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社會和諧若干意見

時間:2022-11-04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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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社會和諧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實現市第六次黨代會提出的奮斗目標,中國共產黨**市第六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結合**實際,就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進行研究部署,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全面推進“創業富民、創新強市”、全力實施“增強‘三力’、奮力崛起”發展戰略為總抓手,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突破口,以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為著力點,以完善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為保障,著力構建“六大體系”,大力實施“八大工程”,確保廣大群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不斷豐富物質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真正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2、工作目標。到2012年,基本建成“六大體系”。

——均衡發展的教育文化體系。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大投入,整合資源,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實現優質教育普及化、均衡化,讓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深化體制改革,加強設施建設,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到2012年,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發展體系不斷健全,教育綜合實力、文化綜合競爭力和公民綜合素質不斷提升。

——城鄉統籌的創業就業體系。以創業帶動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以城鎮帶動農村,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就業培訓和就業援助體系,使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到2012年,累計新增就業人數22萬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收入分配政策不斷完善,中等收入者群體進一步擴大,低收入農戶加快脫貧,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切實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努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到2012年,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城鄉一體的健康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全民健身服務體系,較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和體育健身需求。到2012年,衛生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能力明顯提高,全市人群主要健康指標優于全省平均水平。

——較為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供應體系,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居住水平。到2012年,基本滿足城市低保標準三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的需求,基本滿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求,基本實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全覆蓋,基本改善老居住區的生活環境,基本改善進城務工人員、農村低保困難群眾等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規范有序的社會管理體系。加強法治建設,深化平安創建,創新管理體制,整合管理資源,提高管理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到2012年,民主政治和社會法治水平不斷提高,公共安全體系日趨完善,重大突發性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更加健全,社會治安狀況更加良好,城鄉居民安居樂業的局面更加鞏固。

3、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發展為先,民生為本。始終抓好發展第一要務,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夯實改善民生的物質基礎。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使發展成果更多地體現在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上。二是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統籌協調好各階層群眾的利益關系,特別要更多地關注并改善廣大農村、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眾的民生問題。三是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從實際出發,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要制定目標,排出計劃,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實現改善民生的力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相適應。四是堅持黨政主導,共建共享。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公共產品的供給能力。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點

重點實施“八大工程”。

(一)創業就業工程

4、鼓勵自主創業。全面推進創業促就業“845”工程,建立創業引導資金,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農民住房抵押貸款、稅費減免等創業政策,加強創業實訓孵化基地建設,積極引進、開發和推介創業項目,大力發展個體工商業、現代農業和農村現代家庭工業,形成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

5、促進充分就業。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實施統籌城鄉的積極就業政策,使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都能得到公平的就業機會。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鄉所有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確保動態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著力解決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就業難問題。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鼓勵到基層工作。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

6、搭建就業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人力資源市場服務網絡,為勞動者提供優質、就近、便捷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到2012年,累計培訓45萬人次。

(二)百姓增收工程

7、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深入實施“1381行動計劃”,加快建設新農村實驗示范區。切實增加投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力扶持特色農業、“農家樂”休閑旅游業等發展。繼續實行糧食直補等農業綜合補貼政策,進一步拓寬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和多種形式的合作組織,增加農民集體收益分配和股份分紅收入。

8、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加強勞動定額和工時等勞動標準管理,推動落實艱苦崗位津貼制度,確保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增長相協調。建立和完善工資支付保障金、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確保職工工資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積極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9、提高低收入群眾生活水平。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機制和價格動態補貼響應機制,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通過建立“一戶一策一干部”等幫扶機制,提高低收入群眾的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

(三)社會保障工程

10、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障制度。進一步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到2012年,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0萬人以上,企業養老保險覆蓋面達到100%。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健全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加快實施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擴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制度實施范圍,提高獎勵扶助標準。

11、完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完善城鄉貧困人口和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應保盡保、應補盡補和應退盡退機制。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辦法,對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對象、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和生活困難殘疾人等,做好住房、醫療、就學等救助工作。完善失業救助和工傷救助制度。加強流浪乞討人員和無人監管的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和城鄉困難群眾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等制度。

12、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實施廉租房制度,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長效機制,切實緩解城鄉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到2012年,累計新開工經濟適用房75萬平方米以上,新增保障廉租住房家庭3000戶以上,建設人才公寓和農民工公寓分別達到10萬平方米,新增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10萬人,新增中低收入家庭公積金貸款2萬戶。

13、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大力發展老年事業和服務產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和發展養老產業,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實施農村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保障公辦福利機構滿足五保“三無”對象、困難老人供養和重度殘疾人集中托養(管)所需。加快發展兒童福利、殘疾人和慈善事業,推動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從救助型、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

(四)教育提升工程

14、提高教育發展水平。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著力改善農村和欠發達地區辦學條件,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到2012年,所有鄉鎮中心幼兒園均達省三級以上標準,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7%以上;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9.9%;初中畢業生升學比例達到95%以上,其中優質高中教育招生比例達到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5%。

15、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實施職業教育職業院校助學獎學、新農村致富帶頭人培養培訓、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和品牌專業建設、高技能“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五大工程”,加強專業和課程建設,強化實踐環節教育,加快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逐步擴大城鄉勞動者接受職業教育的覆蓋面,辦好面向農村的中等職業學校。大力發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現代遠程教育和職業培訓。到2012年,確保每年各類成人教育培訓總量達到40萬人次。

16、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優化結構,強化特色,加強學科和專業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支持**師范學院擴大非師范類專業招生比例,加快形成綜合性大學的學科專業體系。支持**職業技術學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專業體系和主干專業,創建全國示范高職院校。

17、完善教育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日常公用經費穩定增長機制,提高農村中小學愛心營養餐標準。認真落實對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困難學生的各項資助政策。加強特殊教育,實行“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免費12年教育。增加對學前教育的財政投入,逐步提高辦園補助標準。支持發展民辦教育,多渠道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師素質。深入實施“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和教師培訓“領雁工程”,進一步提高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待遇。

(五)全民健康工程

18、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執法和公共衛生信息預警監測報告等體系。切實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總發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建立完善覆蓋全市的人口計劃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做好婦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19、健全醫療服務網絡。完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到2012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達到全覆蓋。加快“名院、名醫、名科”建設,提升特色??漆t療水平。完善大中型醫院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口幫扶和雙向轉診制度,切實提高優質醫療服務資源的覆蓋率。加強農村、社區醫護隊伍建設。建立有效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20、加強醫療保障。不斷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到2012年,全市總參保人數達到60萬人。建立城鎮職工門診醫療統籌制度,提高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加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推廣力度,逐步實現全覆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人均籌資按每年20%以上的比例遞增,鞏固參合率,逐步提高受益率。實行兩年一次的城鄉居民免費體檢。

21、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到2012年,全部鄉鎮達到創建標準,力爭成為食品安全示范市。深化“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到2012年,連鎖超市村級便利店食品配送率達到100%,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配送面達到100%。完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體系,不斷提升公共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堅決打擊制假售劣行為,確保食品藥品安全。

22、推動全民健身。深入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條例》,不斷提高群眾健康素質。積極培育體育市場,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爭取到2012年全市體育人口達到45%以上,國民體質合格率達到88%以上,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6平方米,行政村體育健身設施覆蓋率100%,并向自然村延伸。推動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新建居民住宅區按國家規定配套建設體育設施。

(六)文化繁榮工程

23、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加快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創建省級、全國文化先進縣區。深化鄉鎮“浙江東海文化明珠”建設。到2012年,鄉鎮都建有符合省定標準的綜合文化站,村村建有文體活動室?,F有博物館、紀念館和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等公共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鼓勵企事業單位內部文化設施向社會有序開放。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民辦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發展。

24、加強精神文化產品創作。大力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文化事業。深入實施文化精品工程,抓好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形成一批文藝精品。力爭到2012年選拔培養各藝術門類文化領軍人物和學術帶頭人100名,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精品10部(項)。

25、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豐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動。辦好中國·國際湖筆文化節和南太湖音樂舞蹈節及縣區重大文化活動,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加強**傳統文化的挖掘和保護,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組織以“歡樂**”為品牌的“文化服務基層行”和“文明和諧種文化”兩大系列活動。深入推進群眾文化“十百千萬工程”。實施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十大工程,打造中心城區“15分鐘文化活動圈”,大力推進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和廣場文化。

26、強化媒體公共服務能力。發揮媒體的公共信息和文化服務作用,積極開辦為農、少兒和生活服務熱線等節目。全面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有線廣播“村村響”工程,繼續實施“彩虹行動”,向低保困難家庭送電視機。加強電視數字化網絡平臺建設,積極開拓新型傳播載體和業務。通過三年努力,全市基本完成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廣播電臺、電視臺數字化率達到80%以上,開播無線移動數字電視和高清電視節目。

(七)環境優化工程

27、加大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實施“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計劃,抓好主要污染物減排,加強以太湖流域為重點的水污染治理,做好工業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開展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實行城鄉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積極創建生態縣、鄉鎮和村,認真落實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做好土壤、礦山、河道等生態修復保護工作。到2012年,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62%以上,縣級以上規范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86%,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天數大于310天/年。建設生態公益林,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0%。

28、推進新型城市化進程。加快中心城市有機更新,全面推進“四環四橫四縱”城市框架工程建設,啟動生態景觀規劃建設,加快推進步行街區建設和衣裳街、小西街保護性改造工程,加快背街小巷的整治。到2012年,中心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基本完成中心城區16個老居住區改造任務,完成環城河及市河環境整治,基本完成對市區主次干道的一輪綜合整治,有效解決停車難問題。全面加快縣區首位鎮、中心鎮、中心村建設,支持德清、安吉參與杭州都市圈基礎設施聯建共享。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提升城鄉公交的管理服務水平。

29、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百千工程”為龍頭,推進農村公路、城鄉公交、電力、供水、郵政、信息、電信、廣電“八大網絡”建設。到2012年,創建200個以上農村新社區,完成所有小城鎮(鄉集鎮)和行政村的環境整治提升任務;累計完成河道清淤3650公里,全面改善農民飲水條件,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90%以上;建成通村聯網公路2150公里、電氣化鄉鎮60個、電氣化村650個。

(八)平安創建工程

30、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加強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自治組織建設,發揮各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重視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對社會組織和“虛擬社會”的管理,改善對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到2012年,實現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全覆蓋。

31、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建設,深化普法教育和“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不斷發展基層民主,切實維護群眾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權益。積極推廣“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情溝通會”等形式,完善市長熱線電話制度,有效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協調仲裁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處機制,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犯罪,加強對涉及民生的民事行政案件審判和法律監督。規范和拓展法律服務,積極實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司法執行力度。

32、妥善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多元化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堅持領導干部下訪、約訪和包案等制度,推廣辦信“綠色通道”,建立市、縣(區)兩級信訪電子網站,進一步拓寬和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健全維護穩定工作機制,全面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群體性事件。

33、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落實《平安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加強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綜治中心、安監中心和平安協會等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建設,探索行業性、區域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綜治網絡、調解網絡向村居、社區、企業延伸。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警務建設,深化“平安細胞”、“無邪教社區(村)”和“無毒社區(村)”創建等活動,做好歸正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對高危人群的管控。加快社會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加大對各類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和對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整治力度,切實增強群眾安全感。

34、加強公共安全。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防體系,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以及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事件。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隱患排查和整治,嚴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完善自然災害監測和預警機制,提高全社會對氣象、地震、地質、生物等災害的防御能力。

三、保障措施

35、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改善民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全面加強領導。堅持每年制定民生工作的年度實施意見,明確重點任務和工作舉措,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的部署、協調和落實。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項工作的牽頭單位和責任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

36、加大財力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民生領域建設投融資和運營機制,鼓勵單位、個人以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解決民生問題,努力形成多元化投資、多主體建設的社會氛圍。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民生領域的財政投入。各地要確保新增財力的2/3以上用于解決民生問題,重點向“三農”、欠發達地區和低收入人群傾斜。完善財政性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37、創新工作方法。健全決策機制,暢通民意訴求表達渠道,建立民意收集快速反映系統,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在參與決策、評估落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健全服務機制,在街道和鄉鎮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聯動便民服務網絡,方便群眾辦事。健全協作體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間的配合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健全考核機制,加大民生指標考核力度,建立民生指標評價體系,增強群眾感知度,提高群眾滿意度。健全長效機制,突出重點,長期堅持,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

38、提高服務水平。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不斷提高處理和解決民生問題的能力。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使各級政府真正成為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服務主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杜絕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大力倡導為民務實的工作作風,走進矛盾,破解難題,真正把全面改善民生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