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意見

時間:2022-10-19 0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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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25號)精神,充分發揮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在重慶加快推進富民興渝、努力建成長江上游經濟中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的發展階段,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社區日益成為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重要陣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的廣大在職黨員,工作在單位,生活在社區,是社區的重要成員。積極動員和組織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引導和激勵他們在社區發揮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是不斷提高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的客觀需要;是有效延伸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徑;是加強社區黨的建設,以服務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內容;是共產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各級黨組織按照中央及市委的要求,積極動員和組織各類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服務社區群眾,全市已有7萬余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通過社區“紅巖黨員志愿者”服務等多種形式,把黨員的先進性從單位延伸到社區,樹立了新時期共產黨人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進了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與社區建設的發展。但是,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這項工作的發展還很不平衡,總體上在職黨員參與面還不大;一些單位基層黨組織社區意識不強,開展這項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一些在職黨員沒有把身居社區參與社區建設作為自己的應盡義務。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緊密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這項工作。

二、明確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基本要求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在職黨員,應本著適宜、適時、適度的原則,參與居住地社區的建設,積極服務社區群眾,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一)向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報到。在職黨員應主動向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報到,表明黨員身份,并根據自己的職業特點和個人專長,提出參與社區建設活動的意愿。在職黨員向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報到后,應及時將報到情況向所在單位基層黨組織匯報。

(二)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活動。在職黨員回到社區,應帶頭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積極支持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的工作,支持社區黨員代表議事會的工作,主動申請加入社區“紅巖黨員志愿者”服務隊,并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應帶頭履行居民義務,帶頭弘揚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積極參與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法律援助、醫療保健、環境整治等力所能及的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可采取“認領一個服務崗位、結成一個幫扶對子、參與一次公益活動、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的方式,把集中性活動與經常性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堅持不懈地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

(三)建立雙向互動機制。社區黨組織要建立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活動登記制度,做好活動記載、服務記錄工作;要建立健全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活動檔案,掌握活動次數、服務效果和群眾反映等情況。社區黨組織每年要將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情況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書面通報。同時,單位黨組織應建立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情況檔案并做好相關記錄,共同教育、引導和督促在職黨員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情況,要納入黨員民主評議,并作為評定等次的一項內容;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應在社區進行公示,征求社區黨組織的意見;選拔任用黨員領導干部,應注意聽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意見,考察了解其“八小時之外”的表現;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和在職黨員評選區縣(自治縣、市)級及以上先進時,應征求街道或社區黨組織的意見。

(四)建立表彰激勵機制。各區縣(自治縣、市)黨委組織部、街道(鎮)黨組織、社區黨組織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要大力宣傳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先進事跡,注意發現和培育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大力表彰在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切實保護和調動廣大在職黨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區縣(自治縣、市)黨委組織部原則上每兩年表彰一次,街道(鎮)黨組織每年表彰一次。

三、切實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重視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力度,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要牢固樹立區域性大黨建觀念,把開展這項工作與推進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有機銜接起來,使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要以開拓創新的精神,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探索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要把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納入黨建工作計劃,進行專門部署,提出明確要求;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和動員工作,引導和激勵廣大黨員積極參加到這項工作中來;要及時了解掌握這項工作的開展情況,幫助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加強督促檢查。

社區黨組織要緊密結合社區建設及社區工作實際,根據在職黨員的職業特點、愛好特長和生活習慣等,積極做好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要通過黨員聯絡服務點、居民樓棟黨組織、黨員責任區、社區“紅巖黨員志愿者”服務隊等多種形式和載體,為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提供平臺,使黨員的知識和技能在社區得到充分發揮;要把教育引導在職黨員履行義務與關心愛護在職黨員有機統一起來,想方設法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難,為他們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