽造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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