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暢通意見
時間:2022-10-30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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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年11月底前龍崗、棠香城區道路交通管理達到D類城市優秀管理(二等)水平。交通管理部門參與城市交通規劃、建設;龍崗、棠香城區平均車速增加15%;龍中路、南北街北環中路等嚴管路段建成城區“交通文明示范路”,行人、非機動車遵章率分別達到93%、95%,其他路段達到90%。全縣實施暢通工程總體工作水平邁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成立大足縣道路交通暢通工程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陳廷劍任組長,縣長助理、公安局長宋偉,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光德,縣建委主任顏強,縣財政局副局長鄧超,縣市政園林局局長楊武勝,縣交通局局長胡可任副組長;縣紀委常委監察執法室主任薛千勇、縣人武部副部長羅華義、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姚培華、縣建委副主任黎俊、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兵、縣市政園林局副局長胡建偉、縣交通局副局長鄧仁高、縣水務局副局長郭慶能、縣環保局副局長胡弘、縣工商局副局長魏紅斌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雷兵兼任辦公室主任,黎俊、胡建偉、鄧仁高兼任副主任,歐光兵、余銳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暢通工程的日常工作。
縣暢通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在縣道路交通管理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工作聯系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布置下一階段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城市交通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完善政府主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城市交通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城市交通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對緩解城市交通擁堵進行長遠規劃,制訂階段發展目標;編制、調整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交通管理規劃、交通安全規劃、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確保城市交通有序、可持續發展。
(二)提高交通供給質量,改善現有道路交通條件
1.在改、擴建城市交通主干道的同時,加大對次干道、支路、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打通“斷頭路”、“瓶頸路”,優化道路網絡。
2.重視城市交通主干道的港灣式公交停車港建設,完善公交站點的候車設施和其對應的人行過街系統建設,加強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的建設,建立安全、連續、舒適、暢通的行人、非機動車交通系統。加大停車設施有效供給,緩解供需矛盾。
(三)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
1.把道路標志標線納入城市交通管理規劃。規范城市道路限速、指路標志設置,對城郊結合部道路和城市次干道、支路的交通標志標線進行排查、清理、完善,重點解決城市道路指路標志的大范圍、方向性、連續性的指路問題,實現道路標志標線設計和設置的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
2.把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為深化實施“暢通工程”的重點,加大對城區、周邊危險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別是大郵路和到寶頂北山、龍水湖等旅游區道路的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要安裝防撞護欄和警示標志,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3.進一步落實維護中小學校園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完善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四)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創建“綠色交通示范縣”
1.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號)精神,加大公交發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資金投入,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
2.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法規和標準,健全場站建設、車輛配備與更新、設施裝備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技術標準體系。從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確保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公交網絡、交通換乘樞紐建設,優化調整城市公交線網,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資源利用效率。
3.確保公交車輛的優先通行權,使公交運行速度平均提高15%以上。引導公交服務向居民社區、周邊地區以及農村延伸,不斷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擔率,進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能力和水平。推廣公共交通職能調度系統,進一步完善公交車站信息系統。
4.加強對城市客運市場的監管,加大對城市公交線路實行掛靠、個體承包、轉包等經營形式的清理整頓力度,進一步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運營責任制度。
5.落實建設部、公安部《關于開展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動的通知》(建城〔2003〕169號)要求,建設有利于生態和環境保護多元化的綠色城市交通系統。
(五)大力推進城市交通“三規范”,提高城市交通文明水平
把龍崗、棠香城區主干道作為“三規范”的示范點,通過推進城市“三規范”創建“交通文明示范路”、“交通文明示范路口”。發動全社會廣泛參與,推動各單位認領示范點,落實示范點的責任人、責任單位、協助單位,做到人人知曉、人人參與。
(六)建立城市綜合交通信息采集、平臺,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在交警大隊內建立交通監控指揮中心,在城區主干道各路口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對交通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進行采集,及時向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流量、行駛車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切實提高交通指揮控制中心指揮、調度、控制、誘導能力,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等突發事件的指揮處置能力。
(七)結合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積極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把預防城郊結合部、周邊城鎮道路交通事故作為深化實施“暢通工程”的切入點,加大對周邊鄉鎮事故多發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爭取實現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根據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對夜間超速、闖紅燈、酒后駕車等容易引發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八)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動暢通工程工作的開展
針對重點擁堵路口、路段,逐個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針對性對策,逐個整改。通過單行線、可變車道、交通誘導、停車誘導、信號配時優化等手段合理組織交通,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加強施工項目的交通組織,降低對城區路網正常交通的影響。增加城郊結合部道路信號燈、隔離護欄、減速帶、減速道釘、振蕩標線、路口警示燈等安全設施數量,盡可能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推行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按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制度,減小交通事故對道路通行的影響。
四、考核驗收
**年10月底前完成創建工作自評,11月30日前將自評材料及背景資料報市暢通工程辦公室。迎接市暢通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進行考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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