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家屬就業再就業意見
時間:2022-11-07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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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雙擁”工作,切實解決好具有我市城鎮戶口、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駐烏部隊隨軍家屬的就業再就業問題。根據促進就業再就業的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建立軍嫂(隨軍家屬)就業再就業的信息、培訓網絡
(一)加強軍地信息交流。
駐烏各部隊要及時指導隨軍家屬在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求職登記證》,按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勞動保障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和人事部門的人才交流機構根據登記情況依據市場勞動力需求每季度向隨軍家屬用工需求信息。
(二)積極開展就業服務。
1.對實現就業的隨軍家屬(即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被用人單位吸納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發放《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按照《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就業工作的通知》(新黨發〔2**〕10號)及《**市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補助辦法》(烏政辦〔2**〕185號)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和各項補貼。
2.各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應提供軍嫂專項求職窗口、優先登記、優先推薦并定期為隨軍家屬進行就業指導,幫助其了解市場就業形勢,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對就業愿望強烈的隨軍家屬,應明確職業指導員與之結對,實施重點幫扶服務。同時加強與部隊的溝通,每年定期舉行軍嫂就業專場供需見面會,向駐烏部隊集中推薦適合隨軍家屬就業的用工崗位。
3.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對隨軍后需要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隨軍家屬,可在每個失業期內按規定提供一次減免費培訓,享受最高不超過400元的補助;對培訓后實現就業的,可享受最高不超過600元的補助。培訓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注重抓好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適用性,提高隨軍家屬的職業技能水平。
二、依托社區,大力開發就業崗位,通過公益性崗位對隨軍家屬中就業困難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一)以社區為依托,大力開發社區就業崗位。
以開發社區居民生活服務,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后勤保障和社區管理服務的就業崗位(社區保潔、保安)等崗位為重點,探索社區就業新思路,把為隨軍家屬提供就業服務的重點放在社區,由社區“再就業信息指導中心”與市各公共職業機構合作,為駐區部隊的隨軍家屬提供求職、職業指導、再就業培訓等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鼓勵社區的就業勞動組織(公益性勞動組織除外)安置符合規定的就業困難隨軍家屬,社區就業勞動組織每安置1名就業困難隨軍家屬,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從就業經費中給予2**元的補助。
(二)通過公益性崗位對隨軍家屬中就業困難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在建立再就業援助常規制度的基礎上,優先安排確實有困難的隨軍家屬。各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和社區應將本地區隨軍家屬就業困難人員底數調查清楚,建立臺帳,根據具體情況,推薦到社區公益性崗位給予適當安置,并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
各區(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將隨軍家屬就業再就業工作納入就業目標和年度考核中,并實行屬地管理,具體負責本轄區隨軍家屬就業再就業工作。對隨軍家屬就業再就業出現的具體問題由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和雙擁部門及時協調,切實做好我市雙擁工作,為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六連冠”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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