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相關事宜通知
時間:2022-11-02 06:46:00
導語:法律援助相關事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民政辦、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國土房管所、村建所、醫療單位、工商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市法律援助條例》和中央、市委、縣委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為建設平安大足、法制大足、和諧大足作出積極貢獻,根據司法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檔案局《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的精神,現將我縣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義
法律援助是一項扶助貧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更是一項法律制度。實施法律援助工程,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依法治國方略得以實現的有力保證,是促進司法公正、完善社會保障、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推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需要。是政府的責任,是各級各部門義不容辭的義務。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積極開展法律援助,中央、市、縣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對法律援助工作作了明確規定和要求,市委市府提出了在**率先實現“應援盡援”的工作目標。為認真完成這一宏偉目標,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由常務副縣長主持召開了二十個部門參加的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并列為縣委縣府“民心工程”進行管理和考核。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從依法行政的高度,從“執政為民,服務發展”的角度出發,扎實開展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協調配合,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方便
1、各部門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在辦理中進行的調查取證工作應予支持,法律援助辦案人員應當出示法律援助中心介紹信、執業證和指派通知書。否則相關部門不予接待。
2、在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各部門對檔案資料查詢費、咨詢業務費、調閱檔案(資料)保護費、證明費(包括學歷、工齡證明、機構設置證明、房產地產證明、財產證明)予以免收;對相關材料復制費,包括原件復印、縮微膠片復印、翻拍、掃描費等予以免收。
3、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協調溝通機制和反饋機制,經常溝通信息,及時幫助解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切實保障貧困群眾的合法權益,努力使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困難群眾都能獲得法律援助,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 上一篇:項目推進年活動實施意見
- 下一篇:志愿者注冊登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