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意見

時間:2022-11-03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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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皖政〔2004〕88號)精神,為加強對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現就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門、企業三級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另行行文)。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方針和政策;協調實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勢,協調食品聯合打假行動;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二、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市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承擔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立案查處;依法查處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抗拒行政執法活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農業委員會:主要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對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禽產品和水產品藥物殘留進行綜合整治;負責農產品跟蹤檢測和蔬菜安檢工作;負責定點屠宰場(廠、點)生豬、牛、羊的檢疫及其監督。

市經貿委:主要負責食品流通、加工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實施以培育綠色市場為重點的“三綠工程”,組織開展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加強肉品市場監管。

市衛生局:主要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嚴格發放衛生許可證;依法查處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開展對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治和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的市場準入審查,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違法的食品廣告和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和假冒商品、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承擔原由衛生部門負責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實施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準入,嚴格審查和發放生產許可證;組織制定、審批、食品地方標準和備案企業標準。

**海關:主要負責食品進出口的監管,加強對出入境食品的查驗工作。

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負責出入境食品及其裝載、包裝物和運輸工具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當前,市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皖政〔2004〕88號)規定,認真做好有關職能劃轉交接工作,確保2005年1月1日前將相關職能劃轉到位,實現順利平穩交接。

四、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全面落實《食品衛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和有關操作規程,依法從事食品生產、采集、收購、加工、儲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及時消除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害與風險。同時,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個體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